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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攝釋、異門、調伏
  Posted on Sun 11 Dec 2005 by insights (4360 reads)

                        辰四令安樂

如是能令汝安樂者,謂不依止弊苦、艱難、不自在行。

                        辰五令利益、安樂(分三)

                          巳一由心學、慧學

如是能令汝利益安樂者:

謂離欲者增上心行、增上慧行,此行善故,名為利益。

能饒益故,名為安樂。

                          巳二由戒學

復次,若於是處世尊讚美杜多功德,是名利益。

若於是處世尊聽受百味飲食百千衣服,是名安樂。

                          巳三由三學

若處世尊制立三學,如是名為利益、安樂。

                      卯三慧善觀察(分二)

                        辰一標所觀察

又說如來於諸法中,以彼彼慧善觀察者

若為利益、若為安樂、若為利益安樂,依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說。

                        辰二釋善因緣

當知此中,有二因緣,名「善觀察」:

一者、長夜串習遍了知故;

二者、無倒正覺悟故。

                      卯四善證解脫(分二)

                        辰一標證得

於彼彼解脫善證得者,依增上心、增上慧說。

                        辰二釋因緣

由二因緣名「善證得」:

一者、到究竟故;

二者、不還法故,無退法故。

                    寅二約聲聞辨(分三)

                      卯一尸羅不圓滿

我尸羅蘊不圓滿者,謂或於尸羅修習一分,或不依止如是尸羅,圓滿修習諸定地戒。

                      卯二不善觀諸法

我於諸法不善觀察者,由二種相,如前應知。

                      卯三不善證解脫

我於解脫不善證得者,由二種證,如前應知。

                  丑三結說

我所應說如是已說者,謂總結前略所標舉及廣分別。

        庚二由六相釋經(分二)

          辛一出種類(分三)

            壬一標

復次,由六種相,應當解釋一切契經。

            壬二列

一者、遍知事故;

二者、捨離惡行及諸煩惱隨煩惱故;

三者、受學善行故;

四者、由如病等行智遍知通達故;

五者、由彼果故;

六者、由自及他領受彼果故。

            壬三結

由此六相,及由如前所建立相,應善解釋一切經典。

          辛二隨難釋(分三)

            壬一事

此中,事者,謂蘊、界、處、緣起、念住,及正斷等。

            壬二彼果

彼果者,謂厭患、離欲、解脫及遍解脫。

            壬三自他領受彼果

自他領受彼果者,謂我生已盡〔等〕。

  丁三總結攝

如是等類,名《攝釋分》。

 

※※※※※※※※※※※※※※※※※※※※※※※※※※※※


《攝異門分並科判》

 

《瑜伽師地論》卷83-84

彌勒菩薩說,玄奘法師譯

林崇安編,內觀教育基金會出版

【內觀教育版】2003

 

1        本版(內觀教育版)列出玄奘法師所譯《瑜伽師地論.攝異門分》論文,並標出科判(主要依韓清淨所編的科判)。

2        凡是對舊譯經論有所更正的字句,都用雙引號〔〕標出。

 

總頌

 

如是已說《攝釋》。云何《攝異門》?

總嗢柁南曰:                          

白品與黑品,異門等宣說,為開悟義覺,略總頌應知。

 

白品第一頌

 

別嗢柁南曰:

【1】師【2】第一【3】〔智慧〕,

【4】四種善說等。

【5】亦有因緣等,

【6】施【7】戒【8】道廣說。

 

【1】師門(分二)

辛一所歸依攝(分二)

  壬一〔師〕差別(分七)

    癸一大師、紹師、襲師

此中,大師所謂如來。

紹師即是第一弟子,如彼尊者舍利子等。

言襲師者,謂軌範師、若親教師、若同法者、能開悟者、令憶念者。

    癸二〔立聖教者、傳聖教者、隨聖教者〕

大師即是立聖教者。紹師即是傳聖教者。襲師即是隨聖教者。

癸三能說者、傳說者、隨說者

開許制止一切應作不應作故,時時教授教誡轉故,當知即是能說、傳說及隨說者。

    癸四能獎者、勝獎者、至獎者

驅擯造作不應作故,名能獎者。

慶慰造作應作事故,名勝獎者。

於前二事能開示故,名至獎者。

    癸五能導者、勝導者、至導者(分二)

