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有尋有伺等三地決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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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Sun 11 Dec 2005 by insights (4316 reads) | ||
巳三、由邪執(分二) 午一、隨忍他見 若諸沙門或婆羅門,繼邪祠祀隨忍此見,執為正法而行殺戮,由邪執故名重殺生。 午二、起餘邪見 又作是心殺羊無罪,由彼羊等為資生故世主所化,諸如是等依止邪見而行殺害,皆邪執故名重殺生。 巳四、由事(分二) 午一、於大身眾生 若有殺害大身眾生,此由事故名重殺生。 午二、於人或人相等 或有殺害人或人相或父或母及餘尊重,或有殺害歸投委信或諸有學,或諸菩薩,或阿羅漢,或諸獨覺,或於如來作殺害意惡心出血,如來性命不可殺故,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殺生。 辰二、例輕 與如上說因緣相違而殺生者,名輕殺生。 丑二、例不與取等(分二) 寅一、總標(分二) 卯一、說事別 復次,當說不與取等,由其事故,輕重差別。 卯二、例所餘 餘隨所應,如殺應知。 寅二、別辨(分二) 卯一、舉重(分九) 辰一、不與取(分二) 巳一、由多劫盜 復次,若多劫盜名重不與取。 巳二、由劫妙好等 如是若劫盜妙好,劫盜委信,劫盜孤貧,劫盜佛法出家之眾。若入聚落而行劫盜,劫盜有學或阿羅漢或諸獨覺,或復僧祇或佛靈廟所有財物,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不與取。 辰二、欲邪行(分四) 巳一、於不應行 復次,行不應行中,若母母親委信他妻、或住禁戒、或苾芻尼、或勤策女、或復正學,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 巳二、於非支 非支行中若於面門,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 巳三、於非時 非時行中若受齋戒若胎圓滿若有重病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 巳四、於非處 非處行中,若佛靈廟、若僧伽藍,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 辰三、妄語(分四) 巳一、為誑多財等 復次,若為誑惑多取他財若妙若勝而說妄語,由事重故,名重妄語。 巳二、誑惑尊重 若於委信若父若母,廣說如前乃至佛所而說妄語,由事重故,名重妄語。 巳三、成辨他罪 或有妄語令他殺生損失財物及與妻妾,此若成辦極重殺生,重不與取,重欲邪行,此由事重,名重妄語。 巳四、能破壞僧 或有妄語能破壞僧,於諸妄語此最尤重。 辰四、離間語(分二) 巳一、辨(分三) 午一、破壞親愛 復次,若於長時積習親愛而行破壞,此由事重,名重離間語。 午二、破壞和合 或破壞他,令離善友、父母、男女,破和合僧。 