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攝釋、異門、調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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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Sun 11 Dec 2005 by insights (4360 reads) | ||
丑二第二義(分三) 寅一辨三種 又簡擇者,謂審定解了。 最極簡擇者,謂審定等解了(正解了)。 極簡擇法者,謂審定近解了。 寅二隨料簡 前是尋求道,今是決定道。 寅三釋差別(分三) 卯一解了 復有差別,言解了者,於所知事作意發悟。 卯二等解了(正解了) 等解了者,既發悟已,方便尋求。 卯三近解了 近解了者,求已決定。
(5)道支(分四) 癸一〔正見8句〕差別(分四) 子一黠了、通達(分二) 丑一第一義 復次,黠了者,了知分別體故。 通達者,通達所知事故。 丑二第二義 復有差別:黠了者,了知自相故。 通達者,了知共相故。 子二審察、聰叡 審察者,謂能定取盡其所有、如其所有,先後漸次倍增廣故。 聰叡者,先後漸次於彼義中無忘失故。 子三覺、明 覺者,謂堪能簡擇俱生之慧。 明者,謂習所得慧。 子四慧行、毗缽舍那 慧行者,謂能受持讀誦問論勝決擇等增上了別,即於彼義轉增明了勤修習慧。 毘缽舍那者,謂即於前所了別義,審觀察故。 癸二〔正思惟8句〕差別(分三) 子一涉入、納受 涉入者,謂先尋思於所緣境,作意思惟心涉入故。 納受者,謂即於彼能攝受故。 子二推尋、極推尋、最極推尋(分二) 丑一推尋、極推尋(分二) 寅一第一義 推尋者,謂取彼諸相故。 極推尋者,謂取彼隨好故。 寅二第二義 復有差別:推尋者,謂尋求心。 極推尋者,謂伺察心。 丑二最極推尋 最極推尋者,謂於得失推搆尋思,極挍計故。 子三尋思、思惟、分別 聖教為依而起尋求,說名尋思。 現量為依,說名思惟。 比量為依,說名分別。 癸三正語、正業、正命差別(分五) 子一厭離、遠離、隨離、還離 厭離者,增上意樂於遠離中起決定故。 遠離者,謂從他邊受遠離故。 隨離者,謂受已後能隨守護彼尸羅故。 還離者,謂誤犯已,即能如法而悔除故。 子二寂止、律儀、密護根門(分二) 丑一出漸次 從此已後,寂止、律儀、隨護尸羅。 丑二別釋義 寂止者,由具忍辱柔和事故。 律儀者,由具少欲慈心等故。 密護根門者,自然不作故。 子三不作、不行、不犯 不作者,由他不作故。 不行者,由正了知不現行故。 不犯者,不由失念而現行故。 子四橋梁、船筏 橋梁者,由此為依渡惡法故。 船筏者,謂依對治誓能運彼癡狂失道,令渡相違障礙法故。 子五不喜樂、不違越、不異違越 不喜樂者,謂於遠離增上意樂極滿足故。 不違越者,謂於一切所學眾中無毀犯故,不棄捨故。 不異違越者,謂於一分無穿穴故,不棄捨故。 癸四正念、正定差別(分二) 子一念、等念 所言念者,謂住其心故。 言等念(正念)者,謂等住其心故。 子二九種心住 如是廣說,應隨九種心住差別,如《聲聞地》當知其相。
白品第二頌
