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ister now ! Login
主選單
林崇安佛學及禪修論文集 全螢幕[PDF]
3-7 釋尊時期止觀法門的實踐 3-8 正法與菩提分法的實踐 3-9 內觀禪修的探討

正法與菩提分法的實踐

3-8 正法與菩提分法的實踐

正法與菩提分法的實踐

林崇安(1998)

佛法是佛陀所發現的正法,是適用到所有眾生的一個普遍的法則,是引導眾生脫離生死苦海的方法。今日要想復興正法,一方面要了解什麼是正法、什麼是三十七菩提分法,一方面要知道如何去實踐正法、如何去實踐三十七菩提分法。以下先探討正法的內涵及特色,而後分析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實踐,此中,引用釋尊的核心教導──《雜阿含經》──作為主要的依據,並以此經的本母《瑜伽師地論》〈攝事分〉,以及《大毗婆沙論》來解釋經義。文末並探討了菩提道的次第以及道果。

一、正法及其住世

正法的內涵有那些?這要依據世俗與勝義的不同標準來說明。《大毗婆沙論》卷一八三說:

世俗正法,謂名句文身,即素怛纜、毗奈耶、阿毗達磨。勝義正法,謂聖道,即無漏根、力、覺支、道支。

由此可知,世俗正法指的是經、律、論三藏;勝義正法指的是聖者心續中的無漏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為了使正法久住,必須有人傳遞下去,由於傳法者有凡聖之別,因而有「持教法者」與「持證法者」的不同,前論說:

持教法者,謂讀誦、解說素怛纜等。持證法者,謂能修證無漏聖道。若持教者相續不滅,能令世俗正法久住。若持證者相續不滅,能令勝義正法久住,彼若滅時,正法則滅。

由此可知,讀誦及解說經、律、論三藏,可使世俗正法延續下去,但要使勝義正法住世,則必須修證無漏聖道,也就是說,要證得無漏的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等菩提分法。至於三十七菩提分法中的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是否歸屬在正法之內?前論又說:

念住、正斷、神足皆亦攝在此所說中,謂四念住即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所攝。四正斷即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勤所攝。四神足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所攝。

因此,三十七菩提分法都是正法,而且必須有人去修證,才能使勝義正法住世;若無持證者,勝義正法就滅了。
正法住世多久呢?依據《中阿含經》卷二八、《五分律》卷六及卷二九、《毗母經》卷三、《大毗婆沙論》卷一八三的記載,釋迦牟尼佛所傳的正法住世五百年。從印度佛法的演變看來,在印度本土確實只有五百年存在著勝義正法。
阿育王時期(佛滅二百多年)佛陀的正法傳往錫蘭、緬甸等國,並且延續下來。前後延續多久呢?於《善見律》卷一八中有一個看法:

於千年中得三達智。復千年中得愛盡羅漢,無三達智。復千年中得阿那含。復千年中得斯陀含。復千年中得須陀洹學法。(復得五千歲)於五千歲得道,後五千年學而不得道,萬歲後經書文字滅盡。

依此看法,勝義正法可以住世五千年。而真正衡量正法住世的標準,便是在於有情是否能持證無漏的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因此,釋尊說:

我之正法不依牆壁柱等而住,但依行法有情相續而住。

由以上的說法,可以看出正法的存在與否,在於人們能否具體地實踐三十七菩提分法。實踐後會有什麼具體的效果呢?以下便先探討實踐正法所顯現的特色。

二、正法的特色

正法有正法的特色,奉行正法後,這些特色就會明顯地呈現出來,在《雜阿含經》中,相關的經文如下:

(一)    世尊說現(見)法、說滅熾然、說不待時、說正向、說即此見、說緣自覺。(二一五經)
(二)    聖弟子念於正法:念於世尊現法律、離諸熱惱、非時、通達、即於現法、緣自覺悟。(五五○經)
(三)    念法功德:於世尊正法律,現法、離諸熱惱、非時、通達、緣自覺悟。(五五四經)
(四)    受持如是具足淨戒,宿業漸吐,得現法、離熾然、不待時節、能得正法通達、現見觀察、智慧自覺。具足如是智慧,新業更不造,宿業漸已斷,得現正法、離諸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見、生自覺智。(五六三經)
(五)    聖弟子念於法事,謂如來說正法律:現法、離諸熾然、不待時節、通達涅槃、即身觀察、緣自覺知。(八四八經)
(六)    如此現法、永離熾然、不待時節、親近涅槃、即此現身、緣自覺知者,為八聖道,正見乃至正定。(九一二經)
(七)    聖弟子念於法事,世尊法律:現法、能離生死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見)法、緣自覺知。(九三一經)
(八)    我今於現法中,已離熾然、不待時節、能自通達、現前觀察,緣自知覺。(一○七八經)
(九)    若復比丘,為人說法,作如是念:世尊顯現正法律,離諸熾然、不待時節、即此現身、緣自覺知、正向涅槃。而諸眾生,沉溺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此眾生聞正法者,以義饒益,長夜安樂。以是正法因緣,以慈心、悲心、哀愍心、欲令正法久住心而為人說,是名清淨說法。(一一三六經)
(十)    世尊正法,現法、離諸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見、自覺證知,是則善知識、善伴黨,非惡知識、惡伴黨。(一二三八經)

其他相近的經文有:

(一)    云何念法?如來所說勝妙之法,等同慶善:現在得利及獲得證、離諸熱惱、不擇時節、能向善趣、現在開示,乃至智者自知,是名念法。(別譯雜一八七經)
(二)    白衣聖弟子念法:世尊善說法、必至究竟無煩無熱、常有不移動、如是觀、如是覺、如是知。(中阿含一二八經)

以上十二段經文,明顯示出正法的六個特色:

