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4聞所成等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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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Tue 22 Nov 2005 by insights (4424 reads) | ||
卯二、隨釋(分四) 辰一、背惡說 此中,最初,謂如有一於外道見及引無義苦切行中,心不愛樂,亦不忍可。 辰二、向善說 第二,謂如有一於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諸善巧中,愛樂忍可。又能堪忍寒熱等苦。 辰三、資糧道 第三,謂淨尸羅,守根門等,諸善資糧所攝正法。 辰四、清淨道 第四,謂奢摩他、毘缽舍那斷諸煩惱,現法樂住。 寅三十三、學增上心方便差別 又有四種學增上心方便: 謂未離欲者,為得不還果; 或不還果,依未至定求現法樂住; 又為令他斷諸惡法及往善趣; 又為自己斷諸煩惱得勝決擇。 寅三十四、轉還所攝業相差別(分二) 卯一、標攝 又有二業四相差別,謂轉所攝業差別有三,還所攝業,總立一種。 【四業者,一黑黑異熟業、二白白異熟業、三黑白黑白異熟業、四非黑非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 卯二、釋相 當知初業一向能感不可愛果惡趣異熟; 第二業一向能感可愛樂果色無色界異熟; 第三業能感愛非愛果欲界天人異熟; 第四業能斷前三業。 寅三十五、諸有情類增上勤務差別 又有四種諸有情類增上勤務: 一、樂而非利益; 二、利益而非樂; 三、亦樂亦利益; 四、非樂非利益。 【四補特伽羅者:一有補特伽羅,有自利行,無利他行、二有補特伽羅,有利他行,無自利行、三有補特伽羅,有自利行,亦有利他行、四有補特伽羅,無自利行,亦無利他行】 寅三十六、枙及暴流諸門差別(分二) 卯一、舉四枙(分二) 辰一、標列相 又有四門,起諸煩惱,能令有情與生等苦和合不離: 一、染著諸欲門; 二、染著色、無色等至門; 三、外道諸見門; 四、住此法中,未得眼者無智門。 【四軛者,一欲軛、二有軛、三見軛、四無明軛】 辰二、顯對治 又修聖道,令此四門所生眾苦速得離繫。 卯二、例暴流 如能令有情與苦和合,能令順流取後有業,難可解說,當知亦爾。 寅三十七、補特伽羅諸門差別(分四) 卯一、依具不具縳等辨 復有四種補特伽羅,當知遍攝一切補特伽羅: 一者、異生; 二者、未離欲有學; 三者、已離欲有學; 四者、超薩迦耶見一切無學。 卯二、依戒見具不具辨 又有四種補特伽羅: 一、自住律儀,不能為他宣說正法; 二、自不住律儀,而能為他宣說正法; 三、俱能作; 四、俱不能作。 卯三、依現後法有苦樂辨(分二) 辰一、標列 又有四種補特伽羅: 一、族姓卑下,現行白法; 二、族姓尊高,現行惡法; 三、族姓卑下,現行惡法; 四、族姓尊高,現行白法。 【四補特伽羅者:一有補特伽羅從闇趣闇、二有補特伽羅從闇趣明、三有補特伽羅從明趣闇、四有補特伽羅從明趣明】 辰二、料簡 此中,最初、現法有苦,非於後法; 第二、後法有苦,非於現法; 第三、二世俱苦; 第四、二世俱樂。 卯四、依自他苦等非福福辨 又有四種補特伽羅: 一、以苦自任,不任於他而生非福,謂受外道自苦戒者; 二、以苦任他,不任於自而生非福,謂隨有一不律儀者; 三、以苦俱任而生非福,謂諸國王及祠祀主馬祠祀等; 四、不以苦任,於自他而生大福,謂住靜慮者,及離諸惡補特伽羅。 