復次,嗢柁南曰: 【9】智【10】宣說【11】善【12】欲, 【13】熾然【14】獨【15】遠塵。 【16】如病等【17】解釋, 【18】我【19】斷【20】生盡等。 【21】并天世眾生,【22】依等【23】〔我執〕等。
【9】智門(分四) 辛一智、見、覺、知 智(〔知〕)者,謂聞言說為先慧。 見者,謂見言說為先慧。 覺(〔明〕)者,謂覺言說為先慧。 知(〔識〕)者,謂知言說為先慧。 辛二智、見 智者,謂知不現見境。 見者,謂見現見現在前境。 辛三明、覺、智覺 明者,謂無明相違解。 覺者,謂〔知〕實有義。 智覺(〔通達〕)者,謂不增益非實有智。 辛四慧、明、現觀 慧者,謂俱生生得慧。 明者,謂由加行習所成慧。 現觀者,謂於內現觀法已,於諸法中非不現見,非緣他智。 【10】宣說門(分三) 辛一宣說、施設、安立、分別 復次,宣說者,謂因他請問而為記別。 施設者,謂由語及欲,次第編列名句文身。 安立者,謂次第編列已略為他說。 分別者,謂略說已分別開示解其義趣。 辛二開示、顯發 開示者,謂他展轉所生疑惑,皆能除遣。 顯發者,謂自通達甚深義句,為他顯示。 辛三教、遍開示 教者,謂不因他發起請問,由哀愍故說法開示。 遍開示者,謂無間演說不作師拳,無所隱覆,
【11】善門(分二) 辛一〔善說10句〕(分四) 壬一初善、中善、後善 復次,初善者,謂聽聞時生歡喜故。 中善者,謂修行時無有艱苦,遠離二邊依中道行故。 後善者,謂極究竟離諸垢故,及一切究竟離欲為後邊故。 壬二義妙、文巧 義妙者,謂能引發利益安樂故。 文巧者,謂善緝綴名身等故,及語具圓滿故。 壬三純一、圓滿、清淨、鮮白 純一者,謂不與一切外道共故。 圓滿者,謂無限量故,最尊勝故。 清淨者,謂自性解脫故。 鮮白者,謂相續解脫故。 壬四梵行 梵行者,謂八聖支道,當知此道由純一等四種妙相之所顯說。 辛二〔善聽2句〕(分二) 壬一諦聽 諦聽者,謂於如是相法,勸令審聽。 壬二應善懇到 應善懇到者,謂勸令無倒、無間、殷重如理思惟。
【12】欲門(分四) 辛一猛利欲 復次,猛利欲者,謂「我何當於彼處所」,乃至廣說。 辛二猛利愛 猛利愛者,謂於所修正加行中。 辛三猛利樂 猛利樂者,謂於說者及與大師、尊重處等。 辛四猛利信 猛利信者,謂於教法、教授教誡。
【13】熾然門(分四) 辛一能熾然 復次,能熾然者,謂為證得速疾通慧,終不自暇推延後期發勤精進。 辛二順瑜伽 順瑜伽者,謂隨尊教若等若勝,而修加行終不減劣。 辛三能永斷 能永斷者,謂能修習煩惱對治。 辛四能閑居 能閑居者,謂依所有邊際臥具,遠離而居,修三摩地令現在前,依三摩地修習對治。
【14】獨門(分五) 辛一獨 復次,獨者,謂處遠離邊際臥具,無有第二而安住故。 辛二遠離 言遠離者,謂諸染污無記作意不現行故。 辛三無縱逸 無縱逸者,謂於欲等尋思惡法防護心故,又於善中自安處故。 辛四熾然 言熾然者,謂如前說。 辛五發遣 言發遣者,謂除五蓋內持心故,又由此故發遣其心令趣無上安隱處故。