午三、成辨他惡 若離間語能引殺生或不與取或欲邪行,如前所說道理應知。 巳二、結 如是一切,由事重故,名重離間語。 辰五、麤惡語(分二) 巳一、於尊重前 復次,若於父母及餘師長,發麤惡言,由事重故,名重麤惡語。 巳二、妄語毀責 或以不實不真妄語,現前毀罵呵責於他,由事重故,名重麤惡語。 辰六、綺語(分四) 巳一、隨妄語等 復次,凡諸綺語隨妄語等,此語輕重,如彼應知。 巳二、依鬥訟等 若依鬥訟諍競等事而發綺語亦名為重。 巳三、稱揚外論 若以染污心於能引無義外道典籍,承誦讚詠廣為他說,由事重故,名重綺語。 巳四、調弄尊重 若於父母眷屬師長調弄輕笑,現作語言不近道理,亦由事重名重綺語。 辰七、貪欲(分二) 巳一、於僧袛物 復次,若於僧祇佛靈廟等所有財寶,起貪欲心,由事重故名重貪欲。 巳二、於勝利養 若於己德起增上慢自謂智者,乃於國王大臣豪貴所尊師長,及諸聰叡同梵行等,起增上欲貪求利養,名重貪欲。 辰八、瞋恚(分三) 巳一、損害父母等 復次,若於父母眷屬師長,起損害心,由事重故名重瞋恚。 巳二、損害貧苦等 又於無過貧窮孤苦可傷愍者起損害心,由事重故名重瞋恚。 巳三、損害為委信等 又於誠心來歸投者及有恩所,起損害心,由事重故名重瞋恚。 辰九、邪見〈分二〉 巳一、謗一切門 復次,若於一切餘邪見中,諸有能謗一切邪見,此謗一切事門轉故名重邪見。 巳二、壞真實事 又若有見謂無世間真阿羅漢正至正行,乃至廣說。如是邪見,由事重故名重邪見。 卯二、例輕 除如上說所有諸事,隨其所應,與彼相違,皆名為輕。 子四、增減及瑜珈〈分二〉 丑一、舉殺生〈分二〉 寅一、標列四句 復次,殺生所引不善諸業,或有是作而非增長,或有增長而非是作,或有亦作亦復增長,或有非作亦非增長。 寅二、隨釋差別〈分四〉 卯一、作非增長 初句謂無識別童稚所作,或夢所作或不思而作,或自無欲他逼令作,或有暫作續即還起猛利悔心及厭患心,懇責遠離正受律儀令彼微薄,未與果報便起世間離欲之道損彼種子,次起出世永斷之道,害彼種子令無有餘。 卯二、增長非作 增長而非作者,謂如有一,為害生故於長夜中數隨喜伺,由此因緣彼遂增長殺生所引惡不善法,然不能作殺生之業。 卯三、亦作亦增長 亦作亦增長者,謂除先所說作非增長增長非作,所餘一切殺生業相。 卯四、非作非增長 非作非增長者,謂除上爾所相。 丑二、例所餘(分二) 寅一、例隨應 如是所餘不與取等乃至綺語,隨其所應,如殺應知。 寅二、簡差別 於貪欲瞋恚邪見中,無有第二增長而非作句,於初句中無有不思而作及他逼令作,餘如前說。 子五、引果(分二) 丑一、殺生業道(分三) 寅一、異熟果 復次,若於殺生親近數習多所作故,生那落迦,是名殺生異熟果。 寅二、等流果 若從彼沒來生此間人同分中,壽量短促,是名殺生等流果。 寅三、增上果 於外所得器世界中,飲食果藥皆少光澤勢力,異熟及與威德並皆微劣,消變不平生長疾病,由此因緣無量有情未盡壽量非時中夭,是名殺生增上果。 丑二、所餘業道(分二) 寅一、指二果別 所餘業道,異熟等流二果差別,如《經》應知。 寅二、辨增上果(分二) 卯一、標說 增上果今當說。 卯二、別辨(分九) 辰一、不與取增上果 若器世間眾果尟少,果不滋長果多朽壞,果不貞實多無雨澤,諸果乾枯或全無果,如是一切,名不與取增上果。 辰二、欲邪行上果 若器世間多諸便穢泥糞不淨,臭處迫迮多生不淨臭惡之物,凡諸所有皆不可樂,如是一切,名欲邪行增上果。 