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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崇安佛學及禪修論文集 全螢幕[PDF]
2-1 《阿含經》中所建構的佛教知識系統 2-2 從《羅怙羅經》來看佛法的教學 2-3 《長阿含經》和《長部》的核心教導

從《羅怙羅經》來看佛法的教學

2-2 從《羅怙羅經》來看佛法的教學

從《羅怙羅經》來看佛法的教學

林崇安(2002)

摘要:
本文依據《雜阿含經》中的《羅怙羅經》來探討釋迦牟尼佛對羅怙羅的教導過程,此中,羅怙羅依次經由聽聞、思考弄清佛法的義理,而後進入實修的體證,生起真正的智慧,並滅除痛苦,達到究竟的解脫。

關鍵字:羅怙羅,佛法教學,三慧

一、前言

釋迦牟尼佛(以下簡稱釋尊)度化眾生固然是因材施教,但是眾生的學習過程是大同小異的,因此,本文以《羅怙羅經》來說明佛法的教學。此經在《大正藏》中的《雜阿含經》的編號是第二○○經(T2,p51a),在印順導師的《雜阿含經論會編》〈中編〉為第二三五經。今引用經文時,有所改動的詞句用〔〕標出。《羅怙羅經》是釋尊對羅怙羅的一個完整教導,以下按照這一經典,分成六段來說明佛法的教學過程。

二、經文說明

第一段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羅怙羅〕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已,如是思惟所以:族姓子剃除鬚髮,正信非家,出家學道,修持梵行,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爾時,世尊觀察〔羅怙羅〕心,〔解脫智〕未熟,未堪任受增上法,問〔羅怙羅〕言:「汝以授人五受陰未?」
〔羅怙羅〕白佛:「未也,世尊!」
佛告〔羅怙羅〕:「汝當為人演說五受陰。」

這一段經文先指出,羅怙羅尊者想要獨自專心修行,練習高深的佛法(增上法),但是釋尊先觀察他的心智,知道他尚未成熟,因此要羅怙羅先去講解五受陰(即,五取蘊),其目的是要他透過教學相長,徹底瞭解五受陰的意義。什麼是五受陰呢?釋尊在《雜阿含經》第五五經中曾對比丘們說:

我今當說陰及受陰。云何為陰?
若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總說色陰。隨諸所有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彼一切總說受、想、行、識陰。是名為陰。
云何為受陰?
若色是有漏,是取;若彼色過去、未來、現在,生貪欲、瞋恚、愚癡,及餘種種上煩惱心法。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受陰。(T2,p13b)

由此可知,釋尊要弟子們了解色、受、想、行、識等五受陰(五取蘊),先要把陰(蘊)和受陰(取蘊)的意義弄明白,並且將色蘊從過去、未來、現在、內、外、麤、細、好、醜、遠、近等十一個行相來分析,對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也同樣地分析清楚,徹底了解其意義,看清五取蘊使人產生煩惱(有漏)、產生種種的貪瞋癡。弄清五取薀的內涵是學習佛法的第一步。因此,釋尊要求羅怙羅把五蘊的內容先弄清楚,並為人演說。

第二段經文

爾時,〔羅怙羅〕受佛教已,於異時為人演說五受陰;說已,還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已為人說五受陰,唯願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爾時,世尊復觀察〔羅怙羅〕心,解脫智未熟,不堪任受增上法;問〔羅怙羅〕言:「汝為人說六入處未?」
〔羅怙羅〕白佛:「未也,世尊!」
佛告〔羅怙羅〕:「汝當為人演說六入處。」

這一段經文指出,羅怙羅尊者雖已為人演說五取蘊,但是釋尊觀察他的心 智尚未成熟,要他繼續進一步為人講解六入處(即,六處),其目的仍是要羅怙羅在身心上徹底了解六處的詳細內容,建立起紮實的「思所成慧」。什麼是六入處呢?六入處有六內入處和六外入處,釋尊在《雜阿含經》第三二三經和三二四經中曾經分別對比丘們說:

有六內入處。〔云何為六?〕謂眼內入處,耳、鼻、舌、身、意內入處。(T2,p91c)
有六外入處。云何為六?謂色是外入處,聲、香、味、觸、法是外入處,是名六外入處。(T2,p91c)

此處釋尊指出:六內入處(六內處)是眼、耳、鼻、舌、身、意,此中,眼、耳、鼻、舌、身屬於「身體」,而意屬於「心理」,因此,釋尊是要弟子們了解自己的身和心。六外入處(六外處)是色、聲、香、味、觸、法,這些是六內處的對象。釋尊要弟子們警覺到外面的對象對自己身心的作用,他也希望羅怙羅仔細地分析這種身心運作的過程,並且為人演說。

第三段經文

爾時,〔羅怙羅〕於異時,為人演說六入處;說六入處已,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已為人演說六入處,唯願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爾時,世尊觀察〔羅怙羅〕心,解脫智未熟,不堪任受增上法;問〔羅怙羅〕言:「汝已為人說尼陀那法未?」
〔羅怙羅〕白佛言:「未也,世尊!」
佛告〔羅怙羅〕:「汝當為人演說尼陀那法。」

這一段經文指出,羅怙羅尊者雖已為人演說六處,想進一步走入實修,但是釋尊觀察他的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要他補強對「尼陀那法」的理解。什麼是尼陀那法呢?此處的尼陀那法是「緣起」(南傳相應部的緣起=尼陀那)。由此可知,釋尊要羅怙羅注意身心前後變化的因緣,並且將所體會到的尼陀那法為人演說。

第四段經文

爾時,〔羅怙羅〕於異時,為人廣說尼陀那法已,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爾時,世尊復觀察〔羅怙羅〕心,解脫智未熟,廣說乃至告〔羅怙羅〕言:「汝當於上所說諸法,獨於一靜處,專精思惟,觀察其義。」
爾時,〔羅怙羅〕受佛教敕,如上所聞法、所說法,思惟稱量,觀察其義;作是念:此諸法,一切皆順趣涅槃,流注涅槃,浚輸涅槃。

以上經文指出,羅怙羅尊者已經為人廣說五取蘊、六處、緣起法,但是釋尊觀察他的解脫心智還未成熟,因此要他對這些法的義理更進一步深入觀察。羅怙羅尊者獨處一處,經過深入的思維,終於將這些佛法的義理豁然貫通,體會到這些佛法都是引導走向涅槃的。

第五段經文

爾時,〔羅怙羅〕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已於如上所聞法、所說法,獨一靜處,思惟稱量,觀察其義。知此諸法,皆順趣涅槃,流注涅槃,浚輸涅槃。」
爾時,世尊觀察〔羅怙羅〕心,解脫智熟,堪任受增上法,告〔羅怙羅〕言:「〔羅怙羅〕!一切無常。何等法無常?謂眼無常,若色、眼識、眼觸,如上無常廣說。」
爾時,〔羅怙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禮佛而退。

這一段經文指出,羅怙羅尊者已深深體會到佛法都是引導走向涅槃的,他的解脫心智已經成熟,因此釋尊教導他直接觀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的無常;色、聲、香、味等的無常;眼識、耳識、鼻識、舌識等的無常;眼觸、耳觸、鼻觸、舌觸等的無常。這一段的教導可以用《增壹阿含經》卷七來補充: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到時,著衣持鉢,將羅雲入舍衛城分衛。爾時,世尊右旋顧謂羅雲:「汝今當觀色為無常。」羅雲對曰:「如是,世尊!色為無常。」
世尊告曰:「羅雲!痛、想、行、識皆悉無常。」羅雲對曰:「如是,世尊!痛、想、行、識皆為無常。」
是時,尊者羅雲復作是念:此有何因緣,今方向城分衛,又在道路,何故世尊而面告誨我?今宜當還歸所在,不應入城乞食。爾時,尊者羅雲卽中道還到祇桓精舍,持衣鉢,詣一樹下,正身正意,結跏趺坐,專精一心,念色無常,念痛、想、行、識無常。(T2,p581c)

