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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崇安佛學及禪修論文集 全螢幕[PDF]
2-6 《阿含經》的成佛之道 2-7 受念住的研究 2-8 《壇經》中的阿含精神

受念住的研究

2-7 受念住的研究

受念住的研究

林崇安(1996)

四念住,或作四念處,是整個佛法的核心,《雜阿含經》說︰

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第六○七經)

這段經文是說:有一條道路可以使眾生清淨、克服愁歎、滅除苦憂、實踐真理、體證涅槃的真相,這條道路就是四念住(四念處)。是哪四個念住呢?就是於身觀身的「身念住」,於受觀受的「受念住」,於心觀心的「心念住」,以及於法觀法的「法念住」。
在四念住中,受念住佔有顯著的地位,釋尊在《雜阿含經》中指出︰

以我於諸受、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受味、受患、受離如實知故,於諸天世間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為脫、為出、為脫諸顛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第四七九經)

這段經文是說:我(釋尊)由於能夠如實知道諸受的自性、受的現在流轉(受集)、受的現在還滅(受滅)、受的未來流轉(受集道跡)、受的雜染(受味)、受的清受因緣(受惠)以及受的出離(受離),因而能夠超越諸天世間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脫離顛倒、證得無上正等正覺。由此可知,必須超越對感受的執著,才能成佛。
有關四念住中的受念住,在今日南北傳的經典中,重要的有下列資料︰
(一)    《大念住經》:巴利文《長部》第二經,
(二)    《念住經》:巴利文《中部》第十經,
(三)    .〈四意止〉:漢文《增一阿含經》卷五,
(四)    《念處經》:漢文《中阿含經》卷二十七,
(五)    〈念處相應〉:巴利文《相應文》第四十七,
(六)    〈念處相應〉:漢文《雜阿含經》卷二十四,
(七)    〈受相應〉:巴利文《相應部》第三十六,
(八)    〈受相應〉:漢文《雜阿含經》卷十七。
與受念住相關的註釋,散見各論典內,例如,《瑜伽師地論》卷二八、卷九六、卷九八等都有所闡釋。以下的探討,以上列前四經為主,比較受念住的經文;以其他為輔,研究其涵意,並兼及傳承這一個問題。

一、南傳受念住的經文

在巴利文的《大念住經》及《念住經》中,有相同的受念住經文,漢譯如下:

一、比丘們!比丘如何就感受觀察感受呢?
二、比丘們!比丘在經歷快樂的感受時,他清楚了知︰「我正經歷快樂的感受。在經歷痛苦的感受時,他清楚了知︰「我正經歷痛苦的感受。在經歷不苦不樂的感受時,他清楚了知︰「我正經歷不苦不樂的感受。在經歷快樂而有執著的感受時,他清楚了知:「我正經歷快樂而有執著的感受。在經歷快樂而無執著的感受時,他清楚了知︰「我正經歷快樂而無執著的感受。在經歷痛苦而有執著的感受時, 他清楚了知︰「我正經歷痛苦而有執著的感受。在經歷痛苦而無執著的感受時,他清楚了知︰「我正經歷痛苦而無執著的感受。在經歷不苦不樂而有執著的感受時,他清楚了知︰「我正經歷不苦不樂而有執著的感受。在經歷不苦不樂而無執著的感受時,他清楚了知︰「我正經歷不苦不樂而無執著的感受。
三、於是他於內部就感受觀察感受,於外部就感受觀察感受,同時於內部外部就感受觀察感受。
四、他觀察感受當中不斷生起的現象,他觀察感受當中不斷滅去的現象,他同時觀察感受當中不斷生起滅去的現象。
五、於是他清楚了知︰「這是感受!」如是唯有了知,唯有覺照。
六、於是他無所染著,對(身心)世界無所執取了。
七、比丘們!比丘如是就感受觀察感受。

以上將「受念住」分成七段,今就內容略分析如下︰
(一)    第一段提出什麼是受念住?此中強調「就感受觀察感受」,不是「在感受之外去觀察感受」。
(二)    第二段列出九種感受的單純覺知。
(三)    第三段列出「於內部」、「於外部」、「於內部外部」三方面就感受觀察感受。
(四)    第四段觀察感受生起、滅去或生滅同時的現象。
(五)    第五段指出要覺知「感受就只是感受而已」,此中無我、無我所。
(六)    第六段為修行受念住的結果︰心無染著而得解脫。
(七)    第七段︰總結以上就是受念住。