一、現見(現法、現在得利):修習正法後,自己就可在此世親見煩惱的不斷減除;在此時此刻就可得到正法的利益。
二、離熾然(滅熾然、無熾然):修習正法,終必滅除煩惱。
三、不待時節(應時、非時):修習正法,沒有時節限制,任何時候,於行住坐臥中皆可修習。
四、通達涅槃(引導、正向、親近涅槃):修習正法,順著道果,必可一路走向涅槃的標的。
五、即此見(唯此見、現見觀察):唯有遵循正法才能走向涅槃,此一道路於一切外道、一切天趣諸見中不可見到。
六、緣自覺知(內自所證、智者自知):正法必須最後自己去親證,不可只停留在聞、思的階段,要遠離信他、遠離欣樂、遠離行相周遍尋思、遠離隨聞所起、遠離見審察忍,因此《雜阿含》三一三經說:

異信、異欲、異聞、異行思惟、異見審諦忍,正知而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此中的「異」就是遠離的意思,經文明示出自己必須親證涅槃,如實知道自己已無貪瞋癡,已不受「有漏業力」的牽引了。在前面引用的《雜阿含》九一二經中,也明確指出八聖道就是正法。因此,凡是正確地實踐菩提分法(內含八聖道)必然具有上述正法的六個特色,否則,就不是走在正法的道上。而這六個特色,並沒有任何教條、盲信在裡面,任何人只要依循著正法,就必可一步步地走向涅槃的標的,途中每一步的成效都是當下就顯現的,是立竿見影的,是可驗證的。為何能如此呢?因為正法是立足於身心現象上,是直接體驗個人五蘊生滅無常、無我的特性,並沒有想像、自我暗示等成分在內,因而能有上述六個特色的顯現。三十七菩提分法完全是立足於個人的身心實相上,這一點便是修行的樞紐;只有立足於身心的實相上,正法的六個特色才可一一呈現出來。

三、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實踐

三十七菩提分法是聲聞菩提、獨覺菩提以及無上菩提所必修的,如《大智度論》卷一九中說:

佛說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是摩訶衍,三藏中也不說三十七助道品獨是小乘法。

故知任何走在菩薩道上的行者都必須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然而如何實踐呢?首先,對妄想紛飛的凡夫必須使其心安靜下來,因此釋尊開示出一些前行方便,而後才依次修習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以下依次來探討這些主題。

甲、前行方便
由於眾生根性的不同,或偏貪、偏瞋、偏癡、偏慢、偏尋思,對他們要有不同的對治方便,《瑜伽師地論》卷二六引用釋尊對頡隸伐多長老的開示如下:

若唯有貪行,應於不淨緣安住於心,如是名為於相稱緣安住其心。若唯有瞋行,應於慈愍安住其心。若唯有癡行,應於緣性緣起安住其心。若唯有慢行,應於界差別安住其心。若唯有尋思行,應於阿那波那念安住其心,如是名為於相稱緣安住其心。

此中,「不淨、慈愍、緣性緣起、界差別、阿那波那念」合稱作五種淨行所緣,分別對治貪行、瞋行、癡行、慢行及尋思行。在前行階段的(一)不淨觀,(二)慈愍觀,(三)緣性緣起觀,(四)界差別觀及(五)阿那波那念的修法,略述如下:
(1)以不淨觀去審查身體內部朽穢不淨(髮、毛、爪、齒、塵、垢、皮、肉、骸骨、筋、脈、心、膽、肝、肺、大腸、小腸、生藏、熟藏、肚、胃、脾、腎、膿、血、熱痰、肪、膏、肌髓、腦膜、洟、唾、淚、汙、屎、尿等三十六物)、外部朽穢不淨(青瘀、膿爛、變壞、膨脹、食噉、變赤、散壞、骨、鎖、骨鎖、屎所作、尿所作、唾所作、洟所作、血所塗、膿所塗、便穢處等十七項)。
(2)以慈心去審查無苦無樂之有情,欲與其樂;以悲心去審查有苦之有情,欲拔其苦;以喜心去審查有樂之有情,欲慶其樂。
(3)以緣性緣起觀,去審查身心相續中,無有作者及以受者,只是因果相續而已。
(4)以界差別觀,審查身心不外是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及識界組合而已。
(5)阿那波那念(入出息念)則是直接去觀察呼吸的出入,經由持續不斷的覺知,使心達成奢摩他(寂止)。
以此為根基,接著就去修毗缽舍那(內觀),所修的就是三十七菩提分法。

乙、四念住的實踐
四念住舊譯作四念處,釋尊說:

有四念處,何等為四?謂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如是比丘!於此四念處修習滿足,精勤方便、正念、正知,應當學。(《雜阿含經》六○六經)

對此四念住必須修習滿足,修習時要「就身體觀察身體」、「就感受觀察感受」、「就心觀察心」、「就諸法觀察諸法」,也就是說,要直接觀察身心的實相。此中,心中所呈現的種種思想、念頭等等,稱作「法」,身上所呈現的苦、樂等等,稱作「受」,這些都不外是個人的身心現象。在實踐四念住時,必須(一)精勤方便:不斷地用功。(二)正念:對自己的身心現象要時時保持覺知。(三)正知:對身心現象要時時徹底了知其無常、無我的特性。不斷地修習四念住,依據這一條清淨的道路,才有可能達到涅槃的標的,因此,釋尊說:

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六○七經)

為什麼四念住是走向滅苦所必經的道路呢?《瑜伽師地論》〈攝事分〉解釋如下:

又四念住,由欲、精進等修習加行,方得圓滿。應知除此四種念住,更無有餘不同分道或所緣境。由此道、此境,能盡諸漏,獲得涅槃。由無第二清淨道故,說純有一能趣正道。又此純一能趣正道,由二因緣,能令有情究竟清淨:一思擇力故,二由修習力故。…於四念住勤修加行,依思擇力超度愁泆。由依世間修習力故,得離欲愛,棄捨憂苦。依出世間修習力故,超度一切薩迦耶苦,亦能證得八支聖道及聖道果,真實妙法。

由此可知,在修習四念住的加行時,以思擇力及世間的修習力,就可將世間八風所產生的愁泆、憂苦去除;進入正行時,以出世間修習力就可滅除身見之苦(薩迦耶苦),證得八聖道以及真實妙法(如實法),因此,釋尊說:

若比丘離四念處者,則離如實聖法;離如實聖法者,則離聖道;離聖道者,則離甘露法;離甘露法者,則不得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我說彼於苦不得解脫。(六○八經)

此處明顯地指出,若不修習四念住,就脫離了聖法,根本就不能了生脫死。而且,修習四念住,才能成為大丈夫,釋尊說:

若比丘身身觀念住,心得離欲,心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為大丈夫也。所以者何?心解脫故。…受、心、法法觀念住已,心離貪欲,心得解脫,盡諸有漏,我說彼為大丈夫也。所以者何?心解脫故。(六一四經)

因此,必須修習四念住圓滿,達到心解脫後,才配稱作大士(大丈夫)。要證得聲聞菩提、獨覺菩提以及無上菩提也都必須修習四念住,釋尊說:

若比丘於四念處,修習、多修習,未淨眾生令得清淨,已淨眾生令增光澤。…如淨眾生,如是未度彼岸者令度,得阿羅漢、得辟支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如上說。(六三五經)

因此,修習四念住,可使凡夫(未淨眾生)成為有學(令得清淨),已得「有學位者」成為無學(令增光澤、鮮白)。聲聞阿羅漢及獨覺、諸佛就是三種「無學位」的聖者。眾生要能修習四念住,才能自護、護他,釋尊說:

云何護他、護自?不恐怖他、不違他、不害他,慈心哀彼,是名護他、自護。是故比丘當如是學:自護者修四念處,護他者亦修四念處。(六一九經)

由此可知,要想真正的利益別人,必須先修習四念住,斷除自己的煩惱,而後才能不傷害他人並且利益他人。在修習四念住時,必須親自體驗身心現象的剎那生滅,釋尊說:

何等為四念處集,四念處沒?食集則身集,食滅則身沒,如是隨身集觀住、隨身滅觀住、隨身集滅觀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永無所取。如是觸集則受集,觸滅則受沒,如是隨集法觀受住、隨滅法觀受住、隨集滅法觀受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都無所取。名色集則心集,名色滅則心沒,隨集法觀心住、隨滅法觀心住、隨集滅法觀心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憶念集則法集,憶念滅則法沒,隨集法觀法住、隨滅法觀法住、隨集滅法觀法住,則無所依住,於諸世間則無所取。(六○九經)

此處詳細示出修習四念住的要點:直接觀察身受心法的緣起過程,由於四食(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而有「身」,由於根塵接觸而有「受」,由於名色而有「心」,由於作意(憶念)而有「法」;整個身心現象由於緣起而存在,在剎那變化中,沒有「我」及「我所」,在未來、過去及現在三世中,不斷生起滅去,因此,〈攝事分〉中說明如下:

又瑜珈師,了知身等因緣生已,復於三世身等諸法,住無常觀。由住如是無常觀故,於諸後有,終不依止後有愛住;又現法中,於一切行,若內若外,都不執取我及我所。又於未來,當知安住集法隨觀;於過去世,當知安住滅法隨觀;於現在世,生已無間盡滅法故,當知安住集滅法隨觀。

此段論文指出,對身等諸法當了知其緣生及無常、無我。對於未來,要安住集法隨觀;對於過去,要安住滅法隨觀;對於現在,要安住集滅法隨觀。因此,在整個四念住的實踐中,對於身上產生的受,以及心上產生的法(思想、心念等),都要了了分明於其緣起的生滅過程,身心的每一剎那,即生即滅,雖然非常快速,但仍必須持續地覺知其無常的性質,如此,隨集法、隨滅法、隨集滅法來修四念住。對「無常」有深切的體認後,就不會對「後有」產生任何的貪愛了,同時,也不會對身心現象執著為「我」或「我所」了。在整個實踐過程中,一直要對五蘊不間斷地觀察,離開觀察就會被「諸受」所牽引,而生起「愛、取、有」等,因此,必須連續地覺知諸受的生滅無常。唯有斷除對諸受所生起的貪瞋反應,才能滅除愛取,這便是緣起法則中,「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的重要過程。

丙、四正斷的實踐
四正斷是(一)律儀斷,(二)斷斷,(三)修斷,(四)防護斷。《瑜伽師地論》卷二九說:

由於已生惡不善事,應修律儀令其斷滅,不應忍受,由是因緣,名律儀斷。於其未生惡不善事,為欲令彼不現行斷、為欲令彼不現前斷,為斷故斷,故名斷斷。…由於善法數修數習,先所未得能令現前,能有所斷,故名修斷。…由於已得已現在前諸善法中,遠離放逸,修不放逸,能令善法住不忘失,修習圓滿,防護已生所有善法,能有所斷,故名防護斷。

由此可知,四正斷的實踐,在於使「已生惡」令斷除,「未生惡」不生起,「未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不忘失,對以上四項要殷勤策勵、精勤努力,不到圓滿終不歇息,因此又稱四正勤,釋尊說:

我於二法依止多住。云何為二?於諸善法未曾知足,於斷未曾遠離。於善法不知足故,於諸斷法未曾遠離故,乃至肌消肉盡,筋連骨立,終不捨離精勤方便,不捨善法,不得未得,終不休息,未曾於劣心生歡喜,常樂精進,昇上上道。如是精進住故,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九八七經)