此處釋尊要羅怙羅(又作羅雲)深入地觀察自己的身心現象:當眼睛看到色法時,在接觸的剎那(即,眼觸)生起了眼識,並且有感受(此處翻譯作痛)的生起,要觀察到受、想、行、識等都是無常;同樣地,耳、鼻、舌、身、意以及相關的觸、識、受等都是無常,如此層層深入觀察自己的身心現象,體會到一切是無常、苦、空、非我等等,最後,就能不再執著自己的五蘊、六處,從世間解脫而不再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了。

第六段經文

爾時,〔羅怙羅〕受佛教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思維所以〕:族姓子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純修梵行,乃至見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成阿羅漢,心善解脫。
佛說此經已,〔羅怙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最後這一段經文指出,羅怙羅尊者經由專精思惟,不放逸住,終於成為阿羅漢,得到究竟的解脫,此中,如何「純修梵行,乃至見法」?要由守護諸根、於食知量、正念正知等下手,使自己梵行清淨,修出正定,進而才能以智慧善見四聖諦(見法),因此,在實修中含攝了戒學、定學、慧學等三學,為了瞭解上述經文的詳細過程,今引用《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九的說明如下:

01諸如來、應、正等覺、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丈夫、調御士、天人師、佛、薄伽梵,出現世間,宣說正法,開示初善、中善、後善,文義巧妙,純一圓滿,清白梵行。
02諸善男子或善女人,聞是法已,深生淨信。
03生淨信已,作是思惟:在家迫迮,多諸塵穢,猶如牢獄。出家寬曠,離諸諠雜,猶若虛空。染室家者,不能相續,盡其形壽,精勤修習,純一圓滿,清白梵行,是故我今應以正信,剃除鬚髮,被服袈裟,棄捨家法,出趣非家。既思惟已,財位親屬,若少若多,悉皆棄捨。
04既棄捨已,以正信心,剃除鬚髮,被服袈裟,遠離家法,出趣非家。
05既出家已,受持淨戒,精勤守護別解律儀,軌則、所行無不圓滿,於微小罪深見怖畏,於諸學處能具受學。
a離害生命,棄諸刀杖;有慚有愧,具慈具悲,於諸有情,下至蟻卵,亦深憐愍,終不損害,畢竟遠離害生命法。
b離不與取,能施樂施;若淨施物,知量而受;於諸所有不生染著,攝受清淨無罪自體,畢竟遠離不與取法。
c離非梵行,常修梵行、遠行、妙行,其心清潔;遠離生臭婬欲穢法,畢竟遠離非梵行法。
d離虛誑語,常樂實語、諦語、信語、可承受語、世無諍語,畢竟遠離虛誑語法。
e離離間語,不破壞他,不聞彼語為破壞故向此而說,不聞此語為破壞故向彼而說,常樂和合已破壞者,諸和好者讚令堅固,常樂宣說和合他語、不破壞語,畢竟遠離離間語法。
f離麤惡語,所發語言不麤、不礦亦不苦楚。令他嫌恨,亦令多人不愛不樂不欣不喜,障礙修習等引等持,於如是等諸麤惡語,皆能斷滅。所發語言,和軟順耳、悅意可樂、圓滿清美、明顯易了,令他樂聞,無依無盡,令多有情可愛可樂可欣可喜,能令修習等引等持,於如是等諸美妙語,常樂發起,畢竟遠離麤惡語法。
g離雜穢語,凡所發言,應時應處,稱法稱義,有實有真,能寂能靜,有次序、有所為,應理合儀,無雜無穢,能引義利,畢竟遠離雜穢語法。
h遠離買賣偽秤、偽斗、偽斛函等,終不攝養象馬牛驢雞豬狗等諸傍生類,亦不攝養奴婢作使男女大小朋友親屬,終不受畜穀麥豆等,亦不受畜金銀等寶。不非時食,或唯一食,非時非處終不遊行,若語若默不生譏論,於衣喜足粗得蔽身,於食喜足纔除飢渴。
i凡所遊住,衣缽自隨,如鳥飛止,不捨嗉翼。彼由此故,成就戒蘊,密護根門,安住正念。
06由正念力防守其心,眼見諸色,耳聞諸聲,鼻嗅諸香,舌嘗諸味,身覺諸觸,意了諸法,不取其相,不執隨好,於此諸處,住根律儀,防護貪憂、惡不善法,畢竟不令隨心生長。
07彼由戒蘊密護根門,觀顧往來,屈申俯仰,著衣持缽,皆住正知。
08彼既成就清淨戒蘊,密護根門,正念正知,隨所依止,城邑聚落,於日初分,執持衣缽,守護諸根,安住正念。
09威儀庠序,修行乞食。既得食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持坐具。
10往阿練若,曠野山林,遠惡有情,捨諸臥具,其處唯有非人所居,或住空閑,或在樹下。
11結加趺坐,端直其身,捨異攀緣,住對面念,心恒專注,遠離貪、瞋、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惑猶豫。諸隨煩惱能礙善品,令慧力羸,不證涅槃,住生死者。
12由斯離欲惡不善法,乃至得住第四靜慮。
13彼由如是殊勝定心,清白無穢,離隨煩惱,柔軟堪能,得住無動,其心趣向,能證漏盡,智、見、明、覺,能如實知見:此是苦聖諦、此是集聖諦、此是滅聖諦、此是道聖諦。由如是知、如是見故,心解脫欲漏、有漏、無明漏;既解脫已,如實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T26,p406c)