辰三、妄語增上果 若器世間農作行船,世俗事業不甚滋息,殊少便宜多不諧偶,饒諸怖畏恐懼因緣,如是一切,是妄語增上果。 辰四、離間語增上果 若器世間其他處所,丘坑間隔險阻難行,饒諸怖畏恐懼因緣,如是一切,是離間語增上果。 辰五、麤惡由增上果 若器世間其地處所,多諸株杌荊棘毒刺凡石沙礫枯槁,無潤無有池沼河泉乾竭,土田鹹鹵丘陵坑險,饒諸怖畏恐懼因緣,如是一切,是麤惡語增上果。 辰六、綺語增上果 若器世間所有果樹果無的當,非時結實時不結實生而似熟,根不堅牢勢不久停,園林池沼多不可樂,饒諸怖畏恐懼因緣,如是一切,是綺語增上果。 辰七、貪欲增上果 若器世間一切盛事年時日夜月半月等漸漸衰微,所有氣味唯減不增,如是一切,是貪欲增上果。 辰八、瞋恚增上果 若器世間多諸疫癘災橫擾惱怨敵,驚怖師子虎狼,雜惡禽獸,蟒蛇蝮蝎蚰蜑,百足魍魎藥叉諸惡賊等,如是一切,是瞋恚增上果。 辰九、邪見增上果 若器世間所有第一勝妙華果悉皆隱沒,諸不淨物乍似清淨,諸苦惱物乍似安樂,非安居所非救護所非歸依所,如是一切,是邪見增上果。 子六、生(分二) 丑一、引經問 復次,如世尊言:殺有三種,謂貪瞋癡之所生起,乃至邪見亦復如是。 此差別義,云何應知? 丑二、釋差別(分八) 寅一、殺生業道(分三) 卯一、貪所生(分二) 辰一、辨(分四) 巳一、為血肉等 若為血肉等,殺害眾生。 巳二、為奪財物 或作是心:殺害彼已,當奪財物。 巳三、為他因緣 或受他雇或為報恩,或友所攝或希為友,或為衣食奉主教命而行殺害。 巳四、由利衰等(分二) 午一、舉利衰 或有謂彼能為衰損,或有謂彼能障財利而行殺害。 午二、例毀譽等 如利衰,毀譽、稱譏、苦樂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辰二、結 如是一切,名貪所生殺生業道。 卯二、瞋所生 復次,若謂彼於己樂為無義而行殺害,或念彼於己曾為無義,或恐彼於己當為無義,或見彼於己正為無義而行殺害,廣說乃至於九惱事皆如是知,如是一切,名瞋所生殺生業道。 卯三、癡所生(分二) 辰一、辨(分二) 巳一、為祠祀福 復次,若計為法而行殺害,謂己是餘眾生善友,彼因我殺身壞命終當生天上,如是殺害從癡所生。 巳二、為尊長等 或作是心:為尊長故法應殺害。或作是心:諸有誹毀天梵世主,罵婆羅門,法應殺害,如是心殺從癡所生。 巳三、由勸行殺(分二) 午一、舉成殺業 或計殺生作及增長無異熟果,為他開演勸行殺業,彼由勸故遂行殺事時,彼勸者所得殺罪從癡所生。 午二、例餘業道 此後所說從癡所生殺業,道理,諸餘業道乃至邪見當知亦爾。 巳四、妄計方便 或有妄計以其父母親愛眷屬擲置火中,斷食投巖棄於曠野,是真正法。 辰二結 如是一切,名癡所生殺生業道。 寅二不與取業道(分三) 卯一、貪所生(分二) 辰一、由饕餮 復次,若於他財食饕餮而取,是不與取貪欲所生。 辰二、由劫盜 或受他雇而行劫盜,或恩所攝或祈後恩,或為衣食奉主教命,或為稱譽或為安樂而行劫盜,如是一切不與取業皆貪所生。 卯二、瞋所生(分二) 辰一、由惱害 復次,若作是思:彼於我所樂行無義,廣說乃至九惱害事增上力故而行劫盜不必貪著彼所有財,不必希求諸餘財物,是不與取瞋恚所生。 辰二、由憎他(分二) 巳一、焚燒聚落等 或憎他故焚燒聚落舍宅財物珍玩資具,當知彼觸瞋恚所生,盜相似罪,或更增強 巳二、令他劫奪等 或憎彼故,令他劫奪破散彼財,他受教命依行事時,彼能教者不與取罪從瞋恚生。 