釋尊在這段經文中指出:我由於精進於增長善法和斷除惡法,即使肌消肉盡、筋連骨立,始終不停止於積極增善斷惡,不會滿足於下劣而奮力上進,精進力恨快證得無上正等正覺。由此可知,要成佛就要努力於四正斷或四正勤。四正斷或四正勤便是積極的滅除「惡不善法」以及增長「一切善法」,然而,什麼是「惡不善法」以及「一切善法」?《瑜伽師地論》卷二九說:

云何名為惡不善法?謂欲纏染污身、語、意業,是身語意惡行所攝,及能起彼所有煩惱。…云何名為一切善法?謂若彼對治、若蓋對治、若結對治。

由此可知,由於貪欲所染污的身語意的行為,以及會作出這些行為的煩惱,都是惡不善法。能對治惡不善法、煩惱、五蓋的,就是善法。要如何對治呢?不外是精勤地修習四念住。因此,將四念住不斷地精進實踐,便自然而然地實踐了四正斷,並非別有其他項目要修。時時刻刻體認身心現象的無常、無我,在四念住的觀照之下,貪瞋的習性反應就日漸消減,身語意的不善行為也漸滅除,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昏沈掉舉蓋、疑蓋等五種蓋也就被對治了,善法也就日增了。

丁、四神足的實踐
四神足是(一)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二)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三)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四)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分別簡稱作(一)欲神足,(二)勤神足,(三)心神足,(四)觀神足。此中,由於實踐八種斷行而使四種三摩地(欲三摩地、勤三摩地、心三摩地、觀三摩地)圓滿成辦。什麼是八種斷行呢?《瑜伽師地論》卷二九說:

何等名為為八種斷行?一者欲,謂起如是希望樂欲:我於何時修三摩地當得圓滿?我於何時當能斷滅惡不善法所有隨眠?二者策勵,謂乃至修所有對治,不捨加行。三者信,謂不捨加行正安住故,於上所證深生信解。四者安,謂清淨信而為上首,心生歡喜;心歡喜故,漸次息除諸惡不善法品粗重。五者念,謂九種相,於九種相安住其心,奢摩他品能攝持故。六者正知,謂毗缽舍那品慧。七者思,謂心造作,於斷未斷正觀察時,造作其心,發起能順止觀二品身業、語業。八者捨,謂行過去、未來、現在隨順諸惡不善法中,心無染污,心平等性。

由「欲斷行」生起希欲斷除惡不善法,由「策勵斷行」勤修對治惡不善法,由「信斷行」對所證深生信解,由「安斷行」心生歡喜而止息惡不善法的粗重,由「念斷行」於止品所攝的九種相(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安住其心,由「正知斷行」住於觀品所攝的慧,由「思斷行」造作其心,行於隨順止觀二品的身業及語業,由「捨斷行」於惡不善法,心無染污而能保持平等心。由上述八斷行,對惡不善法不斷對治,對善法不斷增進而生起心一境性,證得欲三摩地、勤三摩地、心三摩地及觀三摩地,圓滿成辦時,便是欲神足、勤神足、心神足及觀神足。為什麼稱作神足?因為「足」代表能行走到目的地,「神」代表世間殊勝之法,出世間法則是「最殊勝之神」,由於四神足能行走到世間及出世間法的殊勝處,因而稱作「神足」,經過這一條道路就能達到涅槃的目的地,阿難尊者曾對一位婆羅門說:

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說四如意足,以一乘道淨眾生,滅苦惱、斷憂悲。何等為四?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精進定、心定、思惟定斷行成就如意足。如是聖弟子修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依離、依無欲、依出要、依滅、向於捨,乃至斷愛,愛斷已,彼欲亦息。修精進定、心定、思惟定斷行成就,依離、依無欲、依出要、依滅、向於捨,乃至愛盡,愛盡已,思惟則息。婆羅門!於意云何?此非邊際耶?婆羅門言:尊者阿難!此是邊際,非不邊際。(五六一經)

此段經文,是求那跋陀羅在西元四四○年左右譯出,「四如意足」即是四神足的舊譯,「欲定、精進定、心定、思惟定」即是「欲三摩地、勤三摩地、心三摩地、觀三摩地」的舊譯。此段經文指出,四神足是一條通往滅苦的道路,到達目的地時,愛盡、煩惱盡,此時欲、勤、心、觀就自然止息了,因此,整個修行的過程是有邊際而可達成的。在修行過程中,什麼是依離、依無欲、依出要、依滅、向於捨呢?《瑜伽師地論》卷八五說:

有五離繫品界:一者斷界,二者無欲界,三者滅界,四者有餘依涅槃界,五者無餘依涅槃界。謂見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為斷界;修道所斷諸行斷故,名無欲界,即此唯有餘依故,名有餘依涅槃界;此依滅故,名為滅界,亦名無餘依涅槃界。…又於斷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厭。於無欲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離欲。於滅界,未得為得勤修習故,名於諸行修滅。

於卷九二又說:

未得斷界,於其斷界正希求時,名依遠離。未得無欲界,於無欲界正希求時,名依離欲。未得滅界,於其滅界正希求時,名依於滅。棄捨下劣修覺分故,迴向勝妙修覺分故,名棄捨迴向。