此中,第1、2、3、4段指出,從佛陀聽聞正法之後,生起淨信,出家學道。第5段到8段指出,出家後要守護戒律:不殺生、不偷盜、不淫、不虛誑語、不離間語、不粗惡語、不雜穢語,在行住坐臥中都能保持正念正知。第9段指出,食要如法。第10-12段指出,要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遠離五蓋,修出正定。第13段指出,經由正定生起智慧,體證四聖諦,滅除痛苦,得到解脫。
如何修定生慧?詳細一點的過程,仍由前《增壹阿含經》卷七來補充:
爾時,世尊於舍衛城乞食已,食後在祇桓精舍而自經行,漸漸至羅雲所。到已,告羅雲曰:「汝當修行安般之法,修行此法,所有愁憂之想皆當除盡。汝今復當修行惡露不淨想,所有貪欲盡當除滅。汝今,羅雲!當修行慈心!已行慈心,所有瞋恚皆當除盡。汝今,羅雲!當行悲心!已行悲心,所有害心悉當除盡。汝今,羅雲!當行喜心!已行喜心,所有嫉心皆當除盡。汝今,羅雲!當行護心!已行護心,所有憍慢悉當除盡。…」
爾時,世尊具足與羅雲說微妙法已,羅雲卽從座起,禮佛足,遶三匝而去。往詣安陀園,在一樹下,正身正意,結跏趺坐,無他餘念,繫心鼻頭(註:中部62經是繫念在前):出息長亦知息長,入息長亦知息長;出息短亦知息短,入息短亦知息短;出息冷亦知息冷,入息冷亦知息冷;出息暖亦知息暖,入息暖亦知息暖。盡觀身體入息、出息,皆悉知之。有時有息亦復知有,有時無息亦復知無。若息從心出亦復知從心出,若息從心入亦復知從心入。
爾時,羅雲作如是思惟,欲心便得解脫,無復眾惡。有覺、有觀,念持喜安,遊於初禪。有覺、有觀,內自歡喜,專其一心,無覺、無觀,三昧念喜,遊於二禪。無復喜念,自守覺知身樂,諸賢聖常所求護喜念,遊於三禪。彼苦樂已滅,無復愁憂,無苦無樂,護念清淨,遊於四禪。
a彼以此三昧,心清淨無塵穢,身體柔軟,知所從來,憶本所作,自識宿命無數劫事。亦知一生、二生、三生、四生、五生、十生、二十生、三十生、四十生、五十生、百生、千生、萬生、數十萬生,成劫、敗劫,無數成劫、無數敗劫,億載不可計,我曾生彼,名某姓某,食如此食,受如此苦樂,壽命長短,彼終生此,此終生彼。
b彼以此三昧,心清淨無瑕穢,亦無諸結,亦知眾生所起之心。
c彼復以天眼清淨無暇穢,觀眾生類,生者、逝者,善色、惡色,善趣、惡趣,若好、若醜,所行、所造,如實知之。或有眾生,身行惡,口行惡,意行惡,誹謗賢聖,行邪見,造邪見行,身壞命終,入地獄中。或復眾生,身行善,口行善,意行善,不誹謗賢聖,恆行正見、造正見行,身壞命終,生善處天上。是謂天眼清淨無瑕穢,觀眾生類:生者、逝者,善色、惡色,善趣、惡趣,若好、若醜,所行、所造,如實知之。
d復更施意,成盡漏心,彼觀此苦,如實知之。復觀苦集,亦知苦盡,亦知苦出要,如實知之。彼以作是觀,欲漏心得解脫,有漏、無明漏心得解脫。已得解脫,便得解脫智: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
是時,尊者羅雲便成阿羅漢。(T2,p582a)

