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5聲聞地決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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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Sun 11 Dec 2005 by insights (4257 reads) | ||
寅二、無間加行(分二) 卯一、標時分 無間加行者,謂於晝日夜初後分應常覺悟,於夜中分正習睡眠。 卯二、明遠離 為離師子相似長時極重失念無間睡故,重累其足乃至思惟起想正習睡眠。 子七、正知而住攝(分二) 丑一、標列 復次,應於五處知量正知而住: 一於行處; 二於觀處; 三於攝受利養恭敬處; 四於受用資具處; 五於善品加行處。 丑二、隨釋(分五) 寅一、於行處 由初處故終不遊行非所行處,亦不曛暮而出遊行。 寅二、於觀處 由第二故先不作意而觀視者速攝其根。若先作意而觀視者善住其念。 寅三、於攝受利敬處 由第三故若有所受及他禮時,手不拳縮足不躁動。 寅四、於受用資具處 由第四故受用衣缽及與飲食皆知其量。 寅五、於善品加行處(分三) 卯一、於晝業 由第五故若居寂靜,於晝日分經行宴坐。若行若住若坐若覺善知其量。 卯二、於夜業 於其夜分所習睡眠亦善知量。 卯三、於身語意業 若有修習論義決擇。若語若默亦善知量,為令二種所依調適除遣睡眠及諸勞倦亦善知量。 子八、修三摩地攝(分四) 丑一、四攝斷行(分二) 寅一、標列 復次,若有苾芻勤修神足,略由四支攝諸斷行: 一修習支; 二證勝進支; 三護隨煩惱通達支; 四引發能淨隨煩惱支。 寅二、隨釋(分四) 卯一、修習支 修習支者,謂欲精進,何以故? 依欲精進修神足故。 卯二、證勝進支 證勝進支者,謂信輕安,何以故? 由證勝進故以淨信心信上解脫,以其輕安止息所有身心麤重。 卯三、護隨煩惱通達支 護隨煩惱通達支者,謂念正知,何以故? 由正念故防護未生止觀隨惑,由正知故通達已生止觀隨惑。 卯四、引發能淨隨煩惱支 引發能淨隨煩惱支者,謂思及捨,何以故? 由思故策沈下心,由捨故若心掉舉攝持於內。 丑二、四得定緣(分二) 寅一、標列 復次,有四種法,於所得定為增上緣: 一審諦聽聞; 二得正教授; 三宿世串習; 四具足多聞。 寅二、隨釋(分四) 卯一、審諦聽聞 審諦聽聞者,謂發起樂欲生淨信心聽聞正法,由此因此緣得心一境性。 卯二、得正教授 得正教授者,謂因次第教授無倒教授故,發起勇猛精進而住無間,常委於菩提分精勤方便修習而住,由此因此緣得心一境性。 卯三、宿世串習 宿世串習者,謂於宿世鄰近生中,於諸靜慮及諸等至數已證入,由此因此緣得心一境性。 卯四、具足多聞 具足多聞者,謂多聞聞持其聞積集,即於彼法獨處空閑思惟籌量審諦觀察,由此因此緣得心一境性。 丑三、七應正知(分二) 寅一、標列 復次,有七種法,為欲證得三摩地者應正了知: 一內定退因; 二外定退因; 三內定退; 四外定退; 五內定退及因對治; 六外定退及因對治; 七彼二對治依持。 寅二、隨釋(分七) 卯一、內定退因 內定退因者,謂懈怠。 