【四補特伽羅者:一有補特伽羅,自苦、自勤苦,非苦他、非勤苦他; 二有補特伽羅,苦他、勤苦他,非自苦、非自勤苦;三有補特伽羅,自苦、自勤苦,亦苦他、勤苦他;四有補特伽羅,非自苦、非自勤苦,亦非苦他、非勤苦他】 寅三十八、語業過失功德差別(分二) 卯一、舉過失 又略有四種語失: 【四語惡行者,一虛誑語、二離間語、三麤惡語、四雜穢語】 一、不實; 二、乖離; 三、毀德; 四、無義。 卯二、例功德 興此相違,當知即是四種語德。 【四語妙行者,一離虛誑語、二離離間語、三離麤惡語、四離雜穢語】 寅三十九、聖及非聖語差別(分二) 卯一、舉非聖(分二) 辰一、標 又略有四種非聖妄語。 【四非聖言者,一不見言見、二不聞言聞、三不覺言覺、四不知言知】 【四非聖言者,一見言不見、二聞言不聞、三覺言不覺、四知言不知】 辰二、釋(分二) 巳一、舉見不見 謂於見不見顛倒而說。 巳二、例聞、不聞等 於聞不聞、於覺不覺、於知不知,當知亦爾。 卯二、例賢聖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賢聖諦語。【四聖言者,一不見言不見、二不聞言不聞、三不覺言不覺、四不知言不知】 【四聖言者,一見言見、二聞言聞、三覺言覺、四知言知】 子五、五種(分二) 丑一、結前正顯 已說四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說五種。 丑二、別廣宣說(分二十) 寅一、雜染清淨行聚差別(分二) 卯一、於有取蘊 謂有五種【五蘊】諸欲貪品,麤重隨逐,流轉雜染所攝行聚: 一、所依所緣自性行聚; 二、能領納自性行聚; 三、能分別言說分位,取諸法相自性行聚; 四、能作用自性行聚; 五、能了別自性行聚。 卯二、例無取蘊 此五相違,當知即是離欲貪品,麤重還滅,清淨所攝自性行聚。 寅二、受用欲所愛境別(分二) 卯一、標列五欲 又有五種受用欲者所愛境界,諸樂欲者常所追求,常所受用,諸背欲者恒正觀察,謂色、聲、香、味、觸。【五妙欲】 卯二、配釋四愛(分二) 辰一、標 當知此中,依所追求、所尋思、所染著事,有四種愛樂。 辰二、配 謂未來所愛樂事,即所追求; 過去所愛樂事,即所尋思; 現在所愛樂事,即所染著。 此復二種: 一所愛樂事,二從彼所生所愛樂受。 寅三、愛非愛業異熟差別 又有五種有情所得受愛非愛業果異熟自體,謂天人那落迦傍生鬼趣。 寅四、失利養等因行差別 又有五種失利養因行,亦是背涅槃因行: 謂若於是處受用利養、若從彼得、若所得物、若所為得、若如是得,於此諸處,心生吝惜。 寅五、毀戒聞等諸法差別(分二) 卯一、標 又有五法【五蓋】,令修行者先毀淨戒、多聞,後虧止觀、善軛。 卯二、釋(分二) 辰一、毀淨戒 謂於諸欲中,心生愛染。於能覺發憶念教授教誡者所,心生瞋恚。未受尸羅,令其不受,雖先受得,後令棄捨,或使穿穴。 辰二、毀多聞 耽著惛睡,恒不寂靜。染污追悔,常懷疑惑,於所聞法,不能領受,雖初領受,尋即忘失,雖不忘失,不證決定。 寅六、二種下分諸結差別(分二) 卯一、明下分 又有二種下分,謂見道是修道下分; 欲界是色、無色界下分。 卯二、顯諸結(分二) 辰一、標 約此二種下分,說五下分結。【五順下分結】 辰二、辨 依初下分,說薩迦耶見、戒禁取、疑,依第二下分,說貪欲、瞋恚。 寅七、二種上分諸結差別(分二) 卯一、明上分 又有二種上分,謂色界及無色界。 卯二、顯諸結(分二) 辰一、標 依此二種上分,說五上分結。【五順上分結】 辰二、辨(分二) 巳一、無差別結 或有無差別結,謂色貪、無色貪。 巳二、有差別結 或有有差別結: 謂愛上靜慮者掉,慢上靜慮者慢,無明上靜慮者無明。 寅八、障諸差根不信敬別 又為五種【五心栽】不信敬所執持者,心不調柔,不能生長諸善根本: 謂於大師所說正法;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正覺發者、正教授者、正教誡者同梵行所,無有信敬。