二、北傳《增一阿含》內的經文

在北傳《增一阿含經》中,受念住的經文如下︰

一、云何比丘內觀痛痛?
二、於是,比丘得樂痛時,即自覺知︰「我得樂痛。得苦痛時,即自覺知︰「我得苦痛。得不苦不樂痛時,即自覺知︰「我得不苦不樂痛。若得食樂痛時,便自覺知︰「我得食樂痛。若得食苦痛時,便自覺知:「我得食苦痛。若得食不苦不樂痛時,亦自覺知︰「我得食不苦不樂痛。若得不食樂痛時,便自覺知︰「我得不食樂痛。若得不食苦痛時,亦自覺知︰「我得不食苦痛。若得不食不苦不樂痛時,亦自覺知︰「我得不食不苦不樂痛。
三、如是,比丘內自觀痛。復次,若復比丘得樂痛時,爾時不得苦痛,爾時自覺知︰「我受樂痛。若得苦痛時,爾時不得樂痛,自覺知︰「我受苦痛。若得不苦不樂痛時,爾時無苦無樂,自覺知︰「我受不苦不樂痛。
四、彼集法而自娛樂,亦觀盡法,復觀集盡之法。
五、或復有「痛」而現在前,可知可見。
六、思惟原本,無所依倚而自娛樂,不起世間想。 於其中亦不驚怖,以不驚怖,便得泥洹,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真實知。
七、如是,比丘內自觀痛,除去亂念,無有愁憂;外自觀痛、內外觀痛,除去亂念,無有愁憂。如是,比丘內外觀痛。

以上也將經文分成七段,與南傳的七段經文相比較, 同異之處如下︰
(一)    《增一》中,將「感受」譯為「痛」,且第一段是問「於內部」觀察感受。
(二)    《增一》與南傳經文皆列出相同的九種感受。《增一》中,將「有執著」譯為「食」,「無執著」譯為「不食」。
(三)    南傳有「於內部」、「於外部」及「於內部外部」三方面的觀察,《增一》此處列出「內」一種,而將「外」及「內外」置於第七段經文。《增一》第三段後面多出覺知三種感受的經文。
(四)    《增一》中,將「生起的現象」、「滅去的現象」、「同時生起滅去的現象」分別譯為「集法」、「盡法」、「集盡之法」。將「住」(viharati)有時譯出,譯作「自娛樂」。
(五)    「這是感受!」在《增一》中譯為「痛」一字而已,意義不明朗。南傳的「唯有了知,唯有覺照」,《增一》 中譯為「可知可見」,將經文所強調的「唯」未表達出來。
(六)    南傳「無所染著」,《增一》中作「無所依倚」。南傳「對(身心)世界無所執取了」,《增一》中作「不起世間想」。接著,《增一》中多出一段經文︰「於其中亦不驚怖,以不驚怖,便得泥洹,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真實知。,用以描述果位。
(七)    《增一》中,除了將南傳第三段移此外,並有「除去亂念,無有愁憂」的經句,用以描述修行念住之果。
由以上各段的比較,可明顯看出南傳的受念住與北傳《增一》中的受念住大致相同,《增一》在第三段、第六段及第七段中,多出一些文句。

三、北傳《中阿含》內的經文

在北傳《中阿含經》中,受念住的經文如下:

一、云何觀覺如覺念處?
二、比丘者,覺樂覺時,便知覺「樂覺」;覺苦覺時,便知覺「苦覺」;覺不苦不樂覺時,便知覺「不苦不樂覺」;覺樂身、苦身、不苦不樂身、樂心、苦心、不苦不樂心、樂食、苦食、不苦不樂食、樂無食、苦無食、不苦不樂無食、樂欲、苦欲、不苦不樂欲、樂無欲、苦無欲、覺不苦不樂無欲覺,便知覺「不苦不樂無欲覺」。
三、如是比丘觀內覺如覺,觀外覺如覺。
四、立念在「覺」,有知有見,有明有達。
五、是謂比丘觀覺如覺。若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覺如覺者,是謂觀覺如覺念處。