由上述二段論文,可以知道「依離、依無欲、(依出要)、依滅、向於捨」就是玄奘所譯的「依遠離、依離欲、依於滅、棄捨迴向」,是對斷界(斷除見道所斷的煩惱)、無欲界(斷除修道所斷的煩惱)、滅界(無餘涅槃)等三界的希求,以及棄捨下劣、追求勝妙菩提分的心理。故在整個修行的道路上,要對諸行(身心五蘊)不斷地修厭、修離欲、修滅,步步上昇而得究竟的解脫。因此,四神足的實踐,仍是承續著四念住的修法,將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身心現象上,使不善法減除,善法增長,在希欲及信解的力量下,將禪定(止)及智慧(觀)不斷地加強,於根塵接觸的當下,對順逆的感受保持平常心,不再生起貪瞋的習性反應,那麼四神足就漸次地圓滿了。至於修四神足時,由於禪定的達成,相伴的許多神通也會出現,這些只是修行的副產品而已,重要的是心靈的淨化。

戊、五根與五力的實踐
五根是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及慧根。五力是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及慧力,都是菩提道上所要具備的,釋尊說:

若聖弟子成就信根者,作如是學:聖弟子無始生死,無明所著,愛所繫,眾生長夜生死往來流馳,不知本際。有因故有生死,因永盡者則無生死。無明大闇聚障礙,誰般涅槃?唯苦滅、苦息、清涼、沒。(六五七經)

又說:

有五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何等為信根?謂聖弟子於如來所起信心,根本堅固,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及諸世間(法)所不能壞,是名信根。何等為精進根?謂四正斷。何等為念根?謂四念處。何等為定根?謂四禪。何等為慧根?謂四聖諦。此諸功德,皆以慧為首,譬如堂閣,棟為其首。(六五八經)

以上說明五根及其意義,並指出慧根為最勝:先由思擇知道唯有「苦滅、苦息、清涼、沒」而無涅槃者,並對如來生起正確而堅固的信解,以此信解為基礎生起精進,而有四正斷;並對身、受、心、法等所緣境如實地覺知其無常的性質,而有四念住;對所緣境心不散亂,達成四禪(以及近分定、四無色定);對四聖諦如實觀察,生起智慧。因此,整個五根的實踐,便是立足於對自己身心現象的如實觀察,以如來所教導的方式去如實地體驗,在智慧的引導下,終至涅槃的到達,痛苦的止息。五根與五力,其內涵並無不同,釋尊說:

信根者,當知是四不壞淨。精進根者,當知是四正斷。念根者,當知是四念處。定根者,當知是四禪。慧根者,當知是四聖諦。(六五五經)

又說:

彼信力,當知是四不壞淨。精進力者,當知是四正斷。念力者,當知是四念處。定力者,當知是四禪。慧力者,當知是四聖諦。(六七五經)

於如來所起信心,深入堅固,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及餘同法所不能壞,是名信力。(六九一經)

以上就五根與五力的內涵相比較,並無不同,只是在實踐的階段上,五力比五根較純熟而已。此處四不壞淨是對佛、法、僧的淨信以及聖戒的成就。釋尊說:

流者謂八聖道。入流分者有四種,謂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維、法次法向。入流者成就四法,謂於佛不壞淨、於法不壞淨、於僧不壞淨、聖戒成就。(八四三經)

由此可知,一方面依靠親近善士、聽聞正法(此二屬外在),一方面依靠如理作意、法隨法行(此二屬內在),才能具足五根五力中的信根信力,而有四不壞淨,由此才能進入聖道之流。

己、七覺支的實踐
七覺支是(一)念覺支,(二)擇法覺支,(三)精進覺支,(四)喜覺支,(五)輕安覺支(舊譯作猗覺支或猗息覺分),(六)定覺支,(七)捨覺支。此七覺支修習滿足,終必滅除痛苦,釋尊說:

聖弟子清淨信心,專精聽法者,能斷五法,修習七法,令其滿足。何等為五?謂貪欲蓋、瞋恚、睡眠、掉悔、疑,此蓋則斷。何等七法?謂念覺支、擇法、精進、猗、喜、定、捨覺支,此七法修習滿足。淨信者謂心解脫,智者謂慧解脫。…離貪欲者心解脫,離無明者慧解脫。若比丘離貪欲,心解脫,得身作證;離無明,慧解脫。是名比丘斷愛、轉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七一○經)

此中指出,專精於聽聞正法後,就要去斷除五蓋,修習七覺支。經由修習,可以證得心解脫及慧解脫。什麼是斷愛、轉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瑜伽師地論》〈攝事分〉說:

有學有二清淨說句:謂於後有一切行中,由不現行道理,名已割貪愛,及轉三結。無學有二清淨說句:謂正慢現觀(故),及一切苦本貪愛隨眠永拔除故,名已作苦邊。

由此可知,修習七覺支,證入有學聖位時,貪愛已不現行(斷愛),並且拔除了「有身見」、「戒禁取」、「疑」等三結(轉結),最後圓滿無學聖位時,我慢完全根除,稱作正慢現觀(慢無間等),並且貪愛的隨眠也完全滅除了,稱作已作苦邊(究竟苦邊)。如何由修習四念住銜接到圓滿七覺支呢?釋尊告訴縈髮目犍連說:

比丘如是是順身身觀住,彼順身身觀住時,攝念安住不忘,爾時方便修習念覺分,方便修習念覺分已,得念覺分滿足。於彼心念選擇於法,覺想思量,爾時方便修習擇法覺分,方便修習擇法覺分已,逮得擇法覺分滿足…逮得精進覺分滿足。勤精進已,生歡喜心,爾時修習方便歡喜覺分,修習歡喜覺分已,逮得歡喜覺分滿足。心歡喜已,身心止息,爾時修習猗息覺分,修習猗息覺分已,逮得猗息覺分滿足。身心息已,得三摩提,爾時修習定覺分,修習定覺分已,定覺分滿足。謂一其心,貪憂滅息,內心行捨,方便修習捨覺分,方便修習捨覺分已,逮得捨覺分清淨滿足。受、心、法念處,亦如是說。如是修習四念處,七覺分滿足。(二八一經)

