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五識身、意地決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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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Sun 11 Dec 2005 by insights (4416 reads) | ||
亥二、釋(分十六) 天一、滑性 謂於大種清淨性假立滑性。 天二、重性
於大種堅實性假立重性。 天三、澀性 於大種不清淨不堅實性假立澀性及輕性。 天四、軟性 於大種不清淨慢緩性假立軟性。 天五、冷 由水與風和合生故假立有冷。 天六、飢渴弱力 由闕任持不平等故假立飢渴及弱力。 天七、強力及飽 由無所闕無不平等故假立強力及飽。 天八、病 由不平等變異錯亂不平等故假立病。 天九、老 由時分變異不平等故假立老。 天十、死 由命根變異不平等故假立死。 天十一、癢 由血有過患不平等故假立癢。 天十二、悶絕 由惡飲食不平等故假立悶絕。 天十三、黏 由地與水和合生故假立黏。 天十四、疲極 由往來勞倦不平等故假立疲極。 天十五、憩息 若遠離彼由平等故假立憩息。 天十六、勇銳 由除垢等離萎瘁故假立勇銳。 戌二、略攝位(分二) 亥一、標列 如是一切說諸大種總有六位,謂淨不淨位,堅不堅位,慢緩位,和合位,不平等位,平等位。 亥二、開合 如是六位復開為八。若八若六平等平等。 午二、總料簡(分五) 未一、辨所識(分二) 申一、二識所識 復次,一切色乃至觸,皆二識所識,謂自識所識及意識所識,或漸或頓。 申二、意識所識 眼等五根一意識所識。 未二、辨有無(分三) 申一、標 復次,色界中無現香味然有彼界。 申二、徵 何以故? 申三、釋 此二皆是[暇-日]食攝故,由無此二鼻舌二識亦無,此就現行說非就界說。 未三、辨假實(分二) 申一、標蘊攝 如是一切色蘊所攝。 申二、辨差別(分三) 酉一、九種色 色中九種,是實物有。 酉二、觸所攝色(分二) 戌一、是實有 觸所攝中四大種是實物有。 戌二、唯假有 當知所餘唯是假有。 酉三、墮法處色(分二) 戌一、標列 墮法處色亦有二種,謂實有假有。 戌二、隨釋(分二) 亥一、實有 若有威德定所行境猶如變化,彼果彼境及彼相應識等境色是實物有。 亥二、假有 若律儀色不律儀色皆是假有。 未四、辨定色(分四) 申一、明界繫 又定所行色若依此繫定,即由此繫大種所造。 申二、出體性 又此定色但是世間有漏無漏由定而生,非出世間由此定色有戲論行定為因故。 申三、簡功能(分二) 酉一、標 又非一切所有定心皆有能生此色功能,唯一類有如能起化。 酉二、釋(分二) 戌一、能生色 謂不思惟,但由先時作意所引,離諸闇昧極善清淨明了現前,當知是定乃能生色。 戌二、不能生色 若定力勵數數思惟,假勝解力而得見者,當知不能生起此色。 申四、明增上 又復此色雖非出世定之所行,然由彼定增上力故有一能現,當知此事不可思議。 未五、辨界別(分二) 申一、問 問:欲色二界實物有色何差別耶? 申二、答 答:色界諸色清淨最勝能發光明。 又極微細下地諸根所不行故又無有苦,依彼諸色苦受不生故,欲界不爾,是名差別。 巳二、總束六相(分二) 午一、標列 復次,色蘊略由六相應知,一自相,二共相,三能依所依相屬相,四受用相,五業相,六微細相。 