以上經文只有五段,將此與南傳受念住經文比較:
(一)    此處將「感受」譯作「覺」。
(二)    此處第二段列出二十一種感受。
(三)    此處第三段只列出「內」、「外」二方面的觀察,少了「內外」這一種。
(四)    此處第四段,相當於南傳第五段。此中,將「這是感受!」只譯為「覺」一字而已。將「唯有了知,唯有覺照」譯作「有知有見,有明有達」,未將「唯」強調出來。
(五)    此處第五段,相當於南傳第七段,然而多出「若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覺如覺者,是謂觀覺如覺念處。

由上列比較,可看出南傳的受念住與北傳《中阿含》的受念住有四項經文出入:一為感受的類別,二為北傳《中阿含》少了「內外」的觀察,三為北傳《中阿含》少了感受之生滅經文,四為少了修習四念住的結果:「無所染著,對(身心)世界無所執取了!」這一段經文。第一項的不同,是來自傳承的不同,見下一節討論;後三項的出入,是否漢譯者之省略,不得而知。但是由於北傳《中阿含經》的經本屬「說一切有部」所傳誦,因而可用同屬「說一切有部」的漢譯〈雜阿含經〉(註一),及其相關論典來補充有關「受念住」的內容。

四、感受的類別分析

在南傳的受念住及北傳《增一阿含》中,感受的類別同樣是九種如下:

(一)    快樂的感受:樂受。
(二)    痛苦的感受:苦受。
(三)    不苦不樂的感受:不苦不樂受。
(四)    快樂而有執著的感受:食樂受、樂食受、樂有味受。
(五)    快樂而無執著的感受:不食樂受、樂無食受、樂無味受。
(六)    痛苦而有執著的感受:食苦受、苦食受、苦有味受。
(七)    痛若而無執著的感受:不食苦受、苦無食受、苦無味受。
(八)    不苦不樂而有執著的感受:食不苦不樂受、不苦不樂食受。
(九)    不苦不樂而無執著的感受:不食不苦不樂受、不苦不樂無食受。

在北傳《中阿含經》的受念住、《雜阿含經》第四七一經、四七二經等,以及《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五等處,列出二十一種感受,歸為七類如下:

(一)    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二)    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
(三)    樂心受、苦心受、不苦不樂心受。
(四)    樂食受(樂有愛味受、樂有味受)、苦食受(苦有愛味受、苦有味受)、不苦不樂食受(不苦不樂有愛味受、不味不樂有味受)。
(五)    樂無食受(樂無愛味受、樂無味受)、苦無食受、不苦不樂無食受。
(六)     樂貪著受(樂欲受、樂依耽嗜受、樂耽嗜依受)、苦貪著受、不苦不樂貪著受。
(七)    樂出要受(樂無欲受、樂依出離受、樂出離依受)、苦出要受、不苦不樂出要受。

以上七類,每類又依樂、苦及不苦不樂分出三種,共成二十一種感受;說一切有部所屬不同經論的譯名雖有出入,但內容完全相同。此二十一種是依據受之自性、所依、雜染及清淨來分類,《瑜伽師地論》卷九六說︰

又彼諸受自性、所依、染淨品別,當知是名受品類差別。有味受者,諸世間受。無味受者,諸出世受。依耽嗜受者,於妙五欲諸染污受。依出離受者,即是一切出離遠離所生,諸善定不定地俱行諸受。

這段論文是說:由諸受的自性(三受)、所依(身與心)、雜染(有味及依耽嗜)及清淨(無味及依出離)來作品類差別。此中,雜染的有味受,指世間諸受。清淨的無味受,指出世間諸受。雜染的依耽嗜受,指對色、聲、香、味、觸五種妙欲的染污受。依出離受,指一切出離遠離所產生的善定地及不定地諸受。同《論》卷二八也說︰

又樂受者,謂順樂受觸為緣所生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受。此若五識相應,名(樂)身受;若意識相應,名(樂)心受。如是諸受,若隨順涅槃,隨順決擇,畢竟出離,畢竟離垢,畢竟能令梵行圓滿,名無愛味受;若墮於界,名有愛味受。若色、無色界繫,若隨順離欲,名依出離受;若欲界繫,若不順離欲,名依耽嗜受。