      子一標得名

隨所生起一切疑惑皆能遣故,名能導者。

惡作憂悔皆能遣故,名勝導者。

一切煩惱及隨煩惱皆能遣故,名至導者。

      子二隨難釋

於諸疑惑能斷除者,謂未顯義能顯發故,已顯發義令明淨故,甚深義句以慧通達廣開示故。

    癸六〔軌範、第二伴、善友、知識〕

誓許為作軌範,尊重所依止故。

名第二伴,隨轉伴故。

名為善友,宿昔同處居家樂故,名為知識。

    癸七憐愍者、有恩者

父母宗親互相繫屬,名憐愍者。

若非眷屬而施恩惠,名有恩者。

壬二功德差別(分四)

    癸一義利、樂義利

言義利者,名所求事能引義利。

樂為此故,名樂義利。

    癸二利益、樂利益

言利益者,名為善行。

樂為此故名樂利益。

    癸三安樂、樂安樂

言安樂者,名安隱住益身心義。

樂為此故,名樂安樂。

    癸四樂安隱、樂相應安隱

依現法樂,名樂安隱。

依後法樂,說名為樂相應安隱。

辛二能歸依攝(分三)

  壬一信漸次(分四)

    癸一信順

於一切事現正隨從,故名信順。

    癸二信

若即於彼補特伽羅處所而起,故名為信。

    癸三淨信

聞彼功德及與威力殊勝慧已,即於彼法處所而起隨順理門,故名淨信。

即由如是增上力故,身毛為豎悲泣墮淚,如是等事是淨信相。

    癸四信述

聞彼功德威力等已,於行住等諸威儀中,恒常信彼實有功德,故名信述。

  壬二精進漸次(分十三)

    癸一欲

所言欲者,若於是處樂作、樂得。

    癸二精進

言精進者,發起加行,其心勇悍。

    癸三策勵

言策勵者,既勇悍已,於彼加行正勤修習。

    癸四剛決

言剛決者,發精進已,終無懈廢,不壞、不退。

    癸五超越

言超越者,殷重精進。

    癸六威勢

言威勢者,謂過夜分或前一更,被服鎧甲,當發精進。

    癸七奮發

言奮發者,如所被服,發勤精進,或更昇進威猛勇悍,發勤精進。

    癸八勇銳

深見彼果所有勝利,故名勇銳。

    癸九勇悍

於勤修時,堪能忍受寒等淋瀝,故名勇悍。

    癸十難制

由善了知前後差別,於其勝上差別證中,深生信順,所有精進,名難制伏。

    癸十一無喜足

於少下劣差別所證進修善中無怯劣,故名無喜足。

    癸十二勵心

言勵心者,謂於精進所有障處一切煩惱及隨煩惱諸魔事中,頻頻覺察令心靜息。

    癸十三常恒

言常恒者,謂即於此正加行中,能常修作,能不捨軛。

  壬三正行漸次(分十四)

    癸一正信

言正信者,謂於大師說正法時,於此正法既聽聞已,獲得淨信。

    癸二不放逸

不放逸者,謂得信已,於樂出離障礙法中,防護其心,恒常發起善法修習。

    癸三瑜伽

言瑜伽者,受持讀誦問論決擇,正修加行。

    癸四思惟

言思惟者,隨所受持究竟法義審諦觀察。

    癸五憶念

言憶念者,於所觀察一切法義能不忘失,於久所作、久所說中,能正隨念。

    癸六尋思

言尋思者,即依如是無倒法義,起出離等所有尋思。

    癸七智

所言智者,謂出世間加行妙慧。

    癸八解(〔般若〕)

所言解者,謂出世間正體妙慧。

    癸九〔得慧〕

所言〔得慧〕者,謂已證得出世間慧,後時所得世間妙慧。

    癸十觀察

言觀察者,謂由無倒觀察作意,審諦觀察已斷、未斷,有餘、無餘。

    癸十一梵行

言梵行者,謂八聖支道及與遠離「非正梵行、習婬欲法」。

    癸十二〔三十七菩提分法〕

又言安住餘梵行者,謂三十七菩提分法。

    癸十三〔奢摩他、毘缽舍那、修身念〕

彼由三處之所攝受,謂由奢摩他故、由毘缽舍那故、由修身念故。如其所應,彼自性故,彼品類故。

    癸十四〔信、念〕

此中信、念,俱通二品。

 

【2】第一門(分二)

辛一約訓釋言詞辨(分三)

  壬一第一義(分五)