【15】〔遠塵等門13句〕(分六) 辛一遠塵、離垢(分二) 壬一第一義 復次,遠塵、離垢者: 塵謂已生未究竟智能障現觀,有間無間我慢現轉。 垢謂彼品及見斷品所有麤重。 令永無故名遠塵、離垢。 壬二第二義 又復塵者,所謂我慢及見所斷一切煩惱。 垢謂二品所有麤重。 辛二於諸法中、法眼 於諸法中者,謂於自相、共相所住法中。 言法眼者,謂如實現證「唯有法」慧。 辛三見法、得法、知法、至誠法 言見法者,謂於苦等如實見者。 言得法者,謂隨證得沙門果故。 言知法者,謂證得已於其所得,能自了知我是預流,我已證得無退墮法故。 至誠法者,謂諦現觀增上力故獲得證淨,於佛法僧及自所得聖所愛戒,以正信行如實至誠故。 辛四越渡惑、越渡疑 越渡惑者,謂於自所證。 越渡疑者,謂於他所證。 辛五非緣於他、非餘所引、於諸法中得無所畏 非緣於他者,謂於此法內自所證,非但隨他聽聞等故。 非餘所引者,謂於大師所有聖教,不為一切外道異論所引奪故。 於諸法中得無所畏者,謂於自所證,若他詰問,無悚懼故。 辛六逆流、逆流 言〔逆流、逆流〕者,謂已登聖道故。 言趣向(〔二次〕)者,謂記神通究竟往趣無退還故。 復有差別,當知建立「世俗、勝義」二種法故。
【16】如病等門(分二) 辛一問 復次,如說「如病」,乃至廣說。云何顯示彼如病等? 辛二答(分二) 壬一總顯義 非但說彼猶如重病,乃至廣說。 然修行者先以如實無常等行,於彼事中如實訶毀作是思惟:此如病等甚可厭逆。為欲與彼不和合故,是故次說無常行等,如實顯示觀察彼果。 壬二釋差別(分四) 癸一無常攝(分二) 子一標二種 言無常者,顯現生身及與剎那皆展轉故。 子二隨難釋 剎那展轉者,由彼彼觸起盡故,彼彼受起盡。此相續見,由非不現見,非緣他智故。 癸二苦攝(分三) 子一標列二種 所言苦者,有二種苦:謂生等諸苦,及諸所有受皆說為苦。 子二明得悟入 此二種苦,如其所應,由見生身展轉有故而得悟入。 謂死無間有生身生,生已復有老等諸苦,是故說言:無常故苦,由見生身展轉有故悟入苦性。 子三隨釋受苦(分二) 丑一徵 云何諸所有受皆說為苦? 丑二釋(分二) 寅一辨苦相(分二) 卯一標 謂諸樂受,變壞故苦;一切苦受,生、住故苦;非苦樂受,體是無常、滅壞法故,說之為苦。 卯二釋二 辰一初二受 此中樂受,由無常故,必有變壞。一切苦受,由無常故,生、住相續皆起於苦。 辰二後一受(分二) 已一已滅壞 非苦樂受,已滅壞者,由無常故,說之為苦。 已二已生起(分二) 午一滅壞法 已生起者,滅壞法故,亦說為苦。 午二二所依 此滅壞法,彼二所隨逐故,與二相應故,亦名為苦。 寅二明觀察(分三) 卯一觀樂受 云何當觀樂受為苦? 謂由此受,貪所隨眠,由隨眠故取當來苦,於現法中能生壞苦,如是當觀樂受為苦。 卯二觀苦受 云何當觀苦受如箭? 謂如毒箭乃至現前常惱壞故。 卯三觀非苦樂受(分二) 辰一出二種 非苦樂受,體是無常滅壞法者,謂已滅者即是無常,其未滅者是滅壞法。 辰二觀隨應 若無常者,從此復生若樂若苦;滅壞法者,終不解脫苦樂二種。 癸三空攝 所言空者,無常、無恒、無不變易真實法故。 癸四無我攝 言無我者,遠離我故、眾緣生故、不自在故。 【17】〔解釋等門12句〕(分五) 辛一解釋、開示、顯了 復次,解釋者,謂能顯示彼自性故。 開示者,謂即顯示此應遍知、此應永斷等差別故。 顯了者,謂能顯示若不永斷、不遍知等成過患故。 辛二了、解、知 了者,謂了相作意。 解者,謂勝解作意。 知者,謂遠離等作意。 辛三等解了、近解了 等解了者,謂了自相故。 近解了者,謂了共相故。 辛四黠了、通達 黠了者,謂了盡其所有故。 通達者,謂了如其所有故。 辛五觸、作證 觸者,謂於八聖支道梵行所攝。 作證者,謂於彼果涅槃。