午二、隨釋(分六) 未一、自相 自相者,謂地等以堅等為相,眼等以各別清淨色為相。 未二、共相 共相者,謂一切色皆變礙相。 未三、能依所依相屬相(分二) 申一、標 能依所依相屬相者,大種為所依,造色是能依,受用相者,為內色處有所受用增上力故,外色境界差別而生。 申二、釋 或有色聚唯有堅生,或唯有濕或唯有煖,或唯有動或和合生,為欲隨順內諸色處受用差別故。 未五、業相 業相者,謂地等諸大種,以依持攝受成熟增長為相。 申二、廣(分二) 酉一、標列 復有餘業後當廣說。微細相者,謂極微相。 酉二、隨釋(分三) 戌一、損減微細性 復次,微細性略有三種,一損減微細性,二種類微細性,三心自在轉微細性,損減微細性者,謂分析諸色至最細位,名曰:極微。 戌二、種類微細性 種類微細性者,謂風等色及中有色。 戌三、心自在轉微細性(分二) 亥一、標色類 心自在轉微細性者,謂色、無色二界諸色,如《經》說:有等心諸天,曾於人中如是如是資熏磨瑩其心,隨此修力住一毛端空量地處,展轉更互不相妨礙,如是等輩應當思惟觀察色蘊物類差別。 卯二、極微(分二) 辰一、釋(分二) 巳一、明建立(分二) 午一、正釋五相(分二) 未一、別辨相(分二) 申一、問 問:諸極微色由幾種相建立應知? 申二、答(分五) 酉一、標 答:略說由五種相。 酉二、指 若廣建立如本地分。 酉三、徵 何等為五? 酉四、列 一由分別故,二由差別故,三由獨立故,四由助伴故,五由無分故。 酉五、釋(分五) 戌一、分別建立 分別建立者,謂由分別覺慧分析諸色,至極邊際建立極微,非由體有,是故極微無生無滅,亦非色聚集極微成。 戌二、差別建立(分二) 亥一、標數 差別建立者,略說極微有十五種。 亥二、類列 謂眼等根有五極微,色等境界亦五極微,地等極微復有四種,法處所攝實物有色極微有一。 戌三、獨立建立 獨立建立者,謂事極微建立自相故。 戌四、助伴建立(分二) 亥一、辨相(分三) 天一、標 助伴建立者,謂聚極微。 天二、徵 所以者何? 天三、釋 於一地等極微處,所有餘極微同聚一處不相捨離,是故依此立聚極微。 亥二、釋難(分二) 天一、問 問:何因緣故諸有對法同處一處不相捨離,而不說名無對性耶? 天二、答(分二) 地一、釋同處不相離 玄一、釋(分二) 黃一、由隨順轉 答:隨順轉故,由彼展轉相隨順生不相妨礙。 黃二、由業所感 宇一、正顯 宙一、標 又由如是種類之業增上所感如是而生。 宙二、徵 何以故? 宙三、釋 一切色聚一切色根共受用故。 宇二、反成 若異此者,一切聚中非有一切地等諸色不相捨離。若爾眼等諸識境界,便不遍滿一切聚中,如是應無遍滿受用。 玄二、結 是故當知定有諸色同一處所不相捨離。 地二、釋不名無對性 玄一、舉事 又有諸色,或於是處互相妨礙,或於是處不相妨礙,如中有色等,而彼諸色非無對性。 玄二、例同 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戌五、無分別建立(分二) 亥一、標簡 無分建立極微者,謂非彼極微更有餘分,非聚性故。 亥二、釋成 諸聚極微可有細分。若極微處即唯此處,更無細分可以分析。 未二、問答辨(分二) 申一、約眼所行辨(分二) 酉一、問 問:如是所說五相極微復有五眼,所謂肉眼,天眼,聖慧眼,法眼,佛眼,當言幾眼用幾極微為所行境? 酉二、答(分三) 戌一、標 答:當言除肉眼天眼所餘眼用一切極微為所行境。 