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攝釋、異門、調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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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Sun 11 Dec 2005 by insights (4360 reads) | ||
卯二、應作不應作(分二) 辰一、舉應作(分二) 巳一、徵 云何應作? 巳二、釋(分二) 午一、釋成犯 謂若於彼由不作故,及加行故,便成毀犯。 午二、辨應作(分三) 未一、標列 此所應作,略有五種: 一、於村邑所應作事; 二、於道場所應作事; 三、於善品所應作事。 未二、指釋 即此善品所應作事,復有二種: 一者、資糧所應作事; 二者、清淨所應作事。 如是資糧所應作事,如《聲聞地》說十三種所有資糧。 如是清淨所應作事,如《聲聞地》說「修作意」。 未三、隨釋 又於〔村邑〕所應作者,謂或為己衣服等事入於聚落,或復為於佛法僧事同梵行事,或為未信令其生信,其已信者倍令增長,入於聚落。 辰二、翻不應作 與此相違,所有能障五應作事,如其所應,當知五種不應作事。 丑二、正行攝(分二) 寅一、無犯(分二) 卯一、徵 云何無犯? 卯二、釋(分三) 辰一、標因緣 謂五因緣令無所犯。 辰二、辨五相(分二) 巳一、徵(分五) 何等為五? 巳二、辨 午一、第一因緣 謂於根門密護而住,飲食知量,初夜、後夜常不睡眠,勤修勝行,正知而住,如是名為:第一因緣。 午二、第二因緣 又於沙門起其上品精勤顧戀,於其大師、諸有智者同梵行所,起其上品愛樂恭敬,於現行罪發起猛利增上慚愧,如是名為:第二因緣。 午三、第三因緣 又少財物,少事、少業,不多匆務,如是名為:第三因緣。 午四、第四因緣 又住喜足,於犯、不犯能善了知,不與道俗交遊縱蕩,專修善品,曾無間隙,如是名為:第四因緣。 午五、第五因緣 又初修業,癡狂、心亂、痛惱所逼,如是名為:第五因緣。 辰三、結不犯 當知由此五因緣故,從初不犯。 寅二、還淨(分三) 卯一、徵 云何還淨? 卯二、釋(分二) 辰一、總標 謂如有一,隨所犯罪,即便生起五種惡作,五支所攝不放逸行以為依止,由五種相除彼所生五種惡作。 辰二、別辨(分三) 巳一、生五惡作(分二) 午一、徵 云何生起五種惡作? 午二、列 一者、由我毀犯淨戒因緣,於後定當深自懇責生起惡作; 二者、由我毀犯淨戒因緣,定當為他諸天呵責生起惡作; 三者、由我毀犯淨戒因緣,定為大師及諸有智同梵行者當共呵責生起惡作; 四者、由我毀犯淨戒因緣,定遍方維惡名惡稱惡聲惡頌彰顯流布生起惡作; 五者、由我毀犯淨戒因緣,身壞已後必定當墮諸惡趣中生起惡作。 巳二、五不放逸 五支所攝不放逸行,如《聲聞地》應知其相,謂前際俱行、後際俱行、中際俱行、初時所作及俱隨行。 巳三、除五惡作(分二) 午一、徵 云何由五種相除彼所生五種惡作? 午二、列(分五) 未一、由第一相 一者、世尊所說正法皆有因緣,亦有出離,是故所犯容可還淨,由是除遣所生惡作。 未二、由第二相 二者、由彼無知、放逸煩惱熾盛及以輕慢,犯所犯罪,即此無知乃至輕慢,我已斷滅;所有正智乃至尊敬,我已生起。由是除遣所生惡作。 未三、由第三相 三者、當來無犯意樂,我已生起,由是除遣所生惡作。 未四、由第四相 四者、我已於諸有智同梵行所發露悔滅,由是除遣所生惡作。 