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佛法的「六根的認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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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Mon 07 May 2007 by insights (3003 reads) |
談談佛法的「六根的認知」
現在的問題是,既然每一心王和伴隨的作意、受等心所一起生起,這整體的知覺要稱做什麼呢?漢傳佛教心理學對此不大談及,在藏傳心理學上將這種由色根生起的知覺,稱做色根知覺(dbang-shes);由意根生起的知覺,稱做意根知覺(yid-shes)。色根知覺又分眼根知覺(mig-shes)、耳根知覺(rna-shes)、鼻根知覺(sna-shes)、舌根知覺(lce-shes)、身根知覺(lus-shes)等五種知覺。眼根知覺分為眼識和伴隨眼識生起的心所二種。耳根知覺等也是如此。意根知覺則分為意識和伴隨意識生起的心所二種。色根知覺的定義是:依靠自己的不共增上緣色根而生起的覺知。意根知覺的定義是:依靠自己的不共增上緣意根而生起的覺知。 所以,知覺可以有不同的分類法,可以分為心王、心所二類;也可以分為色根知覺、意根知覺二類。 有了這些基本的定義和分類,接著就可以用四句來釐清觀念並略作推理。例如,意識(yid-kyi-rnam-par-shes-pa)和意根知覺(yid-shes)是否相同?面對這一問題,「意識」和「意根知覺」的四句簡別,就可以派上用場: (a)是意識、不是意根知覺:無。 (b)不是意識、是意根知覺:如,伴隨意識生起的貪。 (c)又是意識、又是意根知覺:如,意識。 (d)又不是意識、又不是意根知覺,如,伴隨眼識生起的受。 所以,「意識」和「意根知覺」之間只有三句成立。進一步,如果有人主張:「凡是意根知覺,都是意識」,那麼我們如何以理性來辯正? 首先,我們可以採用因明的「立式」來反駁,此時直接舉出一個例外(如,伴隨意識生起的貪)來作否證: 「凡是意根知覺,不都是意識,因為伴隨意識生起的貪,是意根知覺而不是意識故。」 或者,我們也可以採用因明的「破式」來駁斥: 「伴隨意識生起的貪,應是意識,因為是意根知覺故。周遍已許!」 同理,我們可以問:「苦受」和「舌根知覺」的四句簡別為何?發心是心王、還是心所呢?四念住是心王、還是心所呢?這些問題,透過因明論式的運用,我們可以一步步推理,釐清觀念,得到合理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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