戌二、徵 何以故? 戌三、釋 以彼天眼唯取聚色中表上下前後兩邊若明若闇,必不能取極微處所,由極微體以慧分析而建立故。 申二、約無生滅辨(分二) 酉一、問 問:何故說極微無生無滅耶? 酉二、答 答:由諸聚色最初生時全分而生,最後滅時不至極微位,中間盡滅猶如水滴。 午二、別簡五相(分二) 未一、標 復由五相應知名不如理思議極微。 未二、釋(分二) 申一、敘非理(分二) 酉一、初 謂於色聚中有諸極微自性而住,應知名初不如理思議極微。 酉二、後 或謂極微有生有滅,或謂極微與餘極微或合或散,或謂眾色於極微量積集而住,或謂極微能生別異眾多色聚,應知名後不如正理思議極微。 申二、明應斷 故應方便以如理思思議極微,斷此五種非理思議。 巳二、顯勝利(分二) 午一、標 復次,建立極微當知有五種勝利。 午二、釋(分五) 未一、初勝利 謂由分析一合聚色安立方便,於所緣境便能清淨廣大修習,是初勝利。 未二、第二勝利 又能漸斷薩迦耶見,是第二勝利。 未三、第三勝利 如能漸斷薩迦耶見,如是亦能漸斷憍慢,是第三勝利。 未四、第四勝利 又能漸伏諸煩惱纏,是第四勝利。 未五、第五勝利 又能速疾除遣諸相,是第五勝利。 辰二、結 如是等類應當如理思惟極微。 卯三、生起(分二) 辰一、釋(分四) 巳一、辨差別(分四) 午一、標 復次,略說色物生當知有五種。 午二、徵 何等為五? 午三、列 一依止生,二種子生,三勢引生,四攝受生,五損減生。 午四、釋(分五) 未一、依止生(分三) 申一、徵 云何依止生? 申二、釋(分二) 酉一、釋依因 謂於所依大種處所,有餘所造色生,故如是說由四大種造所造色是同一處攝持彼義。 酉二、釋相攝(分二) 戌一、顯自(分二) 亥一、辨 又若於此色積聚中,有彼大種及所造色自相可得,當知此中,即有彼法。若於此處彼法自相都不可得,當知此處無有彼法。 亥二、結 是名總建立有非有相。 戌二、破他(分二) 亥一、雙徵 若有說言:於此處所彼法自相雖不可得然必有者,今應問彼:此不可得與可得者,為物是等?為不等耶? 亥二、別難(分二) 天一、約物等難 若物等者,物既是等而不可得,不應道理。 天二、約不等難(分二) 地一、更徵 若不等者,為即此量說物不等?為據威勢說不等耶? 地二、逐難(分二) 玄一、約量難 若即此量說不等者,少分自相亦不可得,不應道理。 玄二、約威勢難 若據威勢說不等者,離彼自相有餘威勢不可得故,不應道理。 申三、結 如是等類當知名依止生。 未二、種子生(分三) 申一、徵 云何種子生? 申二、釋(分三) 酉一、標義 謂所有色各從自種子所生。 酉二、舉事(分二) 戌一、能造色 如堅硬聚,或時遇緣便生流濕,流濕遇緣復生堅硬,不煖生煖煖復生冷,不動生動動生不動。 戌二、所造色 如是好色惡色等差別應知。 酉三、明攝 由如是等雖無自相然有其界,從彼彼聚彼彼色法差別而生。 申三、結 如是等類當知名種子生。 未三、勢引生(分三) 申一、徵 云何勢引生? 申二、釋(分二) 酉一、別辨(分二) 戌一、外色 謂內色根增上力故,外分差別相續而生,謂器世界等。 戌二、內色 又由先業勢所引故,內諸色處差別而生。 酉二、料簡(分二) 戌一、天等 又復諸天或現前欲或不現前欲,及北拘廬洲所有資具,當知多分勢引而生差別而轉。 戌二、人中 人中相續生者唯有器世界。 申三、結 如是等類當知名勢引生。 未四、攝受生(分三) 申一、徵 云何攝受生? 申二、釋 謂遇彼彼攝受緣故,彼彼色法展轉增益勝上而生,猶如水等潤萌茅等。 