由此可知,修習七覺支(七覺分)時,其觀察的對象與四念住完全相同,都是針對個人身心所攝的身、受、心、法,不斷努力地觀察、覺知五蘊的生滅無常、無我,在止觀下,生起喜覺支、輕安覺支(猗息覺分)、定覺支,再繼續觀察身心最微細的生滅變化,仍然保持平等心,將貪瞋癡的習性一層層地根除,因而圓滿了七覺支。在修習七覺支的過程,也是要層層上進,釋尊說:

若比丘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如是修擇法、精進、喜、猗、定、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七二九經)

因此,與前述四神足一樣,要依次「依遠離、依離欲、依於滅」來證得斷界、無欲界及滅界,並往上修至圓滿菩提為止。這整個過程,都離不開對個人身心五蘊的觀察。首先,對五蘊之苦,生起脫離之心,這是「依遠離」;對產生五蘊之苦的愛欲,起脫離之心,這是「依離欲」;而後看清楚滅苦是修行的目標,這是「依於滅」;最後,對滅苦之道,不斷實踐,往上修至圓滿,這是「向於捨」。由此也可以看出,整個過程不外是修習著「苦、集、滅、道」四聖諦,而這些都是立足於個人身心之上的。

庚、八聖道的實踐
八聖道是(一)正見,(二)正思惟(舊譯作正志),(三)正語,(四)正業,(五)正命,(六)正精進(舊譯作正方便),(七)正念,(八)正定。由於此八聖道(八正道)合乎正理,因此被稱作「法」,釋尊說:

有非法、是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非法、是法?謂邪見非法,正見是法;乃至邪定非法,正定是法。(七八二經)

既然八聖道是正法,當然就具有正法的特色:(一)現見(二)離熾然(三)不待節(四)通達涅槃(五)即此見(六)緣自覺知。其具體的成效,便是此世就可滅除自己的煩惱,釋尊說:

阿難!何等為正法律乘、天乘、婆羅門乘、大乘、能調伏煩惱軍者?謂八正道,正見乃至正定。(七六九經)

由此可看出,實踐八聖道就是正法律乘、大乘,也就是說,經由具體實踐八聖道方得以滅除煩惱。然而要如何實踐呢?釋尊說:

何等為修八聖道?是比丘修正見,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修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是名修八聖道。(七六四經)

此處也相同於前述四神足、七覺支的實踐方式,都是依遠離、依無欲、依於滅、向於捨(棄捨迴向)往上證得斷界、無欲界、滅界而圓證菩提。也表示三十七菩提分法中,從四念住到八聖道是前後呼應的,是整體一貫的。例如,觀察感受的受念住,也要配合八聖道的修習才能完滿,《雜阿含》第七五九經記述如下:

世尊告諸比丘:有三受,無常、有為、心所、緣生。何等為三?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諸比丘白佛:世尊!有道、有跡,修習、多修習,斷此三受否?佛告比丘:有道、有跡,修習、多修習,斷此三受。何等為道?何等為跡?修習、多修習,斷此三受?佛告比丘: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

此中,三受為何是無常、有為、心所(指思所造)、緣生?〈攝事分〉說:

滅壞法故,說名無常。諸業煩惱所集成故,說名有為。由昔願力所集成故,名思所造。從自種子,現在外緣所集成故,說名緣生。

因此,三受本身是剎那生滅,且由往昔的業、煩惱、願力所集成,並且以觸為緣而產生。但眾生對三受卻不斷地生起執著,以為是「我」或「我所」,對樂受生起貪心,對苦受生起瞋心,對不苦不樂受生起癡心,因而形成了「受緣愛、愛緣取」,而有生老病死之苦。為了脫離此苦,就必須對八聖道修習、多修習。如何修習、多修習呢?不外是對身心五蘊時時了知其無常的性質,釋尊說:

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二七○經)

所以,以無常想的不斷修習,來去除一切欲貪、色貪、無色貪、掉、慢、無明。處於「思所成慧」時,稱作「修習」,處於「修所成慧」時,稱作「多修習」。對八聖道的修習、多修習,便是要對身心五蘊先思考其無常、有為、思所造、緣生的性質,接著要親身去體驗其剎那的生滅,以得到修所成慧,如此才能對自己的身心不再起執著,因而正語、正業、正命等八聖道便能完成,同時對於三受的執著也全部斷除了。

四、菩提道的次第以及道果

眾生由輪迴痛苦中想要解脫出來,就必須不斷地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釋尊說:

若比丘修習隨順成就者,雖不欲令漏解脫,而彼比丘自然漏盡,心得解脫。所以者何?以修習故。何所修習?謂修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如彼伏雞,善養其子,隨時蔭卵,冷暖得所,正復不欲令子方便自啄卵出,然其諸子自能方便安穩出殼。(二六三經)