卯二、外定退因 外定退因者,謂掉舉。 卯三、內定退 內定退者,謂惛沈睡眠。 卯四、外定退 外定退者,謂於五妙欲散亂。 卯五、內定退及因對治 內定退及因對治者,謂善取相而正觀察。 卯六、外定退及因對治 外定退及因對治者,謂即於身觀察不淨。 卯七、彼二對治依持 彼二對治依持者,謂光明想。 丑四、正觀念住(分二) 寅一、身念住攝(分七) 卯一、釋觀集法住 云何於身觀集法住? 謂觀此身,從過去世及諸飲食現在而生。 卯二、釋觀滅法住 云何於身觀滅法住? 謂觀此身,於當來世是死滅法。 卯三、釋觀集滅法住(分二) 辰一、於此身 云何於身觀集滅法住? 謂觀此身,於現在世由飲食緣增長久住,必當破壞。 辰二、於有身 於有身者,謂於此身善住其念於真如身。 卯四、釋唯出世間智 或唯出世間智者,謂由於內奢摩他道。 卯五、釋唯出世間見 或唯出世間見者,謂由毘缽舍那道。 卯六、釋唯憶念 或唯憶念者,謂由此後所得出世間道。 卯七、釋無所依住 云何於身無所依住? 謂依諸定修習念住,即於彼定無有愛味,乃至無有住著。 寅二、四念住攝 云何於世間無所取執? 謂於四顛倒已永斷滅,永斷滅故於彼身等終不執取淨樂我常。 辛四、染淨德失(分三十一) 壬一、建立五種補特伽羅(分五) 癸一、標 復次,依上施設建立五種補特伽羅。 癸二、徵 云何為五? 癸三、列 一欣樂喜樂諸異生者; 二欣樂障斷見跡行者; 三欣樂解脫見趣行者; 四到究竟見趣行者; 五到究竟見跡行者。 癸四、釋(分五) 子一、欣樂喜樂諸異生者 云何欣樂喜樂異生補特伽羅? 應知此有三種,謂欣樂欲生喜樂,欣樂有尋有伺定生喜樂,欣樂無尋有伺定生喜樂,欣樂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差別故。 子二、欣樂障斷見迹行者(分二) 丑一、徵 云何欣樂障斷見跡行補特伽羅? 丑二、釋(分二) 寅一、標差別 應知此有二種,謂欣樂煩惱障斷,欣樂定障斷差別故。 寅二、別釋相(分二) 卯一、欣樂煩惱障斷 欣樂煩惱障斷補特伽羅,於現法樂住未得已得,於一切種有想等至未得已得,謂於依止及於觀察,所知有差別故。 卯二、欣樂定障斷 欣樂定障斷補特伽羅,於一切勝處未勝已得,及於一切遍處未得已得。 子三、欣樂解脫見趣行者 云何欣樂解脫見趣行補特伽羅? 謂諸外道起如是見:我為非有,我所為非有,我當無有,我所當無有。彼於此見未得已得。 子四、到究竟見趣行者 云何到究竟見趣行補特伽羅? 謂於非想非非想處未得已得。 子五、到究竟見迹行者 云何到究竟見跡行補特伽羅? 謂於六觸處無餘永斷,究竟證受。 癸五、結 如是名為:依止施設建立五種補特伽羅。 壬二、鄔波索迦有三種德(分二) 癸一、標列 復次,鄔波索迦有三種德: 一清淨; 二能造作; 三能引發。 癸二、隨釋(分三) 子一、清淨(分二) 丑一、標差別 清淨者,謂意樂清淨,戒行清淨,證清淨。 丑二、隨別釋(分三) 寅一、意樂清淨 意樂清淨者,謂於佛寶等遠離疑惑,不悕世事謂作吉祥。 寅二、戒行清淨 戒行清淨者,謂能圓滿所有學處。 寅三、證清淨 證清淨者,謂能證得世出世清淨故。 子二、能造作 能作三寶所作事故,名能造作。 子三、能引發 能引發同法不同法者智故,名能引發。 壬三、三不共法(分二) 癸一、標列三種 復次,有三種法:一聞法,二行法,三究竟證法。 