卯三、癡所生(分三) 辰一、計為尊長 復次,若作是心:為尊長故而行劫盜是為正法,名癡所生不與取罪。 辰二、計由誹毀 或作是心。若有誹毀天梵世主罵婆羅門,法應奪彼所有財物,此不與取亦從癡生。 辰三、計為祠祀 或作是心。若為祠祀為祠祀支為祠祀具,法應劫盜,是不與取亦從癡生。 寅三、欲邪行業道(分三) 卯一、貪所生(分三) 辰一、由自貪纏 復次,若有見聞不應行事,便不如理分別取相,遂貪欲纏之所纏縛而行非法,名貪所生欲邪行罪。 辰二、由受他雇 或受他雇竊行媒嫁,由此方便行所不行,彼便獲得貪欲所生欲邪行罪。 辰三、由多所為 或欲攝受朋友知識,或為衣食承主教命,或為存活希求財穀金銀珍寶而行邪行,如是一切名貪所生欲邪行罪。 卯二、瞋所生(分二) 辰一、為報怨 復次,若作是思:彼於我所樂行無義,廣說乃至九惱害事以為依止而行邪行,非彼先有欲纏所纏,然於相違非所行事,為報怨故勉勵而行,名瞋所生欲邪行罪。 辰二、為憎他 或憎彼故以彼妻妾令他毀辱,彼若受教行欲邪行,便觸瞋恚所生相似欲邪行罪,或更尤重,如是一切欲邪行罪,名瞋所生。 卯三、癡所生 復次,若作是心:母及父親或他婦女命為邪事。若不行者便獲大罪。若行此者便獲大福,非法謂法而行邪行,名癡所生欲邪行罪。 寅四、妄語等業道(分二) 卯一、舉妄語(分三) 辰一、貪所生 復次,若為利養而說妄語,或怖畏他損己財物,或為稱譽或為安樂而說妄語,如是一切名貪所生妄語業道。 辰二、瞋所生 若有依止九惱害事而說妄語,名瞋所生妄語業道。 辰三、癡所生(分三) 巳一、計為尊長等 若作是心:為諸尊長或復為牛或為祠具,法應妄語,如是妄語從癡所生。 巳二、計違諸天等 若作是心:諸有沙門若婆羅門,違背諸天違梵世主違婆羅門,於彼妄語稱順正法,如是妄語名癡所生妄語業道。 巳三、計無破僧罪 若作是計,於法法想,於毘奈耶毘奈耶想,以覆藏想妄語破僧無有非法,如是妄語亦從癡生。 卯二、例離間語等 如妄語業道,離間、麤惡二語業道,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寅五、綺語業道(分三) 卯一、貪所生 復次,若為戲樂而行綺語,或為顯己是聰叡者而行綺語,或為財利稱譽安樂而行綺語,名貪所生綺語業道。 卯二、瞋所生 若有依止九惱害事而說綺語,名瞋所生綺語業道。 卯三、癡所生 若有於中為求真實為求堅固,為求出離為求於法,而行綺語,名癡所生綺語業道。 寅六、貪欲業道(分三) 卯一、貪所生 復次,若有於他非怨有情財物資具,先取其相希望追求增上力故起如是心,凡彼所有願當屬我。 又從貪愛而生貪愛,名貪所生貪欲業道。 卯二、瞋所生 若於他財不計為好,但九惱事增上力故起如是心,凡彼所有皆當屬我。 又從瞋恚而生貪愛,名瞋所生貪欲業道。 卯三、癡所生 若作是計,諸有欲求魯達羅天,毘瑟笯天,釋梵世主,眾妙世界,注心多住獲大福祐,作如是意注心多住,名癡所生貪欲業道。 寅七、瞋恚業道(分三) 卯一、貪所生 若為財利稱譽安樂,於他有情起損害心,非於彼所生怨憎想,謂彼長夜是我等怨。 又從貪愛而生瞋恚,名貪所生瞋恚業道。 卯二、瞋所生 復次,若九惱事增上力故,從怨對想起損害心,名瞋所生瞋恚業道。 卯三癡所生 若住此法及外道法,所有沙門若婆羅門,憎惡他見,於他見所及懷彼見沙門婆羅門所,起損害心,名癡所生瞋恚業道。 寅八、邪見業道(分三) 卯一、貪所生 復次,若作是心:諸有此見撥無施與,乃至廣說。