未五、由第五相 五者、我於佛善說法毘柰耶中,既出家已,雖越學處而能悔滅,極為善哉。然薄伽梵以無量門呵毀所起相續惡作,為蓋、為障。我今於彼,多住堅執,不能除遣,非極善哉。了知此已,由是除遣所生惡作。 卯三、結 如是名為:所犯還淨。 庚四、〔隨行門〕(分二) 辛一、標列 復次,應知略有五毘柰耶所隨行法,依毘柰耶勤學苾芻隨行於彼。 云何為五? 一者、安住; 二者、居處; 三者、所依; 四者、受用; 五者、羯磨。 辛二、隨釋(分五) 壬一、安住(分二) 癸一、徵 云何安住? 癸二、釋(分四) 子一、標 謂依毘柰耶勤學苾芻,應當安住五種想住。 子二、徵 何等為五? 子三、列(分五) 丑一、住牢獄想 一者、若入聚落應,當安住入牢獄想。 丑二、住沙門想(分二) 寅一、標 二者、若在道場,常當於己住沙門想。 寅二、釋 應知此中沙門想者,謂我於今色形別異,棄捨俗相,我已受持壞色等事,廣說如《經》,審諦觀察二十二處。 丑三、住療病想 三者、若飲食時,常當安住為療病想。 丑四、住盲聾等想 四者、若處遠離,於眼所識色、耳所識聲等,應住盲聾、瘖啞等想。 丑五、住驚怖想 五者、若寢息時,當起難保曠野林中,驚怖鹿想。 子四、結 依毘柰耶勤學苾芻,常當安住是五想住,於此想住既安住已,雖現受用堪為國王所受衣服、飲食、臥具,而不墮受欲樂行邊。 壬二、居處(分二) 癸一、徵 云何居處? 癸二、釋(分二) 子一、標列 謂五居處: 一、苾芻居處; 二、苾芻尼居處; 三、外道居處; 四、雜染居處; 五、無雜染居處。 子二、隨釋(分二) 丑一、釋差別(分二) 寅一、前三居處 苾芻居處者,謂於是處有諸苾芻下、中、上座之所居止。 苾芻尼居處者,謂於是處有苾芻尼,如前三種之所居止。 外道居處者,謂於是處種種外道之所居止,謂離繫、淨命、波輸缽多,如是等類。 寅二、後二居處(分二) 卯一、出二種 雜染居處者,謂於是處一切羯磨皆不施設,或但施設一分羯磨。 無雜染居處者,謂於是處具足施設一切羯磨。 卯二、明安立 又無雜染苾芻居處,應知眾會安立整肅。 若有雜染苾芻居處,應知眾會安立混雜。 丑二、簡思擇(分四) 寅一、於雜染居處 諸有愛樂所學苾芻,於有雜染苾芻居處,應故思擇,棄捨利養,棄捨恭敬,不應止住,除有危難暫時依附,或行道路暫時止息,或為拔彼諸苾芻眾出不善處安置善處。 寅二、於苾芻尼居處 於苾芻尼眾所居處,不應止住,除如前說三種因緣。 寅三、於外道居處 外道居處,當知亦爾。 寅四、於無雜染居處(分二) 卯一、懷羈旅想 於無雜染苾芻居處,雖正思擇盡壽止住,而應常懷羈旅之想。 卯二、懷慮恐想 若有苾芻,雖住如是諸所居處,應懷種種慮恐處想,雖住如是無譏嫌處,而常慮恐為諸有智同梵行者之所譏嫌。 壬三、所依(分二) 癸一、徵 云何所依? 癸二、釋(分五) 子一、標 謂五所依。 子二、徵 何等為五? 子三、列 一、村田所依; 二、居處所依; 三、補特伽羅所依; 四、諸衣服等資具所依; 五、威儀所依。 子四、釋(分五) 丑一、村田所依 若依村城地方分所而得安住,應知是名村田所依。 丑二、居處所依 若依園林或諸寺院經行處等而得安住,應知是名居處所依。 丑三、補特伽羅所依 若依施主,軌範,親教,諫誨憶念教授教誡說正法者,而得安住,應知是名補特伽羅所依。 丑四、資具所依 若依順道或麤或妙,隨所獲得衣服飲食病緣醫藥資身眾具而得安住,應知是名諸衣服等資具所依。 丑五、威儀所依 若依是處於時時間,身四威儀如其所樂得安樂住,應知是名威儀所依。 子五、結 若依如是所依而住,終不為其苦惱非聖無義所引困弊匪宜損害自己。 壬四、受用(分二) 癸一、徵 云何受用? 