因此,不斷地修習四念住(念處)、四正斷(正勤)、四神足(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便是走在菩提道上,終必破除無明殼,得到究竟的解脫。在這三十七菩提分法中,四念住屬下品資糧道,四正斷屬中品資糧道,四神足屬上品資糧道,五根屬加行道的煖位及頂位,五力屬加行道的忍位及世第一位,七覺支屬見道,八聖道屬修道,以「金剛喻定」滅除最後的無明就進入究竟道(無學道)。以上以五道(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究竟道)的次第,方便說明菩提道的內容,就實質而言,不外是以戒律為基礎,不斷地修習禪定與智慧。禪定與智慧的修習也就是奢摩他(寂止)與毗缽舍那(內觀)的修習。而止觀的修習重點,不外是時時觀照自己的身心實相,特別是覺知自己身心的生滅無常,經過一而再、再而三地修習,終必親身體驗五蘊自性皆空的真諦,並超越身心的範疇,親證涅槃的究竟實相。因此,在菩提道上的每一步,必須落實到自己身心的實相上;對自己五蘊的無常、無我,要以覺知與智慧不斷地直接觀察,不可落入想像、臆測、自我暗示的陷阱中,那麼,將依次由資糧道、加行道,進入見道、修道,到達究竟道;同時,見道所斷的煩惱以及修道所斷的煩惱也依次根除了,而斷界、無欲界以及滅界也依次證得了。總之,走在菩提道上,不外是對自己的身心現象要時時覺知其無常、無我的特性,因而不再執著為「我」或「我所」,往昔的貪瞋習性也就不斷地拔除,終至從所有的煩惱痛苦中解脫出來。在這整個淨化的過程中,慈悲心也自然地漸形增長,對眾生的關懷與照顧,也因為自己的成長而加強,而有「自利利他」的圓滿達成。整個菩提道的過程,可用七種清淨來說明:
(1)戒清淨:具足尸羅,守護別解脫律儀,心便無悔,適於修習正定。
(2)心清淨:依次修習正定,調柔自心,安住不動,適於修習正見。
(3)見清淨:止觀雙運之下,於四聖諦證入現觀,斷除見道所斷諸惑,獲得無漏有學正見。
(4)度疑清淨:得正見故,於四聖諦、佛法僧永斷疑惑,超度猶疑。
(5)道非道智見清淨:得正見故,於正見前行之道,如實了知是為正道;於邪見前行之道,如實了知是為非道;遠離非道,行於正道,以此斷除修道所斷諸惑。
(6)行智見清淨:如實了知隨道之四種行跡:(一)苦遲通,(二)苦速通,(三)樂遲通,(四)樂速通。
(7)行斷智見清淨:如實了知「苦遲通」應全斷除,「苦速通」及「樂遲通」一分應斷,依「樂速通」永盡諸漏,於現法中獲得無造究竟涅槃。
以上以七種清淨來描述修行者其心淨化的過程。所證得的涅槃,則是超越了身心五取蘊(經文作五受陰),釋尊說:

有五受陰,何等為五?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云何色受陰?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是名為色受陰。復次,彼色是無常、苦、變易之法,若彼色受陰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滅、盡、離欲、寂、沒,餘色受陰更不相續、不起、不出,是名為妙、是名寂靜、是名捨離一切有餘,愛盡、無欲、滅盡、涅槃。…復次,彼識受陰,是無常、苦、變易之法,乃至滅盡、涅槃。…若於此法如實正慧等見,不起心漏,名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己作、捨離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智、心得解脫。(六一經)

此中先指出五取蘊(五受陰)各別的自相種類(如,色蘊是四大及四大所造)、共相過患(如,色蘊是無常、苦、變易之法),了知此種的智慧稱作「法住智」;若進而了知此五取蘊應永斷無餘,起厭逆想,並於涅槃起寂靜想,此種智慧稱作「涅槃智」。《瑜伽師地論》卷八三解說經中永斷無餘、究竟捨、離、盡、離欲、滅、寂、沒的意義如下:

無餘斷(經文為永斷無餘)者,謂是總句。永棄捨(究竟捨),諸纏斷故。永變吐(離),隨眠斷故。永盡者,過去解脫故。永離欲者,現在解脫故。永滅者,未來解脫故。永寂靜者,由見道故。永滅沒者,由修道故。

同卷又解說不相續、不起(無取)、不出(無生長)、愛盡、離欲、滅(盡)、涅槃的意義如下:

不相續者,謂死歿已後,餘識不生故。言無取者,謂無所住識,無有趣入名色事故,自體永不生故。無生長者,謂無有名色更增廣故。…言愛盡者,謂不希求未來事故。言離欲者,謂無現在受用喜樂故。所言滅者,謂餘煩惱斷故。言涅槃者,謂無餘依故。

因此,對身心五蘊不再執取後,煩惱、隨眠依次棄捨,心得解脫,牽引到來世趣入名色的有漏業力已止息了。有餘依的阿羅漢,雖有身心與六境接觸,但不再生起貪瞋,不再被感受所束縛。在無餘依涅槃中,則超越了身心世界。至於阿羅漢的意義,《瑜伽師地論》卷八七解說如下:

又與四種義相應故,當知是名阿羅漢相:一者自事已究竟,應作他事義故。二者應得自義,一切遍滿道理義故。三者未來行因已永斷滅,應證現法樂住義故。四者超有學地,入無學地相應義故。

因此,阿羅漢已完成了自利,進而利益眾生;未來的五取蘊之因也已完全滅除,不再受生死業力的牽引,於此世證入禪定,得現法樂住,且處於無學地。
至於無上菩提的證得,其道次第又如何呢?釋尊在《雜阿含》第一一七七經中,以譬喻來解說如下:

眾多罪人(喻愚癡凡夫),在於河中(喻處於欲愛、色愛、無色愛之中),隨流漂沒。中有一人,不愚不癡、聰明黠慧、樂樂厭苦、樂生厭死(喻菩薩摩訶薩),作如是念:我今何緣在此灰河(喻三惡不善覺及三愛),兩岸極熱(喻內外六入處),又多利刺(喻五欲功德),在闇冥處(喻無明障閉慧眼)隨流漂沒?我當以手足方便逆流而上(喻精勤修學),漸見小明(喻得法忍),…勤加方便,遂見平地(喻持戒),即住於彼,觀察四方(喻四聖諦),見大石山(喻正見),…即登而上,復見清涼八分之水(喻八聖道),…大山上見七種華(喻七覺支),…復上石山,見四層階堂(喻四神足),即坐其上。見五柱帳(喻五根),即入其中,歛身正坐(喻習氣無餘離繫),種種枕褥,散華遍布(喻世間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涼風四湊(喻四種現法樂住),令身安穩,坐高林下,高聲唱言(喻轉法輪):灰河眾生!諸賢正士!如彼灰河,兩岸極熱,多諸利刺,其處闇冥,求出於彼。