寅九、為斷煩惱精進障別 又有五種為斷煩惱正精進障: 一者、耽著等至及生; 二者、耽著利養恭敬; 三者、放逸; 四者、惡慧; 五者、其心下劣,或增上慢。 寅十、於怨敵所邪正行別(分二) 卯一、舉邪行(分二) 辰一、標列相 復有不能堪忍補特伽羅,於他怨敵所,起五種邪行: 謂不堪忍者,於他怨敵,先起瞋心怨嫌意樂; 於彼親友,樂欲破壞; 常欲令彼發生憂苦,廣作一切不饒益事; 壞自所受清淨尸羅; 由身、語、意多行惡行。 【五不忍過失者,一者暴惡、二者憂悔、三者眾生不愛不樂、四者十方惡名流布、五者身壞命終當墮惡趣地獄】 辰二、明過患(分二) 巳一、標 由此五種惡邪行故,能感後世還來此中,三種等流過患,一種現法等流過患,一種後法異熟過患。 巳二、釋 謂此生中多諸怨敵,親友乖離,由他發起種種憂苦,不可愛事,恒現在前,臨命終時,多生憂悔,命終已後,顛墜惡趣。 卯二、例正行 與此相違,能堪忍者,於他怨敵,發起五種正行,由此所感勝利差別,如應當知。 寅十一、能生憂苦喜樂差別(分二) 卯一、舉生憂苦(分二) 辰一、總標 又有五法,能生現法、後法一切憂苦。 【五損減者,一者親屬損減、二者財富損減、三者無病損減、四者戒損減、五者見損減】 辰二、列配(分二) 巳一、現法 一、親屬滅亡; 二、所有財寶非理喪失; 三、疾病緣身。 此三能生現法憂、苦。 巳二、後法 四、毀犯尸羅; 五、毀謗一切,諸惡邪見。 此二能生後法憂、苦。 卯二、例生喜樂 與此相違五法,當知能生現法、後法所有喜樂。 寅十二、無學超度邪惡行別 又阿羅漢,雖現追求供身財物亦常受用,而能超度三邪追求二邪受用,謂能超過殺生、偷盜、妄語所引三邪追求,亦能超過妻妾、畜積二邪受用。【五無堪能處】 寅十三、修諸善等斷支差別 又修斷者,成就五法【五勝支】,隨其所欲,於諸善品,方便修行,亦能速證究竟通慧: 一者、於所修斷,猛利樂欲,如教奉行; 二者、於自所有如實發露; 三者、身力康強; 四者、相續無間修方便中其心勇銳; 五者、成就通達止舉捨相時分智慧。 寅十四、解脫所治取相差別(分二) 卯一、舉所對治(分二) 辰一、標舉 又有五種【五成熟解脫想者,一無常想、二無常苦想、三苦無我想、四厭逆食想、五死想】,能圓滿解脫、厭離所對治法。 辰二、隨釋(分二) 巳一、圓滿解脫所對治三種法(分二) 午一、標 謂於諸法中,有三種愚,以為依止,起三顛倒。 午二、釋(分二) 未一、三種愚 三種愚者: 一、時節愚; 二、分位愚; 三、自性愚。 未二、三顛倒 三顛倒者: 一、於無常計常顛倒; 二者、於苦計樂顛倒; 三、於無我計我顛倒。 巳二、厭離所對治二種法 及規求利養、希望壽命。 卯二、取能治相 為治如是五所治法,起五取相: 謂於諸行,取無常相,亦取苦相; 於諸法中,取無我相; 於飲食中,取惡逆相; 於其命根,取中夭相。 寅十五、心解脫門定、智修別(分二) 卯一、標 又有五種修定、修智二勝行者,正心解脫生長之門。【五解脫處】 卯二、釋(分二) 辰一、定勝行 定勝行者,因聞依諦聖言論故,正解法義;如因聽聞,因廣大音讀誦《經典》,因為他人,開闡妙義;在空閑處,審諦思惟,正解法義,當知亦爾。 辰二、智勝行 智勝行者,於上品亂,貪欲對治,無倒思惟。 寅十六、觀行意樂及方便別(分二) 卯一、標 又有五種修觀行者,意樂、方便悉皆具足。 卯二、釋(分二) 辰一、辨差別(分二) 巳一、意樂具 謂於涅槃菩提,起猛利信解,名意樂具足。 