癸二、料簡不共(分二) 子一、簡外道(分三) 丑一、聞法 又外道法是顛倒說。 丑二、行法 所有禁戒非可現見,依止邪願修梵行故。 丑三、究竟證法 所有等至有熱惱非究竟,不能趣究竟不能出離故,共諸外道故,共諸異生故。 子二、翻內法 諸佛正法與彼相違,是真善說是可現見,乃至智者自內所證。 壬四、諸欲得捨次第(分二) 癸一、總標 復次,諸欲得捨次第,謂當宣說,先所應作。 癸二、別辨(分二) 子一、得(分三) 丑一、由此故得 由此故得,謂由布施持戒。 丑二、於此可得 於此可得,謂在天上。 丑三、得己受用 由此受用,謂由愛味。 子二、捨(分二) 丑一、知欲過患 由此故捨,謂由過患。 丑二、捨欲差別(分二) 寅一、由世間道 如此差別捨於事欲及煩惱欲,謂由出離遠離功德。 寅二、由出世道 又若顯示清淨品法,謂應稱讚四沙門果,從彼決定無退墮故,或出世間故。 壬五、驅擯犯戒因緣 復次,由三因緣同梵行者,應當和合驅擯犯戒: 一為護他故; 二彼不堪為上法器故; 三彼能令僧無威德故。 壬六、愛樂尸羅因緣(分二) 癸一、總標 復次,由四因緣令於尸羅深生愛樂: 癸二、列釋(分四) 子一、由師教 一由師教遠離二邊制立所學故。 子二、由自內 二由自內非極猛利貪等類故。 子三、由助伴 三由助伴彼極柔和易共住故。 子四、由加行 四由加行不住懈怠故。 壬七、四種觀察尸羅 復次,有四種觀察尸羅: 一由共住信知是有; 二於厄難信知堅牢; 三由世務信知無缺; 四由言論決擇信知無戀見不壞故。 壬八、心趣遠離等(分二) 癸一、三種趣相(分二) 子一、約時位辨(分三) 丑一、心趣遠離 云何心趣遠離? 謂於住時處憒鬧者。 丑二、心趣出離 云何心趣出離? 謂於聚落而遊行者。 丑三、心趣涅槃 云何心趣涅槃? 謂居寂靜處奢摩他等相者。 子二、約依處辨 復有差別,謂依遠煩惱說趣遠離,依出生死說趣出離,依入涅槃宮說趣涅槃。 癸二、得果異名 一切受并相續滅,故名為無影,名為寂滅,三苦永離故名為寂靜,煩惱熾然熱惱永息故名為清涼,得無上跡故名為真梵。 壬九、聞法過失 復次,由三過故不能無倒聽聞正法: 一散亂故; 二愚癡故; 三不恭敬故。 壬十、聞修器相 復次,有五種相為聞修器: 一謙下心; 二奉行心; 三攝受義心; 四善攝受義心; 五恭敬心。 壬十一、大師功德(分三) 癸一、標 復次,於善說法毘奈耶中,略有五種大師功德。若有大師具成就者,便能映蔽外道沙門婆羅門師。 癸二、徵 何等為五? 癸三、列 一於諸戒行終無誤失; 二善建立法; 三善制立所學; 四於善建立法善制立所學中,隨所疑惑皆能善斷; 五教授出離。 壬十二、能出離道 復次,由三因緣唯有此道能得出離,謂無我見: 一未曾得故; 二現能對治諸煩惱故; 三現於解脫無怖畏故。 壬十三、四種歡喜(分二) 癸一、標列種類 復次,有四種歡喜: 一儉素歡喜; 二積習梵行歡喜; 三無悔歡喜; 四樂斷樂修歡喜。 癸二、別辨引樂 第一歡喜能引少欲樂,第二歡喜能引遠離樂,第三歡喜能引三摩地樂,第四歡喜能引三菩提樂。 壬十四、名善說等(分八) 癸一、名善說 復次,由二因緣佛世尊法名為善說: 一言詞文句皆清美故; 二易可通達故。 癸二、易通達 由二因緣易可通達: 一若文若義易覺了故; 二出離等覺故。 