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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Main »» 阿含問答(林崇安教授回答)

Table of Contents


1、問:什麼是《阿含經》?共有幾種?
答:「阿含」又譯作「阿笈摩」,是釋迦牟尼佛所傳出的根本經典, 在佛滅當年的第一結集時,共集出四種:《雜阿含經》、《中阿� 含經》、《長阿含經》、《增一阿含經》。這四種經以蘊、處、� 緣起等等「事」做主題,稱作「事契經」,由師徒代代相傳而來, 由此稱作「阿含」。《瑜伽師地論》的《攝事分》說:
  「如是四種,師弟展轉傳來于今,由此道理,是故說名『阿笈摩』,是名『事契經』」
另有《雜藏》或《小部》,是在佛滅百年的第二結集時集出,將偈頌等編成第五部,此保留在南傳的大藏經中。
2、問:如何研究《阿含經》?
答:首先要「利其器」:準備阿含教材及工具書,而後參考「摩呾理迦」和論釋來深入義理。
3、問:研究《雜阿含經》時,有哪些基本資料與工具書?
1.《雜阿含經》劉宋求那跋陀羅漢譯本。有大正版、佛光版、內觀教育版。內觀教育版請參考「佛法教學系列」:A1《雜阿含經˙蘊品》;A2《雜阿含經˙處品》;A3《雜阿含經˙緣品》;A4《雜阿含經˙道品》;A5《雜阿含經˙弟子/如來品》;A6《雜阿含經˙八眾品》。
2.《雜阿含經論》呂澄編,丘檗校(1938)。
3.《雜阿含經論會編》印順法師編(1983)。
4.《南傳大藏經》八利文本、英文本、日文本、中文本。
5.《瑜伽師地論》唐玄奘法師漢譯本。有大正版、金陵版、內觀教育 版。內觀教育版請參考「佛法教學系列」:B1瑜伽師地論《攝事分˙蘊品並科判》;B2瑜伽師地論《攝事分˙處品並科判》;B3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緣品並科判》;B4瑜伽師地論《攝事分˙道品並科判》。
6.《瑜伽師地論》藏文本。
7.《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彙編》韓清淨編(1959)。
8.《法相辭典》朱芾煌編(1939)。
4、問:什麼是《阿含經》的「摩呾理迦」?
答:「摩呾理迦」譯作「本母」,用以抉擇經典的意義,使之明瞭。《攝事分》就是《雜阿含經》的本母。《攝事分》說:
  「依此所說四種契經,當說『契經摩呾理迦』,為欲決擇如來所 說,如來所稱、所讚、所美先聖契經。譬如無『本母』,字義不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攝經,其義隱昧,義不明了。與此相違,義即明了,是故說名『摩呾理迦』」
5、問:《攝事分》中所抉擇的《雜阿含經》經文有哪些?
答:依次共有十七個相應:1.蘊相應、2.處相應、3.緣起相應、4.食相應、5.諦相應、6.界相應、7.受相應、8.念住相應、9.正斷相應、10.神足相應、11.根相應、12.力相應、13.覺支相應、14.道支相應、15.入出息念相應、16.學相應、17.證淨相應。此十七相應又歸納為四分:五取蘊分、六處分、因緣分、道品分;或歸納為四品:蘊品、處品、緣品、道品。前三品是「所了知」,後一品是「能了知」。
6、問:《雜阿含經》的內容編次如何?
答:依據《瑜伽師地論》卷三的「九事」、卷二五的「契經」、《顯 揚聖教論》卷八的「契經」以及藏文本的《攝事分》都指出《雜 阿含經》的內容次第如下:1.五蘊(五陰),2.六處(六入處),3.緣起,4.食,5.諦,6.界、受,7.佛弟子(聲聞)所說,8.佛(如 來)所說,9.道品(包含: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10.八眾。
7、問:釋尊所教導的正法有何不同於其他教派?
答:釋尊所教導的正法有三特色:(1)走向真實、究竟的解脫,(2)有具體的解脫方法,(3)人人皆可自證自知。
8、問:阿含經中何處談及禪修或修行的方法?
答:阿含經中有系統地教導禪修或修行的方法是在《雜阿含經》的「道品」,內含a.念住相應、b.正斷相應、c.神足相應、d.根相應、e.力相應、f.覺支相應、g.道支相應、h.入出息念相應、i.學相應、j.證淨相應。另有較長的修行經文,分散在《中阿含經》、《長阿含經》中。例如,《中阿含經》的「習相應品」,有16經談到修行的次第。
9、問:阿含經中有談到菩薩道或成佛的修行方法?
答:《中阿含經》和《長阿含經》中,釋迦牟尼佛談到自己前世的修行過程,便是貨真價實的菩薩道或成佛之道。例如當轉輪聖王時,以正法教導大眾;做外道的師父時,教導弟子們修四梵住。這些都是菩薩道中累積福德資糧的一部份。詳細的內容請參考「佛法教學系列」S4《原始佛典中的菩薩道》。
10、問:《雜阿含經》、《中阿含經》、《長阿含經》和《增一阿含經》有何不同?
答:在義理方面完全相同,只是表達的形式有所不同而已,《攝事分》 說:
A若如來、若如來弟子,是「能說」,如弟子所說佛所說分。若所了知、若能了知,是「所說」,如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及道品分。若諸苾芻、天、魔等眾,是「所為說」,如結集品。如是一切,粗略標舉能說、所說及所為說,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
B即彼相應教,復以餘相處中而說,是故說名「中阿笈摩」。
C即彼相應教,更以餘相廣長而說,是故說名「長阿笈摩」。
D即彼相應教,更以一、二、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
11、問:如果採用「依經解經」而不用論典或本母,豈非更直接?
答:如果經義佛陀已解釋者,當然依佛說,但如果佛未解說,就要參 考論典或本母,例如「此生已盡」是何意?
許多經文的意義,在《大毗婆沙論》有不同的解說,可做參考之用。
又,例如將《雜阿含經》與《攝事分》對讀,即可看出許多深意。請參照「佛法教學系列」:B1瑜伽師地論《攝事分˙蘊品並科判》;B2瑜伽師地論《攝事分˙處品並科判》;B3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緣品並科判》;B4瑜伽師地論《攝事分˙道品並科判》。佛陀未解釋的詞句,如果不參考論釋,只憑己意去猜測,難免閉門造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