申四、結 如是等類名攝受生。 未五、損減生 與此相違應知名損減生。 巳二、明受用(分二) 午一、標生相 復次,諸聚色生時,如種種物石磨為末以水和合團雜而生,非如苣[卄/勝]麥豆等聚。 午二、釋所以 何以故?隨彼生因增上力故,如是而生為有用故。 巳三、釋能造(分二) 午一、問 問:若一切行皆自種子所生,何因緣故說諸大種造所造色? 午二、答(分二) 未一、標義 答:由彼變異而變異故,彼所建立及任持故。 未二、釋由(分二) 申一、明變異(分二) 酉一、標列 由三因緣大種變異令所造色變異而轉,一士夫用故,二業所作故,三由勝定故。 酉二、隨釋(分三) 戌一、士夫用(分二) 亥一、釋 士夫用者,謂由地大所打觸故,器差別故,田差別故,令所造色變異可得,或由水所潤等火所熟等風所燥等,令所造色變異可得。 亥二、結 當知是名由彼大種士夫用故令所造色變異而生。 戌二、業所作 業所作者,隨業勢力先大種生,後隨彼力色變異生,是名業所作故。 戌三、由勝定(分二) 亥一、釋 由勝定者,勝定力故先起大種,然後造色變異而生。 亥二、結 當知是名由勝定故大種變異因此造色變異而生。 申二、明轉變(分三) 酉一、標 復次,略由五緣所有大種令其異果轉成異果。 酉二、徵 何等為五? 酉三、列 一大種力故,二士夫用力故,三明咒力故,四神通力故,五業所作力故。 巳四、顯相續(分二) 午一、釋因緣(分二) 未一、問 問:從此沒已,何因何緣,中有色聚續得生耶? 未二、答 答:當知此色用自種子為因,感生業為緣。 午二、成中有(分二) 未一、問 問:何因得知有中有耶? 未二、答(分二) 申一、標義 答:從此沒已。若無所依諸心心所,無有道理轉至餘方故。 申二、喻難(分二) 酉一、舉喻 不應如響唯惑亂故,不應如影彼不滅故,亦不應說如取所緣,非行往故。 酉二、結 由如是等所說譬喻,不應道理,是故當知定有中有。 辰二、結 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色蘊生起。 卯四、安立(分二) 辰一、釋(分三) 巳一、明業用(分二) 午一、成有對(分二) 未一、徵 復次,色蘊生時,誰為先首據其處所,依此處所餘色轉耶? 未二、釋(分二) 申一、標義 當知大種先據處所,後餘造色依此處轉,唯諸大種於此處所現前,障礙所餘造色自相遍滿,當知由彼勢力任持有所據礙。 午二、辨次第(分二) 未一、標 復次,地等諸四大種,隨其次第麤顯應知。 未二、釋 謂地界及果,能持最勝水火風等流潤燒然動搖等業,依止彼,故方得流轉。 巳二、顯差別(分五) 午一、聲(分二) 未一、不恒續 復次,諸聲纔宣發已尋即斷滅,故於色聚中不恒相續。 未二、頓遍起 又此音聲依質生時,質處及外俱頓可得,隨所聞處於此處所,遍滿頓起如焰光明,非漸漸生展轉往趣。 午二、風(分二) 未一、標列 復次,風有二種,謂恒相續不恒相續。 未二、隨釋(分二) 申一、第一義 諸輪行風名恒相續,在空行者名不恒相續,在物行者名恒攝受。 申二、第二義 又當知風機關運轉名恒相續,所餘當知非恒相續。 午三、空界(分二) 未一、問 問:何等名空界? 未二、答(分三) 申一、出體性 答:明闇所攝造色說名空界。 申二、辨種類(分二) 酉一、標列 此亦二種,一恒相續,二不恒相續。 酉二、隨釋 若諸有情所居處所常闇常明名恒相續,餘不爾處非恒相續,當知此亦依止色聚。 申三、顯差別 又此空界光明攝者名為清淨,隙穴攝者名不清淨。 