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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觀雜誌第43期
  Posted on Sun 08 Oct 2006 by insights (1935 reads)

內觀雜誌第43期

2006年8月


【本期重點】:一、因明辯經的基本證明題。二、介紹內觀相關的重要經文《中部》第十一、獅子吼小經,此中佛陀指出,有二見:「有見」與「無有見」。凡修行者必須如實知此二見之集、滅、味、患、離,才能離苦。本經由林崇安教授依英譯本校正。


因明辯經的基本證明題

林崇安,2006

說明:為了熟練因明辯經的論證過程,此處舉出實用而簡易的基本證明題作說明,在證明過程中,先證明小前提的成立,而後是大前提的成立,後者有*衍生命題的出現,此時守方的回答有二種,因而有a和b二種狀況,以下分別明示之。


【1a因明證明題】孔子是人。

攻方:孔子是人嗎?

守方:為什麼?

1攻方:孔子應是人,因為是亞洲人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孔子應是亞洲人,因為是中國人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孔子應是中國人,因為是山東人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孔子應是山東人,因為是山東人中的孔子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孔子應是山東人中的孔子,因為是與孔子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孔子應是與孔子為一,因為依據自身為一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

攻方:孔子是山東人嗎?

守方:同意。

攻方:孔子是中國人嗎?

守方:同意。

攻方:孔子是亞洲人嗎?

守方:同意。(以上小前提的成立)

1攻方:孔子應是人,因為是亞洲人故。因已許!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亞洲人,都是人〕應有遍,因為*亞洲人是人的部分故。

a*守方:不遍。

攻方:〔若亞洲人是人的部分,則凡是亞洲人,都是人〕應有遍,因為依據部分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

攻方:凡是亞洲人,都是人嗎?

守方:同意。(以上大前提的成立)

1攻方:孔子應是人,因為是亞洲人故。因已許!周遍已許!

守方:同意。

攻方:完結!


【1b因明證明題】孔子是人。

攻方:孔子是人嗎?

守方:為什麼?

1攻方:孔子應是人,因為是亞洲人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孔子應是亞洲人,因為是中國人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孔子應是中國人,因為是山東人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孔子應是山東人,因為是山東人中的孔子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孔子應是山東人中的孔子,因為是與孔子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孔子應是與孔子為一,因為依據自身為一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

攻方:孔子是山東人嗎?

守方:同意。

攻方:孔子是中國人嗎?

守方:同意。

攻方:孔子是亞洲人嗎?

守方:同意。(以上小前提的成立)

1攻方:孔子應是人,因為是亞洲人故。因已許!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亞洲人,都是人〕應有遍,因為*亞洲人是人的部分故。

b*守方:因不成。

攻方:亞洲人應是人的部分,因為人分成亞洲人、歐洲人等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

攻方:凡是亞洲人,都是人嗎?

守方:同意。(以上大前提的成立)

a攻方:孔子應是人,因為是亞洲人故。因已許!周遍已許!

守方:同意。

攻方:完結!


【2a因明證明題】聲是無常。

攻方:聲,應是無常嗎?

守方:為什麼?

1攻方:聲,應是無常,因為是所作性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所作性,因為是已生的法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已生的法,因為是色蘊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色蘊,因為是內色、外色二者之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內色、外色二者之一,因為是外色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外色,因為是色、聲、香、味、觸五處之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色、聲、香、味、觸五處之一,因為是聲處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聲處,因為是與聲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與聲為一,因為依據自身為一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

攻方:聲,應是聲處嗎?

守方:同意。

攻方:聲,應是色、聲、香、味、觸五處之一嗎?

守方:同意。

攻方:聲,應是外色嗎?

守方:同意。

攻方:聲,應是內色、外色二者之一嗎?

守方:同意。

攻方:聲,應是色蘊嗎?

守方:同意。

攻方:聲,應是已生的法嗎?

守方:同意。

攻方:聲,應是所作性嗎?

守方:同意。(以上小前提的成立)

1攻方:聲,應是無常,因為是所作性故。因已許!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所作性,都是無常〕應有遍,因為*所作性是無常的同義詞故。

a*守方:不遍。

攻方:〔若所作性是無常的同義詞,則凡是所作性,都是無常〕應有遍,因為依據同義詞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

攻方:凡是所作性,都是無常嗎?

守方:同意。(以上大前提的成立)

1攻方:聲,應是無常,因為是所作性故。因已許!周遍已許!

守方:同意。

攻方:完結!


【2b因明證明題】聲是無常。

攻方:聲,應是無常嗎?

守方:為什麼?

1攻方:聲,應是無常,因為是所作性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所作性,因為是已生的法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已生的法,因為是色蘊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色蘊,因為是內色、外色二者之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內色、外色二者之一,因為是外色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外色,因為是色、聲、香、味、觸五處之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色、聲、香、味、觸五處之一,因為是聲處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聲處,因為是與聲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聲,應是與聲為一,因為依據自身為一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

攻方:聲,應是聲處嗎?