此處詳述羅雲修習入出息念(安般之法),依次獲得四禪以及a宿命通、b他心通、c天眼通,最後以d盡漏通,滅除欲漏、有漏、無明漏而得解脫。

三、教學分析

1由上述的《羅怙羅經》可以看出釋尊的善於教學,他讓羅怙羅先經由聽聞和思考弄通佛法的義理,而後才走入實修。因此,要經由三個層次來生起真正的智慧: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
2經由三慧的依次生起,一方面要靠善知識的指導,免於盲修瞎練、閉門造車;一方面要靠自己的努力,以理論和實踐雙管齊下,來淨化自己的內心。
3經中明確地指出佛法的切入點是由自己的身心下手,五蘊和六處不外是個人的身心現象,要看清它們的實相,才能從痛苦中解脫出來。因此,佛法的修行要落實到自己的身心上,不斷地觀察自己當下的身心,在六內處與六外處接觸的剎那,看清感受的無常,不再生起貪瞋的心理,如此不斷淨化內心,順者因果的過程,自然得到最後的解脫自在。
4反之,若只花費力氣在外相的典禮儀式或盲目地往外尋求庇護,而不往內觀察自己的身心實相,就不能真正解決自己的問題。在學習佛法的過程中,不要好高騖遠,要由理論下手釐清義理,而後走向實踐,就較不易走岔;但若只沈迷於義理的爭辯而不實修,則變成空談,無法滅除自己的痛苦。
5在《羅怙羅經》中,可看出佛法的教學有三個特色:
第一、佛法的目的是使學習者達到真實而徹底的解脫,不再輪迴(所作已作,不受後有)。
第二、有具體達成目的的方法:從守戒、培養正念到定慧的完成,有完整的教學。
第三、在老師的指導下,學習者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自證自知,最後都可以得到相同的結果。

四、結語

本文依據《羅怙羅經》來說明佛法的教學過程,其特點在於經由聞、思、修的三個階段,生起真正的智慧;這種過程與一般世俗的求知步驟雖有相通之處,但在觀察的對象和方法上有所不同:佛法所觀察的對象是以個人的身心為主,在修的過程上,有戒、定、慧三學,如何守護諸根、培養正念正知以修定?如何由定生起智慧?這些都是佛法實修中重要的一環,為一般世法所缺。
(佛學學術研討會─佛學與人生,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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