癸三、名出離 由二因緣名為出離: 一往善趣出離故; 二趣三菩提出離故。 癸四、趣菩提 由二因緣趣三菩提: 一無疑惑故; 二不可壞故。 癸五、不可破壞 由二因緣不可破壞: 一見不可壞故; 二有窣堵波故。 癸六、有窣堵波 由二因緣有窣堵波: 一證堅住故; 二有可依故。 癸七、名有可依 由二因緣名有可依: 一依智不依識故; 二大師是如來應正等覺故。 癸八、大師是如來應正等覺 由二因緣大師是如來應正等覺: 一斷一切疑故; 二邪行不可得故。 壬十、五能障差別(分二) 癸一、能障斷法 復次,有四種能障斷法: 一無厭離; 二智未熟; 三散亂; 四沈下。 癸二、能障慧眼 應知慧眼,於作惡者說名為盲; 於作福者說名有垢; 於諸外道說名有翳。 壬十六、修法念住所應知法 復次,修法念住者,應正了知十一種雜染法: 一貪; 二瞋; 三癡; 四聚; 五散; 六沈; 七掉; 八隨煩惱相; 九不樂遠離; 十愛味; 十一增上慢。 壬十七、出世助伴由四因緣 復次,由四因緣出世間道用世間道以為助伴: 一隱障諸蓋故; 二遠分制伏故; 三厭患朽壞故; 四法力滋潤故。 壬十八、如來天眼徧行境相 復次,由四種相當知如來所得天眼遍行一切有情義境: 一現見住造能感一切趣業有情故; 二現見住種種無量生處有情故; 三現見有中有死生有情故; 四現見無中有死生有情故。 壬十九、證達諸法七種漸次 復次,為證諸法為達諸法勤修行者,有七漸次能證諸法能達諸法: 謂於說法者,恭敬承事; 既承事已,審諦聽法; 審聞法已,法隨法行; 法隨法行故,為住其心攝正方便; 攝正方便故,發勤精進; 發勤精進故,遠離內外不平等心起處方便,法財二種障得清淨; 障清淨故,於三摩地不生愛味離增上慢。 壬二十、修四念住所對治法 復次,為對治九種所治故,應修四種念住: 一不厭離; 二不作意; 三止觀隨煩惱; 四沈下; 五不堪擊難; 六於劣喜足; 七忘失教授; 八毀犯禁戒; 九棄捨善軛。 壬二十一、出家在家過失差別(分二) 癸一、出家過失 復次,諸出家者有五過失: 一不喜樂過失; 二貪著利養恭敬過失; 三追求親屬過失; 四輕蔑過失; 五增上慢過失。 癸二、在家過失 諸在家者當知亦有五種過失: 一貪著過失; 二習近能障諸欲過失; 三攝受過失; 四造作惡行過失; 五不作善行過失。 壬二十二、諸愚夫相(分二) 癸一、由無正慧(分四) 子一、第一四相 復次,愚夫有四種相: 一不作善作; 二作於惡作; 三二種雜作; 四雖復一向作於善作,而於善作不如實知。 子二、第二四相 又有四種愚夫之相: 一不決定慧; 二邪決定慧; 三不起加行; 四所作奸詐。 子三、第三四相 又有四種愚夫之相: 一非處歡喜; 二非處愁憂; 三決定艱 辛; 四先不觀察。 子四、第四四相 又有四種愚夫之相: 一邪思構; 二邪發起; 三設施功勞多分無果; 四由此因緣多生愁嘆。 癸二、由少福等 又諸愚夫多分少福運業薄劣。 壬二十三、生死大海相似得名 復次,五法相似,生死大海得大海名: 一處所無邊相似故; 二甚深相似故; 三難渡相似故; 四不可飲相似故; 五大寶所依相似故。 壬二十四、法施勝於財施因緣(分二) 癸一、標五緣 復次,由五因緣於諸財施法施為勝: 癸二、簡差別(分五) 子一、約惡行善行辨 一者財施於他身中發起惡行,法施決定起諸善行。 