    癸一第一

復次,即此大師亦稱第一,自義行故。

    癸二尊

亦稱為尊,他義行故。

    癸三勝

亦稱為勝,俱義行故。

    癸四上

亦稱為上,映蔽一切諸外道故。

    癸五無上

亦稱無上,映蔽一切聲聞、獨覺下中乘故。

  壬二第二義

復有差別:言第一者,共諸世間善圓滿故。

所言尊者,共諸聲聞善圓滿故。

所言勝者,共諸獨覺善圓滿故。

所言上者,於煩惱障得清淨故。

言無上者,於所知障得清淨故。

  壬三第三義

復有差別:言第一者,於欲行善得圓滿故。

所言尊者,於色行善得圓滿故。

所言勝者,無色行善得圓滿故。

所言上者,超過一切三界世間善圓滿故。

言無上者,出世間善得圓滿故。

辛二約品類差別(分二)

  壬一別出品類(分三)

    癸一由蠢動

無足有情者,如蛇等。

二足有情者,謂人等。

四足有情者,如牛等。

多足有情者,如百足等。

    癸二由依止

有色有情者,謂從欲界乃至第四靜慮。

無色有情者,謂從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

    癸三由心

有想有情者,謂從欲界乃至無所有處,除無想天。

無想有情者,謂無想天。

非有想非無想有情者,謂非想非非想處所有生天。

  壬二結顯第一

如是略說品類差別,顯示如來三種第一:謂由蠢動故、由依止故、由心故。

 

 

【3】〔智慧〕門(分二十二)

辛一〔能得慧、生長增益廣大慧、清淨慧〕

復次,能得慧者,謂總攝一切能引義利所有善慧。

生長、增益、廣大慧者,謂軟、中、上品增進差別。

清淨慧者,謂宿世串習經歷多時,其慧成熟。

辛二成辦慧、圓滿慧、無退慧

成辦慧者,謂於諸煩惱遍知、永斷。

圓滿慧者,謂即此善慧已到究竟。

無退慧者,謂即此善慧成無退法,究竟出離。

辛三捷慧、速慧、利慧

言捷慧者,速疾了知故。

言速慧者,慧無滯礙故。

言利慧者,盡其所有、如其所有,皆善了知故。

辛四出慧、決擇慧、甚深慧(分三)

  壬一出慧

言出慧者,於出離法,世間離欲,能善了知故。

  壬二決擇慧

決擇慧者,於出世間諸離欲法,能了知故。

  壬三甚深慧(分二)

    癸一標義

甚深慧者,於甚深空相應緣起隨順諸法,能了知故。

又於一切甚深義句,皆能如實善通達故。

    癸二料簡

此中如來慧,能制立。

聲聞等慧,於所制立能隨覺了。

辛五大慧、廣慧

又大慧者,謂即此慧,長時串習故。

其廣慧者,謂即此慧,無量無邊所行境故。

辛六無等慧、慧寶

無等慧者,其餘諸慧無與等故。

言慧寶者,於諸根中慧最勝故,如末尼珠,顯發輪王毘琉璃寶令光淨故,與彼相應故名慧寶,皆得成就。

辛七慧眼、慧明

又慧眼者,謂俱生慧。

言慧明者,謂他所引,則他所引善加行慧。

辛八慧光、慧曜

言慧光者,謂即加行聞思成慧。

言慧曜者,謂即由此修所成慧。

辛九慧燈、慧炬

言慧燈者,謂於如來所說經典,甚深建立等開示故。

言慧炬者,謂於法教,隨量隨時能隨轉故。

辛十慧照、慧無闇

言慧照者,謂於彼彼所有諸法,以其妙慧能善了知,雖善了知,猶隨他轉而未身證。

慧無闇者,謂身作證。

辛十一慧根、慧力

其慧根者,謂於他所證能遍了知增上力故諸所有慧。

言慧力者,謂於自先後差別所證,能遍了知增上力故,由法、道理無退屈慧。

辛十二慧財、慧寶

言慧財者,謂能招引一切自在最勝富貴,隨獲自心自在轉故。

又此慧寶於一切財最為殊勝,能為一切世間珍財根本因故。

辛十三慧劍、慧刀

如說慧劍及慧刀者,謂能永斷一切結故。

辛十四慧杖、慧轡、慧無墮

言慧杖者,謂能遠防一切煩惱、天惡魔故。

言慧轡者,縱意根馬,於善行地而馳驟故。

慧無墮者,令諸身分不散壞故。

辛十五慧垣墻、慧階陛、慧堂殿(分二)