【18】我門(分八) 辛一我 復次,我者,謂於五取蘊,我、我所見,現前行故。 辛二有情 言有情者,謂諸賢聖如實了知:唯有此法更無餘故。 〔有情者,不如實了知:唯有此法〕,又復於彼有愛著故。 辛三意生 言意生者,謂此是意種類性故。 辛四摩納縳迦 摩納縛迦者,謂依止於意,或高或下故。 辛五養育者、〔士夫〕 言養育者,謂能增長後有業故。 〔士夫者〕,能作一切士夫用故。 辛六補特伽羅 補特伽羅者,謂能數數往取諸趣,無厭足故。 辛七命者 言命者者,謂壽和合,現存活故。 辛八生者 言生者者,謂具生等所有法故。
【19】斷門(分二) 辛一出斷位 復次,當斷諸愛止息諸結者,謂適於聖諦得現觀時,便能永斷三結,於一切處,後有之愛不復現行,彼於後時數數薰修生滅隨觀,復能無餘永斷慢等。 辛二明斷果(分二) 壬一諸愛斷 是故說言:能正修習永斷諸慢,真現觀故彼愛隨眠一切永斷。 壬二諸結息 由此因緣,當來諸苦、諸後有法無復可得,又能究竟作苦邊際。
【20】生盡等門(分二) 辛一略辨相(分四) 壬一我生已盡 復次,我生已盡者,謂第八有等。 壬二梵行已立 梵行已立者,謂於聖道究竟修故,無復退失。 壬三所作已辦 所作已辦者,謂一切結永無餘故,一切道果已證得故。 壬四不受後有 不受後有者,謂於七有亦永盡故。 辛二顯記別(分二) 壬一配四果(分三) 癸一初二果 又我生已盡者,有二種生: 一、生身生,此如前說。 二、煩惱生,此微薄故,亦說為盡。 此則記別初之二果。 癸二不還果 梵行已立者,謂不還果,非梵行貪此永斷故。 癸三阿羅漢 所作已辦、不受後有者,謂阿羅漢。 壬二結當知 當知此中,記別四種解了行相。
【21】并天世間眾生門(分二) 辛一別句(分三) 壬一辨所為(分二) 癸一出類(分三) 子一并天世間 復次,并天世間者,是總句,此有二種:一并魔,二并梵。 子二并沙門、婆羅門眾生 并沙門、婆羅門眾生者,謂諸沙門、若婆羅門,生在人中希求魔梵而修行者。 子三并諸天人眾生 并諸天人眾生者,謂於天中,除魔及梵;於其人中,除沙門、婆羅門。 癸二結出離 如是總結解脫三縛,出離欲貪。 壬二辨解脫(分二) 癸一毗奈耶、斷、超越 又毘奈耶、斷、超越者: 毘奈耶,由了相、勝解作意。 斷,由遠離等作意。 超越,由方便究竟果作意。 癸二離繫、解脫 言離繫者,離九結故。 言解脫者,解脫一切生、老等故。 壬三辨方便(分二) 癸一舉差別(分二) 子一明自為(分三) 丑一離顛倒、多 離顛倒者,由見道故。 所言多者,由修道故,由彼修道多修習故,說名為多。 丑二利益、安樂 言利益者,謂諸善行。 言安樂者,無損惱行。 丑三哀愍、義利 言哀愍者,謂如有一,由諸善行、無損惱行,哀愍於他,是所求事故。 能引義利,故名之為義,可愛樂故,無有罪故。 子二明為他(分二) 丑一為利益安樂 為利益安樂者,謂於彼起所有善行、無損惱行。 丑二為人 所言人者,謂剎帝利等。 癸二明總說 若有因佛出現世間,善說正法,僧善修行,能多利益、能多安樂。 或但自為,利益安樂,悲愍世間。或但為他,利益安樂。或為二種。 是故說言:為其義利、利益、安樂。 辛二結說義 此中唯說天及人者,彼有勢力能了其義,修正行故。
【22】依等門(分二) 辛一釋五句(分二) 壬一釋(分五) 癸一依 復次,依者,謂五取蘊及與七種所攝受事,即是父母及妻子等。 癸二取 所言取者,謂諸欲貪亦名為取;由不安立及安立故,說有四取。 癸三心依處 心依處者,謂四識住。 癸四執著 言執著者,謂諸煩惱能趣於依,即名為纏。 癸五隨眠 彼品麤重,說名隨眠。 壬二結 如是名依、取、心依處、執著、隨眠。 辛二釋餘句 於此有識身及外一切相中者,謂於我、我所、我慢、執著、隨眠,因緣境界相中。