彼於王等獲大供養及衣服等,即以此義增上力故起如是見,名貪所生邪見業道。 卯二、瞋所生 若作是心:有施有愛乃至廣說。如是見者,違害於我,我今不應與怨同見,彼由憎恚起如是見,無施無愛乃至廣說。名瞋所生邪見業道。 卯三、癡所生 若不如理於法思惟籌量觀察,由此方便所引尋伺發起邪見,名癡所生邪見業道。 子七、決擇(分八) 丑一、方便究竟(分四) 寅一、殺生等業道(分二) 卯一、舉殺生 復次,殺生業道,三為方便由瞋究竟。 卯二、例麤語等 如殺業道,麤語瞋恚業道亦爾。 寅二、不與取等業道(分二) 卯一、舉不與與取 不與取業道,三為方便由貪究竟。 卯二、例邪行等 如不與取,邪行貪欲業道亦爾。 寅三、除邪見所餘業道 除其邪見所餘業道,三為方便由三究竟。 寅四、邪見業道 邪見業道三為方便由癡究竟。 丑二、依處(分四) 寅一、殺生等業道 復次,殺生邪行,妄語離間,麤語瞋恚,此六業道有情處起。 寅二、不與取等業道 不與而取貪欲業道資財處起。 寅三、綺語業道 綺語業道名身處起。 寅四、邪見業道 邪見業道諸行處起。 丑三、不善業道成極惡等(分四) 寅一、標 復次,由三因緣,不善業道成極圓滿惡不善性。 寅二、徵 何等為三? 寅三、列 一自性過故; 二因緣過故; 三塗染過故。 寅四、釋(分四) 卯一、自性過 此中,殺生所引思,乃至邪見所引彼相應思,如是一切染污性故不善性故,由自性過說名為惡。 卯二、因緣過 若以猛利貪欲瞋恚愚癡纏所發起,即此亦名由因緣過,成重惡性成上不善,能引增上不可愛果。 卯三、塗染過(分二) 辰一、出過失(分三) 巳一、標 若到究竟即此亦名由塗染過,成極重惡成上不善,能引增上不可愛果。 巳二、徵 何以故? 巳三、釋 若有用染污心,能引發他不可愛樂欣悅之苦,彼隨苦心威勢力故,能引發苦補特伽羅思,便觸得廣大之罪,是故名為塗染過失。 辰二、喻塗染(分三) 巳一、磁石等喻(分二) 午一、標法 彼雖不發如是相心,諸能引發我之苦者,當觸大罪,然彼法爾觸於大罪。 午二、喻合(分二) 未一、舉磁石 譬如[石*慈]石雖不作意,諸所有鐵來附,於我然彼法爾,所有近鐵不由功用來附[石*慈]石,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未二、例日珠等 日珠等喻亦如是知。 巳二、大轉變喻(分二) 午一、標法 又於思上無別有法,彼威力生來相依附,說名塗染,當知唯是此思轉變,由彼威力之所發起。 午二、引喻(分二) 未一、舉業威勢緣力 如四大種業威勢力所生,種種堅性濕性軟性動性,非大種外別有如是種種諸性,然即大種業威勢緣如是轉變。 未二、例神足加行緣力 如業威勢緣力轉變,神足加行緣力轉變當知亦爾。 巳三、惡心轉變喻(分二) 午一、舉喻 又如魔王惑媚無量娑梨藥迦諸婆羅門長者等心令於世尊變異暴惡,非於彼心更增別法,說名惑媚,唯除魔王加行威勢生彼諸心令其轉變成極暴惡。 午二、合法 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丑四、定不定受業(分三) 寅一、略辨二種 復次,如先所說作及增長業。若先所說由五因緣,成極重業,名定受業,與此相違名不定受業。 寅二、標列四業 復有四業: 一異熟定; 二時分定; 三二俱定; 四二俱不定。 寅三、廣俱不正(分二) 卯一、舉無學 諸阿羅漢所有不善,決定受業,或於前生所作,或於此生先異生位所作,由少輕苦之所逼惱,便名果報已熟。