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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立式辯經實例之六
  Posted on Mon 10 Apr 2006 by insights (2919 reads)

因明立式辯經實例之六

林崇安,內觀教育,2006.03

說明:因明立式辯經有「證明題」和「測驗題」二類。「證明題」是將「宗」相關的小前提和大前提完整證明成立,採二輪推論法。第二類「測驗題」是機動的問答,在於測驗雙方的觀念是否正確。守方必須抓出似因的錯邊(選擇回答因不成不遍),若抓錯則必前後相違而落敗。任何怪異的命題或模糊的詭辯,只要雙方遵守因明辯經的規範來攻守,都可以釐清觀念,不再詭異。

 

◆【證明題】實例

 

有人說:凡是存在,都是常。

攻方:凡是存在,都是常嗎?

守方:同意。(此處確認守方的主張)

說明:接著,攻方找出「諍由」:如瓶、桌、苦等,(1)是存在,而 2)不是常。

0攻方:〔凡是存在,都是常〕應不遍,因為瓶是存在而不是常故。

0攻方:凡是存在不都是常,因為瓶是存在而不是常故。

守方:前因不成。

(命題1

1攻方:瓶,應是存在,因為是以量所成故。【第一輪:檢驗小前提】

守方:因不成。

a攻方:瓶,應是以量所成,因為是無常故。

守方:因不成。

b攻方:瓶,應是無常,因為是色法故。

守方:因不成。

c攻方:瓶,應是色法,因為是色法中的瓶故。

守方:因不成。

d攻方:瓶,應是色法中的瓶,因為是與瓶為一故。

守方:因不成。

e攻方:瓶,應是與瓶為一,因為依據自身為一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

攻方:瓶,應是色法嗎?

守方:同意。

攻方:瓶,應是無常嗎?

守方:同意。

攻方:瓶,應是以量所成嗎?

守方:同意。

1攻方:瓶,應是存在,因為是以量所成故。因已許!【第二輪:檢驗大前提】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以量所成是存在的定義故。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依據定義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a攻方:瓶,應是以量所成,因為是無常故。因已許!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無常是以量所成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依據部分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b攻方:瓶,應是無常,因為是色法故。因已許!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色法是無常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依據部分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c攻方:瓶,應是色法,因為是色法中的瓶故。因已許!

守方:同意。

d攻方:瓶,應是色法中的瓶,因為是與瓶為一故。因已許!

守方:同意。

e攻方:瓶,應是與瓶為一,因為依據自身為一的公設故。因已許!

守方:同意。

(衍生命題)

1*攻方:以量所成,應是存在的定義,因為佛法總綱說:「存在的定義是以量所成」故。

守方:同意。

a*攻方:無常,應是以量所成的部分,因為與無常為一故。

守方:同意。

b*攻方:色法,應是無常的部分,因為與色法為一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略)

【命題1小結】

1攻方:瓶,應是存在,因為是以量所成故。因已許、周遍已許!

守方:同意。

0攻方:凡是存在不都是常,因為瓶是存在而不是常故。前因已許!

守方:後因不成。

(命題2

2攻方:瓶,應不是常,因為是無常故。因已許!

【第一輪:檢驗小前提】(前已完成)

【第二輪:檢驗大前提】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無常與常相違故。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依據相違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2*攻方:無常應與常相違,因為與常無共同部分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略)

2攻方:瓶,應不是常,因為是無常故。因已許!周遍已許!

守方:同意。

(總結命題12

0攻方:凡是存在不都是常,因為瓶是存在而不是常故。因已許!

守方:同意。

攻方:完結!

 

【測驗題】實例

 

A攻方:綠色的天鵝,應是無嗎

守方:同意。 (此為正答)

 

B攻方:綠色的天鵝,應是有嗎?(以下為測驗題)

守方:為什麼?

攻方:綠色的天鵝,應是有,因為是無常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綠色的天鵝,應是無常,因為是不相應行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綠色的天鵝,應是不相應行,因為是天鵝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綠色的天鵝,應是天鵝,因為是綠色光照射下的白天鵝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綠色的天鵝,應是綠色光照射下的白天鵝,因為是與綠色的天鵝為一故。

守方:不遍 (此為正答)

攻方:應有遍,應為「綠色光照射下的白天鵝」和「綠色的天鵝」是同義詞故。

守方:因不成 (此為正答)

攻方:「綠色光照射下的白天鵝」和「綠色的天鵝」應是同義詞,因為依據同義詞的公設故。

守方:不遍 (此為正答)

評解:一般不認為「綠色光照射下的白天鵝與「綠色的天鵝」是同義詞,所以守方為正確回答,未失分。

 

【測驗題】實例

 

A攻方:走狗應是人嗎     

守方:為什麼?

b攻方:走狗應是人,因為是專供權貴使役的人故。(為證明題)

守方:因不成

c攻方:走狗應是專供權貴使役的人,因為是走狗為一故。

守方:不遍

d攻方:應有因為「專供權貴使役的人與「走狗」是同義詞故。

守方:不遍

e攻方:應有因為依據同義詞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

攻方:凡是走狗為一,都是專供權貴使役的人嗎

守方:同意

攻方:走狗應是專供權貴使役的人嗎

守方:同意

攻方:走狗應是人嗎

守方:同意

 

B攻方:走狗應不是人,因為是(以下為測驗題)

守方:因不成。 (此為正答)

p攻方:走狗應,因為是會走動的狗故。

守方:因不成。 (此為正答)

q攻方:走狗應會走動的狗,因為是與走狗為一故。

※守方:因不成。(此為守方錯答,此後必會被逼出同意)

r攻方:走狗應與走狗為一,因為依據自身為一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

攻方:走狗應會走動的狗嗎

守方:同意

攻方:走狗應狗嗎

守方:同意

攻方:走狗應不是人,因為是故。

守方:同意 (守方前後相違而失分)

攻方:完結!

 

B攻方:走狗應不是人,因為是(以下為測驗題)

守方:因不成。 (此為正答)

p攻方:走狗應,因為是會走動的狗故。

守方:因不成。 (此為正答)

q攻方:走狗應會走動的狗,因為是與走狗為一故。

※守方:不遍。 (此為正答)

r攻方:(凡與走狗為一,都會走動的狗)應有遍,因為「與走狗為一與「會走動的狗」是同義詞故。

守方:因不成。 (此為正答)

s攻方:「與走狗為一與「會走動的狗」應是同義詞,因為依據一般的共識故。

守方:不遍 (此為正答)

評解:一般不認為「走狗與「會走動的狗」是同義詞,所以守方為正確回答,未失分。

 

結論:再怪異的命題,只要遵守因明辯經的規範來攻守,都可以釐清觀念,而不會變成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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