守方:同意。

攻方:聲,應是色、聲、香、味、觸五處之一嗎?

守方:同意。

攻方:聲,應是外色嗎?

守方:同意。

攻方:聲,應是內色、外色二者之一嗎?

守方:同意。

攻方:聲,應是色蘊嗎?

守方:同意。

攻方:聲,應是已生的法嗎?

守方:同意。

攻方:聲,應是所作性嗎?

守方:同意。(以上小前提的成立)

1攻方:聲,應是無常,因為是所作性故。因已許!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所作性,都是無常〕應有遍,因為*所作性是無常的同義詞故。

b*守方:因不成。

攻方:所作性應是無常的同義詞,因為《佛法總綱》說:「無常、所作性、有為法、實事是同義詞」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

攻方:凡是所作性,都是無常嗎?

守方:同意。(以上大前提的成立)

攻方:聲,應是無常,因為是所作性故。因已許!周遍已許!

守方:同意。

攻方:完結!


─────

中部經典第二品獅子吼品

第十一、獅子吼小經

(1)如是我聞。

一時,世尊住舍衛城祇陀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呼諸比丘曰:「諸比丘!」

諸比丘答世尊言:「世尊!」

世尊如是曰:

(2)「諸比丘!唯於此處有第一沙門,唯於此處有第二沙門、第三沙門、第四沙門。然於外道無可稱為沙門者。如是,汝等可作真正獅子吼。」

(3)諸比丘!或有外道行者問言:「然者諸賢!依何力、依何信,諸賢作如是說?即:唯於此處有第一沙門,唯於此處有第二沙門、第三沙門、第四沙門。然於外道無可稱為沙門者耶?」

諸比丘!對如是問之外道,應如是答:「諸賢!有四法,是彼世尊、知者、見者、應供、正等覺者告知我等,我等親見於此,故我等言:唯於此處有第一沙門,唯於此處有第二沙門、第三沙門、第四沙門。然於外道無可稱為沙門者。

四法者何?

我等對師有淨信;我等對法有淨信;於戒成就圓滿。不論在家、出家同法者,皆是我等之所愛、所好也。

諸賢!此等四法,是彼世尊、知者、見者、應供、正等覺者告知我等,我等親見於此,故我等言:唯於此處有第一沙門,唯於此處有第二沙門、第三沙門、第四沙門。然於外道無可稱為沙門者

(4)諸比丘!或有外道如是言:「諸賢!我等亦對吾師有淨信,彼是我等之師;我等亦對法有淨信,此乃我等之法:我等亦於戒成就圓滿,此等乃我等之戒。不論在家、出家同法者,亦是我等之所愛、所好也。諸賢!然者,汝與我等之間有何區別、有何趣向、有何差異耶?」

(5)諸比丘!對如是言之外道,應如是問:「諸賢!然者究竟目標是一,或種種耶?」

若外道正確作答,應言:「究竟目標是一,非種種也。」

當再問:「諸賢!彼究竟目標是對貪欲者或離貪者耶?」

若外道正確作答,應言:「彼究竟目標是對離貪者,非貪欲者也。」

當再問:「諸賢!彼究竟目標是對瞋恚者或離瞋者耶?」

若外道正確作答,應言:「彼究竟目標是對離瞋者,非瞋恚者也。」

當再問:「諸賢!彼究竟目標是對愚癡者或離癡者耶?」

若外道正確作答,應言:「彼究竟目標是對離癡者,非愚癡者也。」

當再問:「諸賢!彼究竟目標是對渴愛者或離愛者耶?」

若外道正確作答,應言:「彼究竟目標是對離愛者,非渴愛者也。」

當再問:「諸賢!彼究竟目標是對有取者或無取者耶?」

若外道正確作答,應言:「彼究竟目標是對無取者,非有取者也。」

當再問:「諸賢!彼究竟目標是對賢者或愚者耶?」

若外道正確作答,應言:「彼究竟目標是對賢者,非愚者也。」

當再問:「諸賢!彼究竟目標是對愛憎者或非愛憎者耶?」

若外道正確作答,應言:「彼究竟目標是對非愛憎者,非愛憎者也。」

當再問:「諸賢!彼究竟目標是對喜樂於增益者或不喜樂於增益者耶?」

若外道正確作答,應言:「彼究竟目標是對不喜樂於增益者,非喜樂於增益者也。」

(6)諸比丘!有此二見:有見與無有見。

諸比丘!凡沙門、婆羅門著有見、喜有見、持有見者,以無有見為礙;凡沙門、婆羅門著無有見、喜無有見、持無有見者,以有見為礙。

(7)諸比丘!我說:凡沙門、婆羅門不如實知此二見之集、滅、味、患、離者,彼等是受制於貪欲、瞋恚、愚癡,欲、取、愚、愛憎、喜樂於增益也。

彼等未離生、老、死、愁、嘆、苦、憂、惱,彼等未解脫苦。

(8)然者諸比丘!我說:凡沙門、婆羅門如實知此二見之集、滅、味、患、離者,彼等是離貪欲、離瞋恚、離愚癡,離欲、離取、智、無愛憎、不喜樂於增益也。

彼等離生、老、死、愁、嘆、苦、憂、惱,彼等解脫苦。

(9)諸比丘!此有四取,何者為四?

