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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306經》的要義
  Posted on Wed 18 Feb 2009 by RESP (3732 reads)

《雜阿含306經》的要義

 

林崇安

(法光雜誌,232,2009

 

《雜阿含306經》中的「306」,是大正藏的編號,此經在佛光藏的編號是284經,在內觀教育版的編號是205經,在印順版的編號是408經;此經的經名,有時稱作《人經》。以下依據《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的論義來解說,一方面分清段落,一方面掌握經文的要義。

 

【經文】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提問:如何見而得見法?】

【經文】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而得見法?作是思惟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而得見法?」

 

【回答】

〔有二法見:A一、有為法見;A二、無為法見〕

A1有為法見者,謂如有一,於B1諦依處B2諦自性,皆如實知〕

B1諦依處〕

【經文】爾時,世尊告彼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何等為二?眼、色為二,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

要義:云何名為諦所依處?謂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

 

B2諦自性:云何為諦?謂C1世俗諦及C2勝義諦。〕

C1世俗諦〕

【經文】於斯等法,作人想、眾生、那羅、摩〔那〕闍、摩那婆、〔士夫〕、福伽羅、耆婆、禪頭。又如是說:我眼見色,我耳聞聲,我鼻嗅香,我舌嘗味,我身覺觸,我意識法。彼施設又如是言說:是尊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受苦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分齊。比丘!是則為想,是則為誌,是則言說。

要義:云何世俗諦?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假想安立:「我」或「有情」,乃至「命者」及「生者」等,又自稱言:「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又起言說,謂如是名,乃至如是壽量邊際,廣說如前。當知此中,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說,所有性相、作用差別,名世俗諦。

 

C2勝義諦〕

【經文】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為、思願、緣生,若無常、有為、思願、緣生者,彼則是苦。又復彼苦,生亦苦,住亦苦,滅亦苦,數數出生,一切皆苦。

要義:云何勝義諦?謂即於彼諦所依處,有無常性,廣說乃至有緣生性,如前廣說。如無常性,有苦性等,當知亦爾。

小結:若於如是世俗、勝義、諦所依處,其世俗諦,如實了知是世俗諦;其勝義諦,如實了知是勝義諦,如是名為「有為法見」。若有成就有為法見苾芻,齊此言說「滿足」。

 

A2無為法見〕

【經文】若復彼苦無餘斷、吐盡、離欲、滅、息、沒,餘苦更不相續、不出、〔不〕生,是則寂滅,是則勝妙,所謂捨一切有餘、一切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要義:云何名為無為法見?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已得二種諦善巧者,由此善巧增上力故,於一切依等盡、涅槃,深見寂靜,其心趣入,如前廣說乃至解脫,如是名為「無為法見」。若有成就無為法見苾芻,齊此言說「滿足」。

 

〔類推〕

【經文】耳、鼻、舌,身、觸緣,生身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是無色陰,身根是色陰,此名為人。如上說,乃至滅盡、涅槃。緣意、法,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為人。如上廣說,乃至滅盡、涅槃。

 

〔成就法見者〕

【經文】若有於此諸法,a心隨入住,b解脫不退轉,c於彼所起繫著無有我。比丘!如是知、如是見,則為見法。

要義:又此法見,當知三種補特伽羅皆得成就:

一者、異生法隨法行,已得定心,博識聰敏,能如正理觀察諸法;二者、有學已見諦跡;三者、無學諸漏永盡。

 

【經文】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以上透過《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的解說,可以看出此經的整體架構,並理解到此經依次解釋了A1有為法見及A2無為法見。有為法見是如實知見B1諦依處及B2諦自性。諦自性分C1世俗諦及C2勝義諦。這些佛法術語的意義,經由《攝事分》配合經文把它們明示出來。此經指出,眾生只是在名、色上,假想安立:「我」、「人」或「有情」等,並有種種言說:「我眼見色」、「我是科學家」等,這些是世俗諦。我、人或有情等的無常性、苦性、空性、無我性,則歸入勝義諦。如實了知二諦(世俗諦和勝義諦),稱作「有為法見」。已得二諦善巧者,經由止觀禪修,體證涅槃,深見寂靜,稱作「無為法見」。

以上便是《雜阿含306經》的要義。

 

【白話經文】

1)以下是我所聽到的:有一個時期,佛陀住在憍薩彌國舍衛城的祇樹給孤獨園裡。

2)這時,有一位比丘獨自在一靜僻之處,專心思維,這樣的想著:「比丘要如何知、如何見才能夠見法呢?」這樣的思維後,從禪座中起身,走到佛陀的處所,向佛陀頂禮後,退坐一邊,告述佛陀說:「世尊!我獨自在一靜僻之處,專心思維,這樣的想著:如何知、如何見才能夠見法呢?」

3)這時,世尊告訴這比丘說:「要好好聽,好好思考!我將為你解說。有二法,是那二法呢?眼處與色處就是二法。像這樣廣說……一直到不是他的境界之故。為什麼呢?眼處與色處的因緣生起了眼識,這三事(眼處、色處、眼識)和合時有無明觸,觸又伴生出受、想、思,在這受、想、思、識四無色蘊(稱作名),以及眼等一色蘊(稱作色),在這五蘊的法上,稱呼為「人」。

4)在這五蘊法上,生起假想:人、眾生、那羅、摩〔那〕闍、摩那婆(學童)、士夫、福伽羅(補特伽羅)、耆婆(命者)、禪頭(生者)等。又各自這樣稱說:『我眼見色處,我耳聞聲音,我鼻嗅香氣,我舌嚐味道,我身覺觸處,我意識法處。』又施設這樣的言說:『這尊者是這樣的名字、這樣的出生、這樣的種姓、這樣的飲食、這樣的感受苦樂、這樣的長壽、這樣的久住、這樣的壽終。』比丘!這些只是世俗的假想,只是世俗的名標,只是世俗的言說。

5)這些法都是無常、有為、思願所起、因緣所生;凡是無常、有為、思願所起、因緣所生的,這些都是苦;然後這些苦又再產生其它的苦,住也是苦,滅也是苦,一次又一次地產生,這一切都是苦。

如果能把這些苦完全滅除、唾棄、遠離貪欲、滅盡、止息、消沒,其餘的苦不再相續、不再出現、不再產生,這就是寂滅,這就是勝妙。這就是所謂的:捨棄一切有餘、斷盡一切愛欲、沒有貪欲、滅盡、涅槃。

6)同樣地,耳處、鼻處、舌處,乃至於身處與觸處的因緣生起了身識,這三事(身處、觸處、身識)和合時有無明觸,觸又伴生出受、想、思;這受、想、思、識四無色蘊,以及身一色蘊,在這五蘊的法上,稱呼為「人」。如上廣說,……乃至滅盡、涅槃。

意處與法處的因緣生起了意識,這三事(意處、法處、意識)和合時有無明觸,觸又伴生出受、想、思;這受、想、思、識四無色蘊,以及地、水、火、風四大等一色蘊,是士夫的所依處,在這五蘊的法上,稱呼為「人」。如上廣說,……乃至滅盡、涅槃。

7)如果有人a對這一切法,內心隨即入住其中(法隨法行)b獲得有學解脫,不再退轉,c於所生起的繫縛,完全不再執持有我(成為無學聖者)。比丘!這樣地知、這樣地見,就叫做見法。」

8)佛陀說完這經後,比丘們聽聞了佛陀所說的法,都歡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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