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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崇安佛學及禪修論文集 全螢幕[PDF]
2-4 《長阿含經》的【三學•定型句】 2-5 《雜阿含經》的探索 2-6 《阿含經》的成佛之道

《雜阿含經》的探索

2-5 《雜阿含經》的探索

《雜阿含經》的探索

林崇安(1997)

《阿含經》,又稱作《阿笈摩》,是由《雜阿含經》、《中阿含經》、《長阿含經》及《增一阿含經》所構成。此中,以《雜阿含經》為根本,將佛陀所教導的一切事(蘊、處、緣起、食、諦、界、四念住等)間廁結集在內。《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指出:

說種種禪法,名《雜阿含》,是坐禪人所習。

由此可知《雜阿含經》除了開顯一切事的義理之外,更是禪法實踐的指導。西元435至443年間,劉宋時期求那跋陀羅將梵文的《雜阿含經》譯成漢文五十卷。另有譯者不詳的《別譯雜阿含經》二十卷,於西元431年就已譯出。這些《阿含經》譯出後,長久以來未被珍惜。到了民國以後,才開始受到中國佛教界的重視,以下分成三個階段來描述《雜阿含經》的探索情形。

第一階段:《雜阿含經》本母的發現

西元1924年(民13年),呂澂發表〈雜阿含經刊定記〉於《內學年刊》第一輯,指出《瑜伽師地論》〈攝事分〉自第八十五卷至九十八卷為《雜阿含經》的本母,並將經文的卷次品目作了初步的釐訂,判定《雜阿含經》為四分十誦如下:
(一)    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
    第一誦:五取蘊誦
    第二誦:六處誦
    第三誦:緣起誦
    第四誦:食誦
    第五誦:諦誦
    第六誦:界誦
(二)    佛弟子所說、佛所說分
    第七誦:佛弟子所說誦
    第八誦:佛所說誦
(三)    道品分
    第九誦:念住等誦
(四)    結集分
    第十誦:八眾誦

將《雜阿含經》與〈攝事分〉相互對照後,呂澂指出:

雜含結集,乃以義為部類;每一類中,出經千百,亦但義類相同,諸經卻無次第。至於本母,就義決擇,又不必盡,一門或釋一經、或釋各經;又或多門以釋一經,文段次第更為難見,然比觀經文,固若網在綱,有條不紊也。

因此,經由《雜阿含經》與〈攝事分〉本母的比對,《雜阿含經》的義理逐漸明朗了。不久,聶耦庚發表〈雜阿含經蘊誦略釋〉登於《內學年刊》第二輯。

第二階段:《雜阿含經論》的編整與印行

刊印出版《雜阿含經》與〈攝事分〉本母的逐段對讀,使阿含義理再現於世人之前,是一重要的工作。西元1938年,蜀藏編刻處印行《雜阿含經論》,依據呂澂四分十誦的編法,由丘檗校訂,將經文分成四十卷,分別配上《瑜伽師地論》〈攝事分〉中契經事本母。1983年,新文豐出版社重新印行流通。另一方面,印順導師在1971年出版的《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中,先依〈攝事分〉的(一)行擇攝、(二)處擇攝、(三)緣起食諦界擇攝、(四)菩提分法擇攝,將雜阿含經中的各別經文列於別頌的各門之下。1983年,印順導師進一步將經論詳細編印出來,由正聞出版社出版了《雜阿含經論會編》,分成三大冊,第一、二冊的內容為:
(一)    五陰誦(內含陰相應)
(二)    六入處誦(內含入處相應)
(三)    雜因誦(內含因緣、諦、界、受相應)
(四)    道品誦(內含念處等相應、安那般那念、學、不壞淨相應)
以上四誦的經文配合〈攝事分〉卷八五到九八的本母,使經論雙方的義理凸顯出來。第三冊的內容則是剩下的《雜阿含經》經文,分為三誦:
(五)    八眾誦(內含比丘、魔、帝釋、剎利等相應)
(六)    弟子所說誦(內含舍利弗、目犍連等相應)
(七)    如來所說誦(內含羅陀、見、斷知等相應)

經由印順導師的整理,將《雜阿含經》分成七誦五十一相應。在《佛光大藏經》中的《雜阿含經》,楊郁文先生則將全經分成五誦五十一相應;屬於「記說」的弟子所說及如來所說二誦散附於五陰誦、雜因誦及道品誦之後,因而歸納成五誦。以上呂澂與印順導師將《雜阿含經》及其本母編整,使阿含義理不再隱晦,另外,西元1959年,三時學會印出韓清淨科記的《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對於全論作出細膩的科判,〈攝事分〉也包含在內,此項科判,對義理脈絡的分析,提供了非常大的助益。
在資料方面,南傳的《雜阿含經》,稱作《相應尼柯耶》或《相應部》,在1927年已由巴利文譯成英文,譯成漢文則要到1995年才完成,這些資料有助於瞭解各相應的內容及經文次序的調動情形。

第三階段:巴利聖典及藏文的配合與阿含的實踐

在呂澂及印順導師的經論會編下,《雜阿含經》的組織架構及經義有了初步的成果,進一步的研究有待努力,今討論如下:

第一、巴利聖典的五部《尼柯耶》及其相關註釋的研究,對於佛法術語在不同經論上的闡釋,有待歸納、整理。配合南北傳經文的比對,可進一步找出北傳所「佚失」的《雜阿含經》卷二五。例如,第八七五至八七九經,當屬「正斷相應」。第五六一經也屬「神足相應」。

第二、藏文雖無整部《雜阿含經》(只有零碎幾篇),但卻有完整的《瑜伽師地論》,其譯語、文法常比玄奘譯文來得明確,因而,經由漢、藏《瑜伽師地論》之對勘有助於義理的澄清。例如,〈攝事分〉中,有關《雜阿含經》的相應部分,玄奘譯文(卷八五)如下:

雜阿笈摩者,謂於是中,世尊觀待彼彼所化,宣說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諦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等相應,又依八眾說眾相應。後結集者為令聖教久住,結嗢柁南頌,隨其所應,次第安布。

而《藏文大藏經》中,此段的相當文句,譯成漢文是:

雜阿笈摩者,謂世尊觀待彼彼所化而宣說,後結集者為令聖教久住故,結嗢柁南頌,隨其所應,次第安布,配於教說,於是中:蘊、處及緣起相應,如是食、諦、界及受相應,諸聲聞及如來所說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諸學、證淨相應,及依八眾之眾相應。

此中,藏文所說的《雜阿含經》內容與《瑜伽師地論》卷三的「九事」、卷二五的「契經」、《顯揚聖教論》卷八的「契經」,都有相同的次第如下:
(一)    五蘊
(二)    六處
(三)    緣起
(四)    食
(五)    諦
(六)    界、受
(七)    佛弟子(聲聞)所說
(八)    佛(如來)所說
(九)    道品(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
(十)    八眾

故知「佛弟子及佛所說」這一部分是列在道品之前,這種次第確實符合《雜阿含經》初譯時的經次。換言之,第一結集時《雜阿含經》的編輯是:五蘊品、六處品、緣品(緣起、食、諦、界、受)、弟子所說品、如來所說品、八眾品。

第三、漢、藏〈攝事分〉之對勘,有助於校訂錯字並釐清經義。例如,經文「喜貪盡」是「喜、貪盡」;經文「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應是「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論文「邪解脫見所集成界」應是「邪勝解及見所集成界」;論文「諸行種種外性故」應是「諸行種種多性故」等等。這些微細的出入,都可訂正,而後,對《雜阿含經》的各部經文可作出配合論義的詳細科判,以便掌握脈絡。

第四、在實踐方面,重視阿含義理的泰國、緬甸、錫蘭等國,許多高僧大德的禪修經驗已譯成中文出版,這些修持的經驗與《雜阿含經》經義的印證,將是研究中重要的一環。例如,在《尊者阿迦曼傳》中,提及尊者在自己的禪修摸索中,最初三個月被定中的各種幻象所吸引,但卻不能得到泰然自若且平和的心境,於是他把注意的焦點回轉到身上,使它橫亙週旋在全身不同的層面或範圍中,永遠在『念住』(即,智覺、覺性)的審視之下,因而發現這才是正確的方法,從而得到了開悟。這也表示佛法的真理是在我們的身心之內。泰國的佛使比丘,在《菩提樹的心木》中說:

在我們的修行中,我們必須如截十里流,阻止『觸』發展成『受』,如果失敗的話,就必須阻止『受』發展成『愛』。此後,就病入膏肓,無藥可救了。…在『觸』發生的時候,我們就要趕快回頭改走智覺的路,我們不要走『我』和『我所有』的路;即使我們已經走到了『受』的階段,還是要走智覺的路,我們不要隨『我』和『我所有』之波而逐流,如此就絕對不會有苦了。

佛使比丘在此指出,要以智覺(正念與智慧,二者合稱智覺或覺性)來修緣起的還滅,要在「觸」或「受」的當下,截斷生死之流。他在這兒強調了智覺或覺性的重要。在《人類手冊》中,他也指出覺察「感受」的重要,他說:

在經典裏有關修行的記載,大多數在教導我們觀察『受』。很多證得阿羅漢果的聖人,都是以『受』為觀照的對象。

另一個傳承系統,是由緬甸反哺印度的內觀法門,葛印卡老師指出:

佛陀更進一步探索有關痛苦生起的真理,他發現人們實際的執著,不在感官對象,而是感官對象與感官接觸時產生在身上的『感受』。因此,人們要解決的,不只是感官與它們的各別對象,還要解決這二者接觸所合成的『感受』。對感受必須警覺,不要生起貪瞋的習性反應。這點在佛陀的緣起開示中,說得很明白。

又如,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培養智覺、覺性或「正念、正知」?泰國的隆波田、阿姜查及阿姜念等禪師,都有其獨到的訓練方法。禪修時如何修持四種禪那?緬甸的帕奧禪師有其傳承的指導方式,這些實證的經驗與指導,有助於我們重新檢視《雜阿含經》中,有關實踐的具體方法。總之,《雜阿含經》的內容,在義理及實踐方面,正敞開著大門,供有志於瞭解釋尊當日的教導者,好好探索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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