這段論文,依次解釋了樂受、身受、心受、無愛味受、有愛味受、依出離受及依耽嗜受的意義及內涵。對各種不同的感受,依自性(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所依(身、心)、雜染(有愛味、依耽嗜)、清淨(無愛味、依出離)明辨其內涵後,在修行「受念住」時,就能夠清楚了知當下自己的感受是屬於那一種,例如,南傳《念住經》中說︰

在經歷快樂而有執著的感受(樂有味受)時,他覺察到︰『我正經歷快樂而有執著的感受。』在經歷痛苦而有執著的感受(苦有味受)時,他清楚了知到︰『我正經歷痛苦而有執著的感受。』

要時時對自己當下的感受清清楚楚,便是修行受念住的第一步;而此處的感受,主要是指發生在身上的感受,《雜阿含經》第四七一經及四七二經,分別以虛空中的狂風及客舍中的旅人來譬喻身中的感受,其文如下︰

譬如虛空中,種種狂風起,東西南北風,四維亦如是。有塵及無塵,乃至風輪起,如是此身中,諸受起亦然。
譬如客舍中,種種人住止,剎利婆羅門,長者居士等,旃陀羅野人,持戒犯戒者,在家出家人,如是等種種,此身亦如是,種種諸受生︰若樂若苦受,及不苦不樂,有食與無食,貪著不貪著。

這段經文是說:就好像虛空中有種種的狂風,有東風、西風、南風、北風、有塵土的風、無塵土的風以及巨大的風輪,同樣的,人的身體中有種種感受的生起。又好像旅館住著種種的客人,有剎帝利、婆羅門、長者居士、旗陀羅野人、持戒者、犯戒者、在家人、出家人。同樣的,人的身體中有種種感受的生起: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以及對受執著(有食)及不執著(無食)、貪著及不貪著。
此中明白指出有種種的感受發生在身上。對於感受的不同生滅變化,《瑜伽師地論》卷九六說︰

又若有受,於依止(指身體)中,生已破壞,消散不住,速歸遷謝,不經多時,相似相續而流轉者,應觀此受猶若旋風。若有諸受,少時經停,相似相續不速變壞而流轉者,應觀此受如客舍中羈旅色類。

故知生滅變化甚快的感受,以旋風為喻,來表示細品無常;若生滅變化較緩的感受,則以旅客為喻,來表示粗品無常。故在受念住中,先要清楚了知身上的感受,而後體會無常,進而體會無我,此即下一節所述。

五、如何觀察諸受?

《瑜伽師地論》卷五三說︰

一切如來應正等覺出現世間,皆於諸受起八種觀︰謂受有幾種?誰為受集?誰是受滅?誰是受集趣行?誰是受滅趣行?誰是受愛味?誰是受過患?誰是受出離?如是觀時,如實了知受有三種,觸集故受集,應知如經分別廣說。如是八種觀察諸受,當知略顯:自相觀;現法轉因觀、彼滅觀;後法轉因觀、彼滅觀;彼二轉因觀、彼二轉滅觀及清淨觀。

此處指出對諸受要起八種觀察,所依據的經典是《雜阿含經》第四七五經︰

毗婆尸如來未成佛時,獨一靜處,禪思思惟,作如是觀,觀察諸受︰云何為受?云何受集?云何受滅?云何受集道跡?云何受滅道跡?云何受味?云何受患?云何受離?如是觀察,有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觸集是受集;觸滅是受滅;若於受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集道跡;若於受不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滅道跡;若受因緣生樂喜,是名受味;若受無常變易法,是名受患;若於受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如毗婆尸佛,如是式棄佛、毗濕波浮佛、迦羅迦孫提佛、迦那迦牟尼佛、迦葉佛,及我釋迦文佛,未成佛時思惟觀察諸受,亦復如是。