巳二方便具足 無間殷重,修習正智,而行奢摩他、毘缽舍那,名方便具足。 辰二、明勝利 又由成就如前所說意樂方便,悉皆具足不退轉故,令觀行者,堪能速證聖諦現觀,亦善安住諸勝善品。 寅十七、領受身心諸受相別 又有五法,令諸有情受愛非愛業果異熟,煩惱身心,具攝眾苦,謂苦、樂、憂、喜、捨。 寅十八、五不還聖者生相差別 又有五種離欲界欲,未盡餘結學生差別:【五不還】 一、住中有,便能究竟得般涅槃; 二、於初靜慮,初受生已,得般涅槃; 三、受生已後,少用功力,聖道現前,得般涅槃; 四、多用功力,聖道現前,得般涅槃; 五、或色界邊際,乃至色究竟得般涅槃,或無色界邊際,乃至有頂方能究竟得般涅槃。 寅十九、雜修不還生地差別 又有五種雜修第四靜慮果得不還者,生地差別:【五淨居天】 一、下品靜慮果生地; 二、中品靜慮果生地; 三、上品靜慮果生地; 四、上勝品靜慮果生地; 五、上極品靜慮果生地。 寅二十、定所煩惱觀察差別(分二) 卯一、標 又有五種【五出離界】修觀行者觀察作意,能令三界煩惱永斷,究竟決定。 卯二、釋(分二) 辰一、舉欲、離欲相 謂雖深厚憶念分別思惟欲相,於諸欲中,仍不趣入; 任運捨心,於離欲相,率爾思惟,便能任運其心趣入。 辰二、例恚、無恚等 如於欲離欲相,如是於恚、無恚相,害、無害相,色等至生相,無色等至生相,及涅槃相,當知亦爾。 子六、六種(分二) 丑一、結前正顯 已說五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說六種。 丑二、別廣宣說(分十三) 寅一、宣說有情六相事別(分三) 卯一、標說 謂依六相,宣說八種有情事差別,為令墮在我及有情、命者見等眾生,趣入無我故。 卯二、列事 謂我所依事差別、境界事差別、自性事差別、受用因事差別、受用事差別、隨說事差別、作用事差別、希望事差別。 卯三、辨觀(分二) 辰一、未純熟 於如是等事差別中,未善純熟修觀行者,便謂有我,依眼等「根」【六內處】,於色等「境」【六外處】,由「觸」【六觸身】及「受」【六受身】,種種受用;有如是名、如是種、如是姓、如是食等,於自於他,隨起「言說」【六想身】;造作一切法非法「行」【六思身】;於可愛事,希望和合,久住增益;於非愛事,悕望不合,不住損減【六愛身】。 辰二、已純熟 若於如是事差別中,已善純熟修觀行者,爾時妄計皆不得生。 寅二、於三寶、三學輕懱等別(分二) 卯一、舉輕懱(分三) 辰一、標過 又於寶、學,有六輕懱能令善法或未得退,或已得退,捨佛聖教,乃至微信,亦皆退失【六順退法】。 辰二、列法 謂於佛、法、僧寶,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 辰三、釋由 由惡友故,於增上心、慧,令得邪僻教誡、教授; 由惡語故,全無所得。 彼由邪僻及無所得故,退失一切所有善法。 卯二、例相違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白品六法【六順不退法】。 寅三、煩惱所依色等境別(分二) 卯一、舉貪依 又有情心,與不如理作意俱行,於色等境,有六種貪所依處平等分位。【六喜近行】 卯二、例瞋等 如貪所依處平等分位,如是瞋所依處不平等分位【六憂近行】、癡所依處非平等非不平等分位【六捨近行】,當知亦爾。 寅四、清淨無染恒住法別 又有六種最極清淨,轉自所依,第一究竟,無間無缺,無有染污,恒平等住,謂若行、若住,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中,恒平等住【六恒住】。 