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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來推理─白馬非馬之辯
  Posted on Tue 17 Apr 2007 by insights (2461 reads)

大家來推理─白馬非馬之辯

-- 因明立式和破式的應用

林崇安(靈山現代佛教雜誌,299期,2007)

戰國末年的趙國辯論家公孫龍(西元前320-前250),是平原君的食客。據說有一天,他騎一匹白馬出關,守關的人說:「上級規定,人可過,馬不准過!」公孫龍回答說:「我騎的是白馬,白馬非馬!」守關的人沒有學過現代的邏輯,也沒有學過佛教的因明,辯不過公孫龍,就讓他騎著白馬出關了,留下這個著名的「白馬非馬」的命題。

◆前言

因明辯經有「立式」和「破式」二種方式。任何怪異的命題或模糊的詭辯,只要雙方遵守因明辯經的規範來攻守,都可以釐清觀念。一般講到辯論,大家喜歡提到白馬非馬,因而此處就以這一題目作為辯經的實際例子,藉此可以看出因明辯經的清晰方式。

◆因明的立式和破式說明

【立式方式一】單稱命題
○守方主張白馬不是馬。
攻方:白馬,應不是馬嗎?
守方:同意。(守方確認立場)
攻方:白馬,應是馬,因為是白色的馬故。(立式)
說明:攻方以立式提出自己的觀點。

【立式方式二】全稱命題
○守方主張凡是馬都是白馬。
攻方:凡是馬,遍是白馬嗎?
守方:同意。(守方確認立場)
攻方:凡是馬,應不遍是白馬,因為黑馬是馬而不是白馬故。(立式)
說明:攻方以立式提出自己的觀點和理由。針對全稱命題,攻方找出例外「黑馬」,來成立自己的觀點。

【破式方式一】單稱命題
○守方主張白馬不是馬。
攻方:白馬,應不是馬嗎?
守方:同意。(守方確認立場)
攻方:白馬,應不是白色的馬,因為不是馬故。因已許!(破式)
說明:攻方順著對方的觀點提出破式。因已許,是提醒守方這小前提(白馬不是馬)是守方同意的。

【破式方式二】全稱命題
○守方主張凡是馬都是白馬。
攻方:凡是馬,遍是白馬嗎?
守方:同意。(守方確認立場)
攻方:黑馬,應是白馬,因為是馬故。周遍已許!(破式)
說明:攻方順著對方的觀點提出破式。周遍已許,是提醒守方這大前提(凡是馬都是白馬)是守方同意的。針對全稱命題(大前提),攻方找出例外「黑馬」來破對方。
 

◆辯經的準備

辯經前雙方對所辯論的主題要有起碼的一些基本知識,例如,定義、分類、同義詞、舉例等。在百法或存有的分類下:
1存有分成常和無常。存有、存在和法是同義詞。
2無常分成色蘊、知覺、不相應行三類。物質是色蘊的同義詞。
3色蘊的舉例,如顏色、形狀。知覺的舉例,如感受。不相應行的舉例,如動物、馬、牛。
色蘊分成內色、外色。外色有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色處分成顏色、形狀。
顏色的分類:如白色、紅色。顏色的舉例,如白馬的顏色。
4白色是色蘊(物質)。白馬是不相應行。
5自身為一的公設:凡是存有,都是自身與自身為一。
例如,馬是與馬為一。白馬是與白馬為一。白馬不是與馬為一。
凡是與馬為一,遍是馬。
凡不是與馬為一,不遍不是馬,例如,白馬、黑馬。
6部分的公設:若A是B的部分,則凡A都是B。例如,白馬是馬的部分,則凡白馬都是馬。
在上述的主題和基本知識下,以下用白馬相關的實例,分別以立式和破式來辯經。

◆立式辯經實例

○守方主張白馬不是馬。
1攻方:白馬,應不是馬嗎?
守方:同意。(守方確認立場)
2攻方:白馬,應是馬,因為是白色的馬故。(立式)
守方:因不成。
攻方:白馬,應是白色的馬,因為是與白馬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白馬,應是與白馬為一,因為依據自身為一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攻方:白馬,應是白色的馬嗎?
守方:同意。
攻方:白馬,應是馬,因為是白色的馬故。因已許!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白色的馬,都是馬)應有遍,因為白色的馬是馬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依據部分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攻方:凡是白色的馬,都是馬嗎?
守方:同意。
2攻方:白馬,應是馬,因為是白色的馬故。因已許!周遍已許!
守方:同意。(至此,守方同意1與2命題,此二者相違而失分)
攻方:完結!