癸二、釋(分三) 子一、總標 謂有五種不淨受用,及有五種清淨受用。 子二、別辨(分二) 丑一、舉不淨(分二) 寅一、出五種 云何五種不淨受用? 一者、受用窣堵波物,非遭重病,設遭重病有餘方計; 二者、受用諸僧祇物,非僧授與非墮缽中,非彼分攝; 三者、受用他別人物,不從彼得,非彼所許,隨意受用; 四者、受用非委信物,謂非委信補特伽羅一切所有不應受用; 五者、受用諸便穢等所染污物,或由習近減諸善法增不善法,或習近時令諸世間生起譏訶,令諸世間共所厭賤,未生信者令倍不信,已生信者令其變異。 寅二、結應離 是名五種不淨受用,於毘柰耶勤學苾芻,應當遠離。 丑二、翻清淨 與此相違,應知五種清淨受用,於毘柰耶勤學苾芻,應當受用。 子三、總結 如是遠離不淨受用,於淨受用隨行苾芻,能善酬報所有信施。 壬五、羯磨(分六) 癸一、徵 云何羯磨? 癸二、標 謂一切羯磨略有四種。 癸三、列 一者、單白羯磨; 二者、白二羯磨; 三者、白四羯磨; 四者、三語羯磨。 癸四、釋(分二) 子一、出依處(分二) 丑一、標列 此四羯磨略有二事為所依處: 一、有情數事為所依處; 二、無情數事為所依處。 丑二、隨釋(分二) 寅一、有情數事為所依處(分二) 卯一、舉事 有情數事為所依處者,謂出家羯磨,若受具足羯磨,若補特伽羅同意羯磨,若出罪羯磨,若舉羯磨,若擯羯磨,若兩安居受七、二十、四十夜等所有羯磨。 卯二、結名 如是或為攝受有情,或為折伏有情,施設羯磨,是名有情數事為所依處羯磨。 寅二、無情數事為所依處(分二) 卯一、舉事 無情數事為所依處者,謂受持依缽羯磨,若持羯絺那衣護衣不捨羯磨,若結界羯磨,若淨稻穀同意羯磨。 卯二、結名 如是等類所有羯磨,當知是名無情數事為所依處羯磨。 子二、辨所作(分二) 丑一、出差別 又此羯磨當知或有二眾所作,或有四眾所作,或有十眾所作,或有二十眾所作,或有四十眾所作,或有合眾所作。 丑二、釋彼相(分六) 寅一、二眾所作 二眾所作者,謂一苾芻對一苾芻三說別悔羯磨,發露悔除或隕墜罪或惡作罪等。 寅二、四眾所作 四眾所作者,謂如有一,犯麤罪已於四人前發露悔除羯磨。 寅三、十眾所作 十眾所作者,謂受具足羯磨。 寅四、二十眾所作 二十眾所作者,謂出苾芻眾餘罪羯磨,及苾芻尼受具足羯磨。 寅五、四十眾所作 四十眾所作者,謂出苾芻尼眾餘罪羯磨。 寅六、合眾所作 合眾所作者,謂增長羯磨,若恣舉羯磨,或餘所有種類羯磨。 癸五、指 是四羯磨,由事差別成無量種,廣說應知如毘柰耶摩怛理迦。 癸六、結 如是解了所有羯磨,於毘柰耶勤學苾芻,隨羯磨行,於所犯罪而得善巧,於罪出離亦得善巧,避護自身令得清淨離諸罪過。 庚五、〔逆順門〕(分二) 辛一、總標 復次,於毘柰耶勤學苾芻,應知有五違逆學法,應當遠離。 復有五種隨順學法,應當受持。 辛二、別辨(分二) 壬一、舉違逆(分四) 癸一、徵 云何為五違逆學法? 癸二、列 一者、障礙; 二者、像似正法; 三者、惡友; 四者、愚戇煩惱熾盛; 五者、宿世資糧其力薄弱。 癸三、釋(分五) 子一、障礙(分四) 丑一、徵 云何障礙? 丑二、標 謂有五障。 丑三、列 一、增上戒障; 二、增上心障; 三、增上慧障; 四、往善趣障; 五、利養壽命所作事障。 丑四、釋(分五) 寅一、增上戒障 云何名為:增上戒障? 謂如有一,或是奴婢,或是獲得,或有所言,廣說一切障出家法而與相應,如是名為:增上戒障。 寅二、增上心障 云何名為:增上心障? 有十一障,當知名為增上心障,謂數與眾會為初,處分居處為後。 寅三、增上慧障 云何名為:增上慧障? 謂於正法及說法師不起恭敬,陵懱正法及說法師輕賤自己,於法慳吝障他正法,令背正法毀謗正法,如是等類當知皆名增上慧障。 