寅五、士大夫自體諸界差別(分二) 卯一、略標列 又有六法,是諸色根及所依處,隨其所應之所依止,無有障礙,引導安養,於彼彼生自在而轉,謂四大種、空界、識界【六界】。 卯二、廣識界(分三) 辰一、引導 如是識界,能於現在,積集任持福、非福業,能引當來愛、非愛果。 辰二、安養 亦能執持識所依止五種色根及所依處,令不爛壞。 辰三、生自在轉 又由現法後後所生識自在力,令諸有情於善、不善、無記業中,差別而轉。 寅六、超越三處能治差別(分三) 卯一、舉三處 復有三處諸修行者難可超越, 一者、超越欲貪、恚害、不樂所攝下界; 二者、超越一切行相現行; 三者、超越有頂。 卯二、出能治 超越此三難超越處,當知由六種無上對治【六出離界】: 四無量是初對治; 無相心三摩地是第二對治; 我慢永盡是第三對治。 卯三、顯超越(分二) 辰一、明一切 永害如是所對治故,諸三摩地皆悉成滿,善修對治故,害所對治,令彼決定不復現行。 辰二、廣第三 已斷我慢者,終不為彼我,為究竟、為不究竟?如是疑惑纏擾其心。 當知有疑惑者,必不離我慢。 若離我慢,必無疑惑。 寅七、諍根本處及能治別(分二) 卯一、舉起諍處 又有六種諍根本處【六諍根法】: 一、展轉相違,作不如意; 二、覆藏諸惡; 三、於等類中剩受利養,執為己有; 四、於衣服等,更相欺誑; 五、違越學處; 六、於法於義顛倒執著。 卯二、顯能斷法 又有六法,能斷如是諍根本處: 慈心所發身語意業,能斷初二; 同受利養,能斷三、四; 同趣尸羅,能斷第五; 同趣正見,能斷第六。 寅八、能攝威德究竟差別 又有六法【六通】,能攝一切諸修行者威德究竟: 謂神境、天耳、宿住、他心、生死智通,能攝威德; 漏盡智通,能攝究竟。 寅九、諦現觀法障治差別(分二) 卯一、明能障(分二) 辰一、標 又於聖諦未得現觀補特伽羅,略有六種能障諦現觀法。 辰二、釋(分二) 巳一、舉前五 謂如前說三種愚癡增上力故,起三顛倒,規求利養,悕望壽命。 巳二、顯第六(分二) 午一、標相 此中,差別者,於順惡見、惡聞、惡說、惡分別處法中,喜樂惡見、惡聞、惡說、惡分別事。 午二、辨攝 如是喜樂,於未得聖諦現觀異生心,最能漂動,極為障礙,非於聖者,是故說此在明分中,非在解脫成熟分中。 卯二、明能治(分二) 辰一、標 對治如是能障礙法,當知即是六種正取相。 【六順明分想者,一無常想、二無常苦想、三苦無我想、四厭食想、五死想、六一切世間不可樂想】 辰二、釋 謂如前說五種取相,及一切世間不可樂取相。 寅十、歸依及證隨念差別(分二) 卯一、標列 又有二種具足隨念六行差別,能令心沒諸修行者,正策其心,令生歡喜【六隨念】: 謂歸依具足隨念,有三種行; 證具足隨念,有三種行。 卯二、隨釋(分二) 辰一、歸依隨念 於佛、法、僧隨念之行,名歸依隨念。 辰二、證隨念 於趣涅槃行、趣資財行、趣生天行隨念之行,名證隨念。 寅十一、不共外道內法差別 又有六法,於善說法毘奈耶中,立為無上,不與一切諸外道共: 【六無上法者,一見無上、二聞無上、三利無上、四學無上、五行無上、六念無上】 謂見大師;聞正法;得淨信;隨學一切所有學處;於大師所起隨念行,謂佛世尊是正等覺者,能說一切法,乃至廣說;又於大師,以身語行,承事供養。 寅十二、為盡貪愛觀行差別 又有六法【六觀待】,能令為盡貪愛修觀行者,決定證知我於今者猶有貪愛,非無貪愛,謂於色境乃至法境,繫攝其心。 寅十三、諸業可依因緣差別(分二) 卯一、標 又六因緣故,應知諸業是實可依,非種家姓是實可依【六生類】。 卯二、釋(分二) 辰一、舉下劣種姓 謂下劣種姓補特伽羅,亦生不善,往於惡趣;亦生善業,往於善趣;亦於現法能般涅槃。 辰二、例貴勝種姓 貴勝種姓,三種亦爾。 子七、七種(分二) 丑一、結前正顯 已說六種佛教所應知處。次說七種。 