在這段經文中,指出菩薩摩訶薩具足智慧與悲愍,從無明黑暗中,精進修學;於生老病死法,正審觀察,而得法忍;以禁戒為依止,能證得四禪八定;而後,以自力觀察四聖諦;並使正見現前,終於證得八聖道及七覺支,〈攝事分〉解釋菩薩見道及修道的過程如下:

所有正見漸次勝進,先已遠離下地諸欲,乃至上極無所有處,當於聖諦得現觀時,便證無漏四念住等,乃至最後八聖支道所有一切菩提分法,舉其最後,當知亦攝前位一切。…為欲無餘永斷有頂所繫煩惱,故復勤修純無漏道,所謂修習無上覺支,是名進修無上修道。由此修故,無學地中六種修法究竟圓滿。一者修聖神通,究竟圓滿。二者修淨五根,究竟圓滿。三者證得煩惱並諸習氣無餘離繫,究竟圓滿。四者證得四種現法樂住,究竟圓滿。五者證得世間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究竟圓滿。六者證得名身、句身、文身,得隨所欲,得無艱難宣說正法,究竟圓滿。

由此可知,菩薩摩訶薩在證得聖諦現觀,於見道位便證得無漏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等三十七菩提分法。而在修道位,則要修習「無上覺支」,在此要修「聖神通」及「淨五根」,此二項的名目相同於三十七菩提分法中的「四神足」及「五根」,只是此時更為深入、更為廣大,〈攝事分〉中解釋無上修道中的五根如下:

修淨信根究竟滿者,謂於涅槃意樂淨故。修精進根究竟滿者,謂能勇猛造作一切有情義利,善清淨故。修習念根究竟滿者,謂三念住、無忘失法,善清淨故。修習定根究竟滿者,謂於聖、天及以梵住,善清淨故。修習慧根究竟滿者,謂十智力,善清淨故。

由以上二段論文的解釋,可以看出,在菩薩道上,必須證得三十七菩提分法,而且為了利益一切有情,在修道時,要修更深更廣的四神足以及五根,並使諸習氣完全拔除,圓滿四種現法樂住及世間靜慮、解脫、等持、等至,且能於名、句、文身自在,因而能夠大轉法輪。故知,在整個成佛的道上,菩薩所修的內容,也是不離戒、定、慧或三十七菩提分法,只是為了達成圓滿的無上菩提,所下的工夫要更深更廣,如此而已。例如,佛位的三念住,是佛陀對三類弟子(一類恭敬聽法、一類不恭敬聽法、一類有時恭敬有時不恭敬)都保持完全的平等心,不起愛恚,這便是四念住的延伸:在修習四念住時要以平等心去面對苦受、樂受與不苦不樂受,時時了知其無常的特性而不起貪瞋;今則是對眾弟子的平等心。

五、結語

今日要復興佛陀的正法,就必須落實到個人的身心實相上,具體地實踐三十七菩提分法,在日常生活當中,時時覺知五蘊的無常、無我,不斷滅除對自我的執著,人與人之間自然就建立起安詳和諧的關係,人間淨土自然也就可以達成。是否走在正法的道上,是否真正在實踐三十七菩提分法,要以正法的六個特色來檢驗:自己實踐正法後,煩惱是不是日漸減少了,效果是不是很明顯?是否行住坐臥中都可修習?此方法是否合乎佛陀緣起的教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就要檢討自己錯誤之所在。最後,總結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實踐如下:

一、在戒律的基礎上,使心安住於當下的呼吸或身體上,使心不散亂,這便是禪定的訓練,以此作基礎培養出體證身心實相的智慧。
二、心中呈現諸法(如思想、情緒)的同時,身上也有種種感受的生起,要以平靜的心去觀察身、受、心、法的生起滅去,時時覺知身心無常無我的特性,這便是四念住的實踐。
三、對心中善法、不善法的生起,不斷地覺知當下感受和心念的無常而能保持平等心,因而惡不善法漸減,善法漸增,這便是四正斷的實踐。
四、對身心實相的不斷觀察,以「八斷行」不斷對治惡不善法,增長善法而生起心一境性,圓滿成辦欲、勤、心、觀三摩地,這便是四神足的實踐。
五、對身心實相如實地觀察,生起無常、無我的信解,於佛、法、僧、戒起四不壞淨,精勤於增長善法,時時保持正念正知,心無散亂,清楚了知五蘊的無常、無我,這便是五根與五力的實踐。
六、於身心的範疇下,以正念正知察覺五蘊的生滅無常,時時維持正念相續,生起喜悅及身心輕安,心無散亂,對順逆境保持平等心,進而體驗到超越身心的境界,拔除了有身見、戒禁取及疑等三結,這便是七覺支的實踐及其結果。
七、在日常生活中,時時不斷覺知身心五蘊的無常、無我,保持正知正見,言行舉止不被貪瞋習性所牽引,心靈不斷地淨化,慈悲不斷地增長,依次滅除欲貪、瞋、色貪、無色貪、慢、掉舉與無明,使心完全清淨,這便是八聖道的實踐及其結果。

總之,整個菩提正道是立足在對個人身心現象的不斷覺知,在日常生活當中,了了分明於根塵接觸的當下,對苦受不起瞋心,對樂受不起貪心,時時體驗其無常、無我的特性,如此不斷拔除根深蒂固的習性反應,達到滅苦的究竟標的,並且自利利他,過著安詳和諧的生活。
(中華佛學學報,第11期,1998)
──────


3-7 釋尊時期止觀法門的實踐 3-8 正法與菩提分法的實踐 3-9 內觀禪修的探討
Powered by TadBook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