◆破式辯經實例

○守方主張白馬不是馬。
1攻方:白馬,應不是馬嗎?
守方:同意。(守方確認立場)
攻方:白馬,應不是白色的馬,因為不是馬故。因已許!(破式)
守方:不遍。
攻方:(凡不是馬,都不是白色的馬)應有遍,因為白色的馬是馬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依據部分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攻方:凡不是馬,都不是白色的馬嗎?
守方:同意。
2攻方:白馬,應不是白色的馬,因為不是馬故。因已許!周遍已許!
守方:同意。(以上是運用破式)
接著,攻方立出立式來:
3攻方:白馬,應是白色的馬,因為是與白馬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白馬,應是與白馬為一,因為依據自身為一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3攻方:白馬,應是白色的馬,因為是與白馬為一故。因已許!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與白馬為一,都是白色的馬)應有遍,因為「與白馬為一」與「白色的馬」是同義詞故。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依據同義詞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攻方:凡是與白馬為一,都是白色的馬嗎?
守方:同意。
3攻方:白馬,應是白色的馬,因為是與白馬為一故。因已許!周遍已許!
守方:同意。(至此,守方同意2與3命題,此二者相違而失分。)
4攻方:白馬,應是馬,因為是白色的馬故。因已許!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白色的馬,都是馬)應有遍,因為白色的馬是馬的部分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白色的馬,應是馬的部分,因為馬分成白色的馬、黑色的馬等故。
守方:同意。
攻方:凡是白色的馬,都是馬嗎?
守方:同意。
4攻方:白馬,應是馬,因為是白色的馬故。因已許!周遍已許!
守方:同意。(至此,守方同意1與4命題,此二者相違而失分。)
攻方:完結!

◆評析公孫龍的論證

接著回來分析公孫龍的論證是否合理。以下以公孫龍作攻方,所立的宗是「白馬非馬」,並設定其意義是「白馬不是馬」。
【第一理由】
攻方:白馬,應非馬,因為「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
(白馬,應不是馬,因為「馬是指稱形體,白是指稱顏色。指稱形體不是指稱顏色」之故。)
守方:不遍。
說明:「命色者,非命形也」,只能推出「白,非馬」,而不能推出「白馬,非馬」的結論,因而守方回答:「不遍。」
【第二理由】
攻方:白馬,應非馬,因為「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故。
(白馬,應不是馬,因為「如果我向你求馬,你給我黑馬或黃馬就可以達成;但是如果我向你求白馬,你給我黑馬或黃馬就不可以達成」之故。)
守方:不遍。
說明:「求馬,黃、黑馬皆可致」,已經表明「黃、黑馬是馬」,類推可得「白馬是馬」。所以「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不能推出「白馬非馬」的結論,因而守方回答:「不遍。」
【第三理由】
攻方:白馬,應非馬,因為「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由馬如己耳,安取白馬?故白者,非馬也。白馬者,馬與白也」故。
(白馬,應不是馬,因為「馬本來有顏色,所以有白馬;如果馬沒有顏色,這時馬只是沒有顏色的馬,何必去找取白色的馬?所以白色不是馬;白馬是馬加上白色」之故。)
守方:不遍。
說明:「馬固有色,故有白馬」,已經表明「白馬是有顏色的馬」,由此可知「白馬是馬」;「白馬者,馬與白也」所表達的其實還是「白馬是白色的馬」,所以,「馬固有色,故有白馬。……」是推不出「白馬非馬」的結論,因而守方回答:「不遍。」
以上指出「白馬不是馬」的宗,是難以用理由成立的。但是如果「白馬非馬」的意思是「白馬異於馬」,那麼公孫龍的論證就有可能成立,只是不夠直接而已。

◆結語

最後,以一則傳說作結:

據說公孫龍辦完平原君交代的事後,騎著全副武裝的白馬要入關,守關的人說:「上級規定,人可過,馬不准過!」
公孫龍重施故技,回答說:「我騎的是白馬,白馬非馬!」
這次這位守關的人曾學過邏輯和因明的破式,就順著說:「既然不是馬,幹嘛要掛著馬鞍呢?」
這一次公孫龍踢到了鐵板,只好拉著光溜溜的白馬入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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