若已轉依,果報種子皆永斷故一切不受。 卯二、釋所以 所以者何?由佛世尊依未解脫相續,建立定受業故。 丑五、二業速轉(分二) 寅一、問 問:若於一時,亦牽亦搦,盜取眾生,即斷其命,當言一業為二業耶? 寅二、答(分三) 卯一、標義 答:當言二業,以速轉故,於此二業由增上慢,謂之為一。 卯二、辨釋 若謂我當牽彼,是第一思,即於盜時復謂我當搦殺,是第二思。若時牽彼爾時不搦。若時搦彼爾時不牽,速疾轉故生增上慢謂是一時。 卯三、結成 是故此中,當言二業。 丑六、現法受等(分二) 寅一、辨因緣(分二) 卯一、舉起善業(分五) 辰一、標 復次,略由三因緣故成現法受業。 辰二、徵 何等為三? 辰三、列 一田廣大故,二思廣大故,三相續清淨故。 辰四、釋(分三) 巳一、田廣大性(分三) 午一、總標 由五種相田成廣大。 午二、列釋 一從於一切有情,第一利益安樂增上意樂住起,謂慈等至; 二從於一切有情第一將護他心住起,謂無諍等持; 三從第一寂靜涅槃樂相似聖住起謂滅盡等至; 四已得一切不善不作律儀,謂預流果; 五極清淨相續究竟,謂阿羅漢及佛為首大苾芻僧。 午三、結名 如是名為:田廣大性。 巳二、思廣大性 若於是處以深厚殷重清淨信心,捨清淨財,是名思廣大性。 巳三、相續清淨 若前生中於他所施衣服等物,由身語意不為障礙,亦不思量與染污心,以無有障障彼相續,當知是名相續清淨。 辰五、結 若有於此三種因緣一切具足,當知彼業定現法受,亦於生受亦於後受。 卯二、例起不善業 若有與此相違三種因緣起不善業,當知亦成定現法受。 寅二、喻道理(分三) 卯一、出差別 或有所生一剎那業唯現法受,或有所生一剎那業亦現法受亦於生受,或有所生一剎那業三時皆受。 卯二、引譬喻(分三) 辰一、縷繫華喻 譬如一縷其量微小能持一華,一繫華已勢力便盡不復能繫。 復有一縷能持二華,再繫華已勢力便盡。 復有一縷能持多華,多繫華已其力方盡。 辰二、水流喻 又如流水,其性微小,流經一步,勢力便盡。有第二水其性稍大,流經兩步,勢力方盡。有第三水其性廣大,流經多步,勢力乃盡。 辰三、酢滴喻 又如酢滴其性淡薄唯能酢彼一滴之水不能酢多。有第二滴其性稍嚴酢二滴水,不能酢多。有餘酢滴其性更嚴乃至能酢眾多滴水。 卯三、結當知 此中,諸業差別道理,當知亦爾。 丑七、繫及離繫(分二) 寅一、總標界繫 復次,十種不善業道唯欲界繫,亦唯能感欲界異熟,多於惡趣少於善趣。 寅二、別辨離繫(分二) 卯一、於惡趣業(分二) 辰一、永斷 又惡趣業,預流果時皆已斷盡。 辰二、暫伏 若諸異生世間離欲或復生上,一切皆伏而未永斷。 卯二、於欲繫業(分二) 辰一、聲聞畢竟斷 若不還果身猶住此或復上生,及阿羅漢,諸不善業皆畢竟斷。 辰二、菩薩畢竟斷 若已證入清淨增上意樂地,菩薩一切不善業皆畢竟斷,此但由不忘念力所制持故,非由煩惱得離繫故。 丑八、業及業道(分三) 寅一、思 復次,思是業非業道。 寅二、身語業 殺生乃至綺語亦業亦業道。 寅三、意業 貪恚邪見業道非業。 癸二、略不說餘 此諸業道餘決擇文,更不復現。 壬二、嗢柁南結 後嗢柁南曰: 自性相廣略,方便與輕重,增減及瑜伽,引果生決擇。 廣三、生離染(分三) 辛一、結前生後 如是已說業道決擇,生雜染決擇我今當說: 辛二、二門決擇(分二) 壬一、約補特伽羅辨(分二) 癸一、明生類(分二) 子一、總標 如先所說生雜染義,當知此生略有十一。 