  壬一第一義

慧垣牆者,遍於一切一門轉故(〔遮止一切煩惱門故〕)。

慧階陛者,加行道故。

慧堂殿者,到究竟故。

  壬二第二義

為欲顯示垣牆等三,復說三種:

所謂界智、種種界智、非一界智。

辛十六正見、有學慧、無學慧(分三)

  壬一正見

又正見者,能善通達真實法故。

  壬二有學慧(分二)

    癸一通異生

有學慧者,如理作意,復能引發心善解脫、慧善解脫。

    癸二唯三聖

又於後時諸有學慧,謂預流果及一來果、不還果攝。

  壬三無學慧

諸無學慧,謂阿羅漢菩提所攝、若諸獨覺菩提所攝、若諸如來最勝無上菩提所攝。

辛十七界智、非一界智、種種界智

云何界智?謂能了知種種界故。

若能了知十八界者,名非一界智。

了知彼界種種品類,名種種界智,通達了知彼界趣地補特伽羅品類差別故。

辛十八微細、審悉

又微細者,能入真實甚深義故。

言審悉者,具能證入一切義故。

辛十九聰明、叡哲(分二)

  壬一第一義

言聰明者,謂與引發慧相應故。

言叡哲者,謂與俱生慧相應故。

  壬二第二義

或復翻此。

辛二十眼、智

眼者,能取現見事故。

智者,能取不現事故。

辛二十一明、覺

明者,悟入盡所有事。

覺者,悟入如所有事。

辛二十二義行、法行、善行、調柔行

義行者,謂思所成善法攝故。

言法行者,謂聞所成善法攝故。

言善行者,施戒所成善法攝故。

調柔行者,謂修所成善法攝故。

 

【4】四種善說門(分二)

辛一別列句(分四)

  壬一文義圓滿(分二)

    癸一善說

復次,言善說者,謂諸文句善圓滿故。

    癸二善覺

言善覺者,謂能善現等覺義故。

  壬二果圓滿(分二)

    癸一出離

言出離者,謂世間道斷除眾苦,得出離故。

    癸二趣等覺

趣等覺者,謂出世道,為超眾苦而能真實現等覺故。

  壬三行圓滿(分三)

    癸一無差別

無差別者,師與弟子所說文義相滋潤故、不相違故。

    癸二有窣堵波

有窣堵波者,一切外道天魔及餘世間不能傾動故。

    癸三有依

言有依者,具足四依無失壞故。

  壬四師圓滿

大師、如來、應、正等覺者,謂所說教善清淨故。

辛二顯四種圓滿

此中諸句,略顯四種善說法律最極圓滿:

謂初二句顯文義圓滿。

次二句顯果圓滿。

次三句顯行圓滿。

後一句顯師圓滿。

 

【5】有因緣等門(分五)

辛一有因緣

復次,佛世尊法有因緣者,謂有緣起,制立一切所學處故。

辛二有出離

有出離者,謂有犯已制立如法還出離故。

辛三有依

言有依者,謂由四依制立,超越一切惡戒諸毀犯故。

辛四有超越

有超越者,制立遠離受用欲樂、自苦行邊,隨順士用令成就故。

辛五有神變

有神變者,謂由三種所現神變,為令獲得速疾神通,無間制立正教授故。

 

【6】廣說施門(分二)

辛一別列句(分六)

  壬一解脫捨

復次,解脫捨者,迴向涅槃故,於施果中無繫著故。

  壬二常舒手

常舒手者,殷重廣施故。

  壬三樂棄捨

樂棄捨者,施前正施及與施後意悅清淨,無追悔故。

  壬四祠祀施

祠祀施者,一向如法,不以凶暴積集財物,時時數數周遍捨施所施物故。

  壬五捨圓滿

捨圓滿者,謂於福田而奉獻故。

  壬六樂分布

於惠施中,樂分布者,謂於父母妻子等所,時時平等而分布故。

辛二總顯義

如是一切總有六施,一無所依施,二廣大施,三歡喜施,四數數施,五田器施,六攝受眷屬施。此中依止品類、時、處布施而說。

 

【7】廣說戒門(分四)

復次,廣說戒者,中嗢柁南曰:

(1)尸羅(2)法(3)殺生,(4)具戒等廣說。

 

(1)尸羅差別(分七)