子二、約起惑治惑辨 二者財施於他身中發起煩惱,法施能令對治煩惱。 子三、約有罪無罪辨 三者財施於他身中無間引發有罪安樂,法施能令無間引發無罪安樂。 子四、約易得難得辨 四者財施若佛現世若不現世易可獲得,法施若無諸佛現世難可獲得。 子五、約有盡無盡辨 五者財施施而有盡,法施施而無盡。 壬二十五、己自在轉不令隨心(分三) 癸一、總標簡 復次,應令五心隨己自在而轉,不應令己隨彼諸心自在而轉。 癸二、徵五心 何等為五? 癸三、別列相(分五) 子一、惡行方便心 一惡行方便心於惡行中猛利趣入。 子二、善行方便心 二善行方便心於善行中不猛趣入。 子三、追求諸欲方便心 三追求諸欲方便心於非法兇暴追求欲中猛利趣入。 子四、受用諸欲方便心 四受用諸欲方便心深生貪染,乃至不見過患不知出離趣入受用。 子五、出離還離方便心 五出離遠離方便心於出離遠離中速疾退轉,於諸欲中或於靜慮諸愛味中速疾趣入。 壬二十六、煩惱魅相(分二) 癸一、總標 復次,由五種相諸煩惱魅,甚於鬼魅: 癸二、別辨(分五) 子一、約一多辨 一者若為一鬼所魅,唯即為此一鬼所魅。若為一煩惱所魅,必為無量煩惱所魅。 子二、約可治不可治辨 二者若為鬼魅所魅,或以咒術或以縛害或以資具或以眾藥易可治療。若為煩惱魅之所魅不可治療。 子三、約易識難識辨 三者若為鬼魅所魅,當於魅時易可識別,下至嬰兒亦能覺了。若為煩惱魅之所魅,當於魅時難可識別,世聰慧者尚不能了。 子四、約是客非客等辨 四者若為鬼魅所魅,此魅是客易可摧伏,非是俱生,不即由彼成其自性。若為煩惱魅之所魅,此魅非客難可摧伏,而是俱生,即由彼故成其自性。 子五、約不共必共辨 五者若為鬼魅所魅,不與一切餘有情共。若為煩惱魅之所魅,必與一切餘有情共。 壬二十七、妄計有我(分二) 癸一、出五失(分二) 子一、標 復次,或有苾芻不如理思虛妄計度,諦故實故建立有我,當知此計略有五種虛誑過失。 子二、列 一者隨順外道教轉; 二者攝受外道妄見; 三者設不順彼而轉,然與外道共為同法; 四者若隨外道教轉,便為修行不出離道; 五者雖不隨順彼轉,然與同法翻成畏法。 癸二、明二緣 又二因緣故:一於諦現觀因緣起邪行故,二於諦現觀起邪行故。 壬二十八、六雜染等(分二) 癸一、總標 復次,依止欲行福行展轉同居行,有六種愛恚雜染四種依處五種對治。 癸二、別釋(分二) 子一、第一義(分三) 丑一、六雜染(分二) 寅一、徵 云何六種愛恚雜染? 寅二、釋(分五) 卯一、境界貪 一境界貪,由此習近能障諸欲。 卯二、怨憎瞋 二怨憎瞋,由此於怨諸有情所發起憎恚。 卯三、順教貪 三順教貪,由此於他承受其教不得自在苦有情所廣行種種惱害逼迫。 卯四、增上瞋 四增上瞋,由此於彼增上安樂增上歡喜諸有情所,不欲令其得此興盛,唯欲自得雜起種種嫉妒不忍變異不樂。 卯五、有功德貪有過失瞋 第五第六有功德貪有過失瞋,由此因緣心不平等,於僧眾中雖行惠施修諸福業,而常伺求種種差別。若作不作若惡所作,內懷憂苦不安隱住。 丑二、四依處(分二) 寅一、配依處 云何四種依處? 謂初境界為依處,餘有情為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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