丑二、別廣宣說(分十一) 寅一、圓滿解脫覺支差別 謂有七法【七等覺支】,能於諸諦,如實覺了,圓滿解脫,謂毘缽舍那品有三: 一、擇法;二、精進;三、喜。 奢摩他品亦有三: 一、安;二、三摩地;三、捨。 念通二品。 寅二、補特伽羅根果等別(分二) 卯一、標 又由根故,果故,解脫故,建立七種補特伽羅。 卯二、釋(分三) 辰一、由根建立 於向道中,依鈍根、利根故,建立隨信、隨法行。 辰二、由果建立 於果道中,即此二種,名信解脫、見到。 辰三、由解脫建立 定障解脫,非煩惱障解脫故,建立身證; 煩惱障解脫,非定障解脫故,建立慧解脫; 定障、煩惱障俱解脫故,建立俱分解脫。 寅三、由三因緣修定行別(分二) 卯一、標 又三因緣七種行【七定具】故,令修行者心得內定心正一緣。 卯二、釋(分二) 辰一、列三因緣 謂趣入、安住、攝受因緣。 辰二、配七種行(分三) 巳一、趣入因緣 若世間正見,了知定有施與等行及此為依,了知居家迫迮,居家塵染等行,出離所引正思惟,名趣入因緣。 巳二、安住因緣 既趣入已,受持正語、正業、正命,名安住因緣。 巳三、攝受因緣 於趣入因緣,安住因緣,及後方便作意隨行中,所有正精進正念,名攝受因緣。 寅四、世所未得聖財樂別(分三) 卯一、標 又諸世間樂求財者,為得樂故,雖樂積集一切凡財,而未能得七種聖財【七財】所生之樂。 卯二、別 謂與信俱行清淨之樂; 生於善趣所起之樂; 顧自妙好不行諸惡,無有追悔所生之樂; 顧他誹毀不行諸惡,無有追悔所生之樂; 於法於義正解俱行所生之樂; 後世資財無所匱乏所生之樂; 於勝義諦如實覺悟所生之樂。 卯三、釋 諸如是等無量無邊無罪之樂,樂求積集世間財者,皆所未得,惟得現法資財無匱所生有罪妄想之樂。 寅五、魔惑品力障治差別(分二) 卯一、舉障品 又有七種魔惑品力: 一、憎嫉聖教; 二、現行能往惡趣惡行; 三、樂習不顧自妙好障法; 四、樂習不顧他誹毀障法; 五、於善、不善、有罪、無罪、若劣、若勝、若黑、若白,及廣分別緣起法中,不能解了; 六、慳垢弊心,積集眾具; 七、智慧陜劣,愚癡增廣。 卯二、例能治 若能降伏如是七種魔惑品力,當知即是聖法律中,信等七力。 寅六、令法衰損及興盛別(分二) 卯一、舉衰損(分三) 辰一、標 又有七種第一義法涅槃所對治法,能令正法衰退隱沒。 辰二、攝 如是七法【七非妙法】三衰損攝,謂受用衰損,增上意樂衰損,方便衰損。 辰三、釋(分二) 巳一、配名(分三) 午一、受用衰損 於衣服等,樂求妙好,樂欲多求,及彼所起種種受用,名受用衰損。 午二、增上意樂衰損 於道及道果涅槃,心不信解,名增上意樂衰損。 午三、方便衰損 懈怠、失念、心亂、惡慧,名方便衰損。 巳二、出類 受用衰損,是貪不善根品類,意樂方便衰損,是癡不善根品類。 卯二、例相違 與此相違,當知即是白品七法【七妙法】。 寅七、令無退等涅槃品別(分二) 卯一、略標列 又有七種第一義法涅槃品法【七妙法】,能令正法無退久住: 一、聞所成慧; 二、思所成慧; 三、修所成慧; 四、不為惡緣侵損依止; 五、正求財法; 六、無增上慢; 七、於可供養不可供養補特伽羅,能善簡擇:此可供養此不可供養。 卯二、顯勝利 此中,由聞慧故,於未了義能正解了; 由思慧故,於未善決定義能善思惟; 由修慧故,斷諸煩惱; 由無惡緣侵損依止故,堪能修斷; 正求財法故,速證通慧; 無增上慢故,於下品所證,不生喜足; 能善揀擇補特伽羅故,於諸世智大福者等,不樂親近,亦不供養,唯樂親近供養少欲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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