【23】〔我執〕等門(分二) 辛一別辨(分四) 壬一〔我、我所執〕 復次,我、我所〔執〕者,謂薩迦耶見。 壬二我慢 言我慢者,謂即此慢。 壬三執著 即彼諸纏,名為執著。 壬四隨眠 即彼麤重,名為隨眠。 辛二料簡 執著多分是諸外道,隨眠通二。
白品第三頌
復次,嗢柁南曰: 【24】如來【25】無常想, 【26】底沙【27】怖【28】無為。 【29】不有【30】不相續, 【31】空【32】無常【33】無餘。
【24】如來門(分三) 辛一〔如來等10句〕(分八) 壬一如來、應、正等覺 如來、應、正等覺等者,如經分別:「所言應者,應供養故。…」 壬二明行足(分二) 癸一標二圓滿 明行圓滿,所謂三明、遮行、行行,皆悉圓滿。 又復四種增上心法現法樂住,皆悉圓滿。 癸二釋二種行(足)(分三) 子一總料簡 前是行行(行足),後是住行(住足)。 子二別配釋 此中清淨身語意業現行正命是行圓滿。 密護根門是遮圓滿。 子三結顯義 由此二種,顯示如來三種不護、無忘失法,由不造過世間靜慮,遮自苦行。 壬三善逝 言善逝者,謂於長夜具一切種自利利他二功德故。 壬四世間解(分二) 癸一約世間辨(分二) 子一標 世間解者,謂於一切種有情世間及器世間皆善通達故。 子二釋(分二) 丑一於有情世間 由善悟入有情世間,依前後際宿住死生,依一切時八萬四千行差別故。 丑二於器世間 於器世間,謂東方等十方世界無邊成壞,善了知故。 癸二約諸法辨 又於世間,諸法自性、因緣、愛味、過患、出離、能趣行等,皆善知故。 壬五無上丈夫調御士(分二) 癸一釋無上 無上丈夫調御士者,智無等故,無過上故。 癸二釋丈夫及調御士 於現法中是大丈夫。多分調御無量丈夫,最第一故,極尊勝故。 壬六天人師 天人師者,由彼天人解甚深義,勤修正行有力能故。 壬七佛陀 言佛陀者,謂畢竟斷一切煩惱并諸習氣,現等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壬八薄伽梵 薄伽梵者,坦然安坐妙菩提座,任運摧滅一切魔軍大勢力故。 辛二結略義(分二) 壬一總句 此中,如來是初總序。 壬二別句(分二) 癸一共德:應、正等覺 應、正等覺,謂永解脫一切煩惱障及所知障故。 於其別中略有二種,所謂共德及不共德。 於共德中,且說解脫諸煩惱障及所知障。 癸二不共德:餘明行圓滿等句 自餘明行圓滿等句是不共德。
【25】無常想門(分二) 辛一舉經說(分四) 壬一修 復次,於《無常想素呾纜》中:修,謂「若修、若習…」,乃至廣說。 壬二修果 修果,謂「一切欲貪…」,乃至廣說。 壬三修差別 修差別,謂譬喻差別故。 壬四修方便 修方便,謂「或住阿練若…」,乃至廣說。 辛二釋經義(分四) 壬一修所攝(分四) 癸一修、習、多修習(分二) 子一第一義 此中,若修者,謂由了相作意故。 若習者,謂由勝解作意故。 多修習者,謂由餘作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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