由此可知,觀察諸受是修行中重要的一環,此中分別觀察(一)諸受自性:三受,(二)諸受現在流轉因緣:觸集,(三)諸受現在還滅因緣:觸滅,(四)諸受當來流轉因緣:於受愛樂、讚歎、染著、堅住,(五)諸受當來還滅因緣:於受不愛樂、讚歎、染著、堅住,(六)諸受雜染因緣:於受因緣生樂喜,(七)諸受清淨因緣:受是無常變易法,(八)諸受清淨:於受斷欲貪、越欲貪。在「受念住」的實踐中,特別注重諸受之清淨因緣︰受是無常變易法,因此,前述南傳的念住經文說︰

他觀察感受當中不斷生起的現象,他觀察感受當中不斷滅去的現象,他同時觀察感受當中不斷生起滅去的現象。

此中,對感受的觀察由粗而細︰先體驗生滅較長的感受,而後體驗生滅幾乎同時的感受,也就是先體會粗品無常,而後體會細品無常。但這句經文,也表示對感受的觀察,於未來的生法,於過去的滅法,於現在的生滅法,要能如此清楚的覺知,如此,最後將達到經文所說︰
「於是他清楚了知︰『這是感受!』如是唯有了知,唯有覺照。
將「無常想」多所修習,將看清感受的真實面目只是感受而已!並沒有我、我所,此即《雜阿含經》第二七○經所說︰

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

這段經文是說:禪修者不斷修習無常想,依次由見道進入修道,就能斷除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五種細品的煩惱。修習無常想,能建立起無我想。聖弟子住於無我想後,心中就能脫離我慢,步向涅槃的果位。這也就是達到了諸受清淨:於受斷欲貪、越欲貪,此即《雜阿含經》第四七○經所說︰

樂受不放逸,苦觸不增憂,苦樂二俱捨,不順亦不違,比丘勤方便,正智不傾動,於此一切受,黠慧能了知,了知諸受故,現法盡諸漏,身死不墮數,永處般涅槃。

因此,對各種感受保持覺知及以正智觀照,保持平等的捨心,就可以於此世斷除煩惱,不再輪迴三界,永處於自在安詳的境界中。因此,前述南傳大念住的經文接著說︰

於是他無所染著,對(身心)世界無所執取了。

最後,探討一下巴利經文中的「於內部」、「於外部」及「於內部外部」就感受觀察感受︰
一、依據《阿毗達磨法蘊足論》的解釋︰

云何於此內受,住循受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內受者,謂自受,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外受者,謂自受,若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所有諸受。合說二種,名內外受。

故知此處所說的「內部」是指自己已得而未失的感受,「外部」則指自己未得或已失的感受以及別人的諸感受。將此二種合起來就是「內部外部」。
二、依據《瑜伽師地論》卷二八的解釋︰

若緣依『內自有情數身色』所生受為境,住循受觀,是名於內受住循受觀。若緣依『外非有情數身色』所生受為境,住循受觀,是名於外受住循受觀。若緣依『外他有情數身色』所生受為境,住循受觀,是名於內外受住循受觀。

此中指出內、外及內外之差別,在於產生受的三種色有所不同,依次為「內自有情數身色」、「外非有情數身色」、「外他有情數身色」,此為第一說。此論接著指出另有第二說的三種色是「根所攝,有執有受色」、「非根所攝,無執無受色」、「非根所攝,有執有受色」。第三說的三種色是「自內定地,輕安俱行色」、「自內不定地,粗重俱行色」、「他輕安俱行,粗重俱行色」。第四說是「內能造大種色」、「外能造大種色」、「能造大種色所生根境所攝造色」。第五說是「有識身內色」、「無識身有情數青瘀等位色」、「無識身色於過去時有識性,有識身色於未來時無識性,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第六說是「自中身,髮毛爪齒等相」、「他中身,髮毛爪齒等相」、「內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及外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相似法性、平等法性」。此中,由來源不同的三種色,產生內受、外受及內外受,這些受都產生在修行者自身之上,而不是生在別人身上。
三、依據《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八七的解說︰

自相續所攝受名內受,他相續所攝受名外受。脅尊者言︰現在名內,過去、未來及無為名外。問︰何故現在名內,過去、未來及無為名外耶?答︰以現在法多令有情攝受貪著,非過去、未來及無為故。