午四、形色(分二) 未一、問 問:諸長短等所說形色,當言實有為假有耶? 未二、答(分三) 申一、標 答:當言假有。 申二、徵 何以故? 申三、釋(分三) 酉一、由積聚 積集而住故名為形,唯有眾色積集可得,餘形色相不可得故。 酉二、由相待 又必相待,相待之法有自性者,彼法便有雜亂過失。 酉三、由可壞 又如車等,彼覺可壞故。 午五、法處所攝色(分二) 未一、簡不具(分二) 申一、正說定色(分三) 酉一、標 復次,法處所攝勝定果色中,當知唯有顯色等相。 酉二、徵 何以故? 酉三、釋 於彼香等生因闕故。 申二、例說所餘(分二) 酉一、空行風 又無用故,如是於空行風中,無有俱生香等,唯有假合者。 酉二、離輪光明 又離輪外所發光明,所餘大種及與香等皆不可得。 未二、簡所依(分二) 申一、標簡 又法處所攝勝定果色,當知此色唯依勝定不依大種。 申二、成說 然從緣彼種類影像三摩地發故,亦說彼大種所造,非依彼生故名為造。 巳三、略攝類(分二) 午一、問 問:於色蘊中幾法由有見有對故住,幾法由無見有對故住,幾法由無見無對故住? 午二、答 答:一由二種,謂眼所行,餘唯有對,除法處所攝色,當知此色無見無對。 辰二、結 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色蘊安立。 卯五、流轉(分二) 辰一、釋(分二) 巳一、徵 復次,色蘊由幾種流而相續轉? 巳二、釋(分二) 午一、辨種類(分二) 未一、略標列 謂由三種,一等流流,二異熟生流,三長養流。 未二、廣差別(分三) 申一、等流流 初等流流復有四種,一異熟等流流,二長養等流流,三變異等流流,四本性等流流。 申二、異熟流(分三) 酉一、略標列 異熟流者:復有二種,一者最初,二者相續。 酉二、辨差別 謂業生異熟及異熟所生。 酉三、隨難釋 謂即從彼業力所引異熟後時轉者。 申三、長養流(分三) 酉一、標列 長養流者,亦有二種,一處寬遍長養流,二相增盛長養流。 酉二、別辨(分二) 戌一、處寬遍 初長養流唯色長養,當知由食睡眠梵行等至長養諸色。 戌二、相增盛 餘長養流當知亦由食故,彼所依故,修勝作意故,長時淳熟故,而得長養。 酉三、料簡(分二) 戌一、有色、無色法 諸有色法由二長養之所長養,諸無色法唯相增盛說名長養。 戌二、欲界色界色 又欲界色具由四食及餘一切長養因緣而得長養,色界諸色不由段食睡眠梵行而得長養。 午二、總料簡(分四) 未一、約諸法辨(分四) 申一、根色(分二) 酉一、出二流 又諸色根當知由二種流而得流轉,以諸色根離異熟長養,相續流外無別等流流。 戌一、問 問:異熟相續有時亦有增長廣大可得,何故異熟攝流非即長養耶? 戌二、答 答:由別有長養相續能攝能持異熟等流流故,現有增長等。 申二、非根所攝色 若非根所攝色,當知具三種流。 申三、諸心心所 諸心心所有等流流異熟生流第二長養所長養流。 申四、法處所攝色 法處所攝色無異熟生流餘如心心所應知。 未二、約界地辨(分二) 申一、欲界 又欲界中具有內外諸色成熟。 申二、巴界 於色界中遠離香味。 未三、約補特伽羅辨(分二) 申一、欲界 又欲界中諸色根成熟或具不具。 申二、色界 於色界中必具諸根。 未四、約聲聞界及聲辨 又諸聲界亦有異熟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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