欲取、見取、戒禁取及我語取也。

(10)或沙門、婆羅門雖自稱了知一切取,然彼等非宣說全知一切取。雖宣說了知欲取,然未宣說了知見取、了知戒禁取、了知我語取。

其故何耶?

彼等善沙門、婆羅門不如實了知此等三取也。

是故,彼等沙門、婆羅門雖自稱了知一切取,然彼等非宣說全知一切取。雖宣說了知欲取,然未宣說了知見取、了知戒禁取、了知我語取。

(11)諸比丘!又或沙門、婆羅門雖自稱了知一切取,然彼等非宣說全知一切取。雖宣說了知欲取、了知見取,然未宣說了知戒禁取、了知我語取。

其故何耶?

彼等善沙門、婆羅門不如實了知此等二取也。

是故,彼等沙門、婆羅門雖自稱了知一切取,然彼等非宣說全知一切取。雖宣說了知欲取、了知見取,然未宣說了知戒禁取、了知我語取。

(12)諸比丘!又或沙門、婆羅門雖自稱了知一切取,然彼等非宣說全知一切取。雖宣說了知欲取、了知見取、了知戒禁取,然未宣說了知我語取。

其故何耶?

彼等善沙門、婆羅門不如實了知此等一取也。

是故,彼等沙門、婆羅門雖自稱了知一切取,然彼等非宣說全知一切取。雖宣說了知欲取、了知見取、了知戒禁取,然未宣說了知我語取。

(13)諸比丘!於如是法、律,雖言對師有淨信,但不謂導向完全也;雖言對法有淨信,但不謂導向完全也;雖言於戒圓滿成就,但不謂導向完全也;雖言於同法者而愛喜,但不謂導向完全也。

其故何耶?

彼法、律是惡說、惡示、不導致解脫、不導致寂靜,非圓滿正等覺者之所說也。

(14)諸比丘!如來、應供、正等覺者自稱了知一切取,宣說全知一切取。宣說了知欲取、了知見取、了知戒禁取、了知我語取。

(15)諸比丘!於如是法、律,言對師有淨信,謂導向完全也;言對法有淨信,謂導向完全也;言於戒圓滿成就,謂導向完全也;言於同法者而愛喜,謂導向完全也。

其故何耶?

彼法、律是善說、善示、導致解脫、導致寂靜,是圓滿正等覺者之所說也。

(16)諸比丘!此等四取是以何為緣?以何為集?以何為種?以何為因耶?

此等四取是以愛為緣、愛為集、愛為種、愛為因也。

復次,諸比丘!此渴愛是以何為緣?以何為集?以何為種?以何為因耶?

渴愛是以受為緣、受為集、受為種、受為因也。

復次,諸比丘!此受是以何為緣?以何為集?以何為種?以何為因耶?

受是以觸為緣、觸為集、觸為種、觸為因也。

復次,諸比丘!此觸是以何為緣?以何為集?以何為種?以何為因耶?

觸是以六處為緣、六處為集、六處為種、六處為因也。

復次,諸比丘!此六處是以何為緣?以何為集?以何為種?以何為因耶?

六處是以名色為緣、名色為集、名色為種、名色為因也。

復次,諸比丘!此名色是以何為緣?以何為集?以何為種?以何為因耶?

名色是以識為緣、識為集、識為種、識為因也。

復次,諸比丘!此識是以何為緣?以何為集?以何為種?以何為因耶?

識是以行為緣、行為集、行為種、行為因也。

復次,諸比丘!此等行是以何為緣?以何為集?以何為種?以何為因耶?

行是以無明為緣、無明為集、無明為種,無明為因也。

(17)諸比丘!無明已捨、明已生之比丘,以離無明、明生而不執欲取、不執見取、不執戒禁取、不執我語取。

不取者不焦躁,不焦躁者自證涅槃,彼知:此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不受後有。

世尊如是說已,諸比丘歡喜、隨喜於世尊之所說。


─────


《內觀雜誌》

行政院新聞局登記證局版北市誌字第313號

1995年10月1日創刊

發行人:李雪卿

編輯:內觀雜誌編輯組

聯絡:320中壢市郵政信箱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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