此處先提出自己身上的感受才是內受,他人身上的感受是外受。另外,脅尊者則以現在的感受作為內受,過去、未來的感受作為外受,此點與《法蘊足論》有相通之處。
四、由修行者的觀點來看,所觀察的應以自己身上的感受為對象;而感受的產因,有來自自己,有來自外在刺激,因而稱前者為「內受」,後者為「外受」。但若禪修者具有四禪八定,那麼,就有能力觀察自己與別人身上的感受,分別稱為「內受」與「外受」。

六、兼論阿含的傳承

由受念住經文的比對,可看出南傳巴利文的經句與北傳《增一阿含經》中的經句,甚為一致,同樣列出九種感受。就傳承來看,南傳巴利經典是由︰(一)優波離(二)大象拘(三)蘇那拘(四)悉伽符及陀跋闍(五)目犍連子帝須(六)摩哂陀等人依次下傳。而《增一阿含經》的所屬部派,一般認為是大眾部,而大眾部的一個傳承是︰(一)優波離(二)陀娑婆羅(三)樹提陀娑(四)耆哆(五)根護(六)法高。由於優波離是首陀羅出身,故其下傳弟子以一般平民為主,所採用語言為「半摩揭陀語」(註二),屬印度古代東部的方言,下傳至西部(優禪尼)後,改為當地平民通用的巴利語,後來摩哂陀傳往鍚蘭的佛法就是用這語言。總之,南傳巴利經典(屬上座部銅鍱系)及《增一阿含經》(屬大眾部)採用當地一般平民的方言為主,二者文法語尾略有出入,但大體而言是很一致的。
至於北傳《中阿含經》、《雜阿含經》、《阿毗達磨法蘊足論》等,都是屬於「說一切有部」的經典,其文句常較巴利經典細膩,例如前述,受念住中列出二十一種感受。此部的主要傳承是︰(一)大迦葉、阿難(二)缺名(三)缺名(四)名(五)末闡提,(註三)在迦濕彌羅大為弘開,採用梵文,文法細膩,主要由高層社會所支持。
故知阿含經文的傳誦,有一般平民與高層社會二種系統的不同,其不同是由於釋尊的因材施教,並不要求只用一種語言來傳播佛法。只要義理不失即可。這是釋尊的基本原則,因此,在王舍城結集後,一般平民與上層社會囗誦的經文,並不一定句句相同,只是義理一致而已。今日保留的巴利經文,便是一般平民所持誦的;而說一切有部的經文,便是上層社會所持誦的。至於經文次序的調動,則是毗舍離及華氏城結集的結果(註四)。屬梵文系統的經論,一般文句較為細緻,由巴利原文《相應部》,與梵文漢譯本《雜阿含經》的經文比對,即可看出後者較為細緻,例如,上文所引的二十一種感受、八種觀察等即是。

七、結語

本文比較南北傳的受念住經文,由此看出有二種不同的傳承,但對受念住的修法,都認為要對身上的感受清清楚楚地覺知,而後要體驗粗品及細品的無常變化,覺察到感受只是感受而已,並不是我、我所,由此而去除我執,證得涅槃。最後,當知修習念住是過去、現在及未來諸佛弟子所必須,《瑜伽師地論》卷九八說︰

又此念住修習道理,非今世尊出現於世方始宣說、今聖弟子適初修習;然於過去無始時來,於諸念住修習流轉,於未來世當知修習亦無窮盡。

這段經文是說:修習四念住的道理,並不是現今釋尊出世才開始宣說,現在聖弟子們才開始修習,而是過去諸佛無始以來都有宣說及修習四念住,將來諸佛也宣說四念住,其弟子亦同樣修習,沒有窮盡。因此,眾生要想克服愁歎、滅除苦憂,都要好好修習念住法門。

註釋
註一 《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下)所集諸文,臺北:佛光出版社,一九八三年。
註二 季羡林,〈再論原始佛教的語言問題〉,收集在《季羡林佛教學術語文集》,頁九三,臺北︰東初出版社,一九九五年。
註三 林崇安,〈印度部派佛教的分立與師資傳承的研究〉,臺北︰《中華佛學學報》第三期,頁二五~ 四六,一九九○年。
註四 林崇安,〈阿含經集成與大乘經典源流之研究〉,《中華佛學學報》第四期,頁一~ 二八,一九九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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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阿含經》的成佛之道 2-7 受念住的研究 2-8 《壇經》中的阿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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