    癸一尸羅、律儀

言尸羅者,謂能寂靜「毀犯淨戒罪熱惱」故,又與清涼義相應故。

言律儀者,謂是遠離自體相故。

    癸二具足、清淨

言具足者,謂正攝受無悔等故。

言清淨者,攝受現行三摩地故。

    癸三善、無罪

又言善者,謂能攝受可愛果故。

言無罪者,謂能攝受自他利故。

    癸四無害、隨順

言無害者,謂能違拒執持刀杖鬥諍等事。

言隨順者,隨順證得諸沙門果及餘所有勝功德故。

    癸五隱覆、顯發

言隱覆者,謂常隱覆自善法故。

言顯發者,謂常發露自惡法故。

    癸六端嚴、福田

言端嚴者,謂具攝受諸少欲等所有沙門莊嚴具故。

言福田者,攝受正見軌範淨命圓滿德故。

    癸七無熱、無惱、無悔

言無熱者,謂正遠離自苦邊故。

言無惱者,遠離受用欲樂邊故。

言無悔者,謂正遠離染污,不樂憂慼事故。

 

(2)法差別(分三)

    癸一法、毗奈耶

復次,善說法者,道理所攝故,任持勝德故。

毘奈耶者,隨順一切煩惱滅故。

    癸二聖、善

所言聖者,遠離一切雜染污法,令不生故。

又言善者,能與無罪可愛果故。

    癸三應習、善哉

言應習者,應習近故。

言善哉者,是諸聖賢稱讚事故。

 

(3)殺生差別

復次,言殺生者,謂「如有一」,乃至廣說黑品白品,當知廣如《有尋有伺地》中已說。

 

(4)具戒等差別(分二)

    癸一別列事(分四)

      子一戒律儀攝

復次,言「具戒等」皆廣說者,謂「安住具戒,亦能守護別解律儀」,乃至廣說。

      子二根律儀攝

「密護根門,若守護念、若常委念」,乃至廣說。

      子三於食知量攝

「於食知量,於諸飲食思擇而食,不為充悅,不為憍逸」,乃至廣說。

      子四正知而住攝

「進止往來,正知而住」,乃至廣說。

    癸二指廣說

如是一切廣說,應知如《聲聞地》。

【8】廣說道門(分五)

復次,廣說道者,中嗢柁南曰:

(1)念住(2)正斷、神足(3)根、力,

(4)覺支(5)道支,無量為後。

 

(1)念住(分四)

    癸一猛利欲、精進、策勤

為欲勤修四念住故,發起上品猛利欲者,謂為斷除不正作意諸過失故。

言精進者,謂為斷除慢緩策勤諸過失故。

言策勤者,謂為斷除惛沈、掉舉二隨煩惱諸過失故。

    癸二勇悍、勇銳、不可制伏

言勇悍者,不自輕蔑故。

言勇銳者,能抗外敵故。

不可制伏者,於少下劣不生喜足故。

    癸三正念、正知、不放逸

言正念者,不忘教授故。

言正知者,能不毀犯所毀犯故。

不放逸者,不捨善軛故。

    癸四住熱光、正解、念成辦、調伏世間(分二)

      子一別列句(分四)

        丑一住熱光

住熱光者,能修懈怠對治法故。

        丑二正解(正知)

言正解(〔正知〕)者,能修毀犯對治法故。

        丑三念成辦(正念)

念成辦(〔正念〕)者,能修忘念對治法故。

        丑四調伏世間貪憂

調伏世間〔貪憂〕者,能修貪憂一切世法正對治故。

      子二總顯義

此中顯示,勤修念住諸苾芻等,應當修習四種對治。

 

(2)正斷、神足

復次,於諸正斷、諸神足中,所有異名,廣說應知如《聲聞地》。

 

(3)根、力

復次,「於如來所安立正信等」,廣說應知如《攝決擇分》中。

「安住有勢力、有精進、有勇悍」等,廣說應知如《菩薩地》。

 

(4)覺支(分二)

    癸一指廣說

復次,「簡擇諸法、最極簡擇、周遍尋思、周遍觀察」,廣說應知如《聲聞地》。

    癸二別釋義(分二)

      子一擇法3句

已得無漏真作意故緣聖諦境,一切無漏作意相應,名為擇法。

      子二釋彼相(分二)

        丑一第一義(分三)

          寅一簡擇

言簡擇者,總取一切苦法種類為苦聖諦故。

          寅二最極簡擇

最極簡擇者,各別分別取諸苦故,謂生苦老苦等。

          寅三極簡擇法

極簡擇法者,依此處所簡擇契經等法故,所以者何?依止此故,先修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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