子二、列釋 一一向樂生,謂一分諸天; 二一向苦生,謂諸那落迦; 三苦樂雜生,謂一分諸天人鬼傍生; 四不苦不樂生,謂一分諸天; 五一向不清淨生,謂欲界異生; 六一向清淨生,謂已證得自在菩薩; 七清淨不清淨生,謂色無色界異生; 八不清淨清淨處生,謂在欲界般涅槃法有暇處生; 九清淨不清淨處生,謂生色無色界異生; 十不清淨不清淨處生,謂生欲界異生不般涅槃法,設般涅槃法無暇處生; 十一清淨清淨處生,謂生色無色界非異生諸有學者。 癸二、顯雜染(分四) 子一、由攝受(分二) 丑一、舉經問 復次,《經》言:汝等長夜增羯吒斯恒受血滴。何等名為羯吒斯耶? 丑二、依義答(分二) 寅一、釋名 所謂貪愛,貪愛之言與羯吒斯名差別也。 寅二、明攝 此言顯示攝受集諦,恒受血滴,攝受苦諦。 子二、由狂亂(分三) 丑一、標 復次,《婆羅門喻經》中,世尊依死雜染說如是言,有五非狂如狂所作。 丑二、徵 何等為五? 丑三、釋(分五) 寅一、第一非狂如狂所作 一解支節者,謂更有餘活命方便,而樂分析所有支節以自活命,是名第一非狂如狂所作。 寅二、第二非狂如狂所作 二慳貪者,謂慳貪所蔽,慳貪因緣所獲財寶不食不施,唯除命終欻然虛棄大寶庫藏,是名第二非狂如狂所作。 寅三、第三非狂如狂所作 三樂生天者,謂更有餘身語意攝種種妙行生天方便,而樂妄執投火溺水顛墜高崖,自害身命作生天因,是名第三非狂如狂所作。 寅四、第四非狂如狂所作 四樂解脫者,謂更有餘八支聖道解脫方便,而樂妄執自逼自惱種種苦行作解脫因,是名第四非狂如狂所作。 寅五、第五非狂如狂所作(分二) 卯一、標義 五傷悼死者,謂依傷悼亡者因緣,種種哀歎[犛-牛+万]攫其身,坌灰拔髮斷食自毀,欲令亡者還復如故,是名第五非狂如狂所作。 卯二、引頌 復說頌曰: 世間無決定,顛倒謂為我,父母及妻孥,兄弟親友等, 曾母轉為妻,妻復為兒婦,兒婦轉為婢,或作怨家妻, 曾父轉為子,子復為怨敵,怨敵復為奴,或為僕隸等, 曾王轉為臣,臣復為貧匱,或閭邑下賤,為世所輕鄙, 曾作婆羅門,展轉為三姓,或復旃荼羅,及補羯娑等, 於無量百千,那庾多往返,為父復為子,及怨家等身, 如幻士眾中,示種種形類,異生處流轉,現多身亦爾, 煩惱業緣因,令種種諸行,數數而積集,如幻化所起, 雖遭是眾幻,然無智所覆,常於諸行中,樂著曾無厭, 既自幻惑已,坌灰泣傷歎,於不應憂悲,橫生諸悲惱, 離假名親屬,種種自憂悲,棄捐正法行,舉手而號泣, 癡憍慢所亂,數行諸放逸,如是等種類,廣說遍應知。 子三、由衰退 復次,鬥諍劫中有四過失,謂壽量衰退,安樂衰退,功德衰退,一切世間盛事衰退。 子四、由互不相數(分二) 丑一、標 復次,鬥諍劫中諸有情類,略於八處互不相數。 丑二、列 一不數正法; 二不數名聞; 三不數宗族; 四不數可愍; 五不數善友; 六不數有德; 七不數有恩; 八不數親友。 壬二、約法辨(分三) 癸一、十二有支(分二) 子一、標列五相(分二) 丑一、問 問:先說生雜染中,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此無明等十二支差別義云何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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