寅四、往善趣障 云何名為:往善趣障? 謂如有一,惡欲邪見多諸忿恨,乃至廣說,如是色類順諸惡趣受學轉法,當知是名順惡趣障。 寅五、利養壽命所作事障(分二) 卯一、辨三種(分三) 辰一、利養障 利養障者,謂隨所行,令未信者更增不信,其已信者能令改變,不樂功德,不時時中精勤修習施福業事,不樂為他引攝所有利益安樂,如是等類。 辰二、壽命障 壽命障者,謂不謹慎遠避惡象,廣說乃至,不善遠離有災有疫諸惡國土。又不遠離諸因諸緣未盡壽量能令夭歿,如是等類。 辰三、所作事障 所作事障者,謂能障礙營衣缽等所有事業。 卯二、結總標 如是一切總攝為一,應知說名利養壽命所作事障。 子二、像似正法(分二) 丑一、徵 云何名為:像似正法? 丑二、釋(分二) 寅一、略舉二種(分二) 卯一、標列 謂略有二種像似正法: 一、似教正法; 二、似行正法。 卯二、隨釋(分二) 辰一、似教正法 若於非法生是法想,顯示非法以為是法,令他於中生正法想,如是法教實故諦故,非是正法,而復像似正法顯現,是故名為似教正法。 辰二、似行正法 若廣為他如是宣說,令他受學亦自修行,妄起法想習諸邪行,而自憍慢稱言我能修是正行,應知是名似行正法。 寅二、廣說差別(分二) 卯一、嗢柁南標 為廣宣說像似正法,復說中間嗢柁南曰: 初法等五種,次根等諸見,非處惡作等,後暴惡戒等。 卯二、長行釋(分四) 辰一、法等五種(分五) 巳一、由妄安置相似文句 諸以如來所說法教相似文句,於諸經中安置偽經,於諸律中安置偽律,如是名為:像似正法。 巳二、由妄增減無常等義 又由增益或損減見,增益虛事損減實事,由此方便於無常等種種義門,廣為他人宣說開示如是如是自他習行,如是亦名像似正法。 巳三、由邪分別補特伽羅 又於宣說補特伽羅所有經典,邪取分別說有真實補特伽羅,如是亦名像似正法。 巳四、由說實有諸假有法 又於種種假有法中,宣說開示為實有性,如是亦名像似正法。 巳五、由妄分別究竟涅槃 又於遠離一切戲論究竟涅槃,分別為有或為非有,說為有性或非有性,如是亦名像似正法。 辰二、根等諸見(分三) 巳一、由增益見(四) 午一、不視色等 又有一類補特伽羅,作如是說:世尊宣示稱揚讚歎密護根門,由是因緣寧不視色,乃至於法不以意思,而不繫念觀視眾色乃至以意思惟諸法。如是亦名像似正法。 午二、都無毀讚 又聞世尊宣示稱歎簡靜而住,便作是言:寧無咎責不測量他,於應毀者而不呵毀,於應讚者亦不稱讚,而不有所呵毀稱讚。如是亦名像似正法。 午三、都無言說 又聞世尊宣示稱歎和氣軟語,便作是言:受默然戒,都無言說,為極善哉。如是亦名像似正法。 午四、習諸苦行(分二) 未一、斷食露體 又聞世尊宣示稱歎節量衣食,便作是言:斷食而住露體而行,最為妙善。如是亦名像似正法。 未二、閒居無修 又聞世尊宣示稱歎離諠雜住,息諸言說及以事業,便作是言:棄捨臥具,寂靜閑居,無所修習,為極美妙。如是亦名像似正法。 巳二、由惡取執(分三) 午一、執唯一識馳流生死 又聞佛說心將導世間,心營造一切,隨心所生起皆自在而轉,於如是等諸經義趣不如實知,或有一類,由惡取執,作如是言:唯有一識馳流生死,無二無別。如是亦名像似正法。 午二、執受諸欲不足為障 又聞佛許持戒士夫補特伽羅受百味食百千衣服,障道妙欲,設此品類正受用時亦不為障。或有一類,由惡取執,作如是言:世尊所說障道諸欲,若有習近不足為障。如是亦名像似正法。 午三、執阿羅漢死後無覺 又聞佛說諸阿羅漢於現法中於食言說蘊界處等不捨不取不如實知,便作是說:如我解佛所說法者,阿羅漢僧於其死後無所覺了。如是亦名像似正法。 巳三、不實知(分二) 午一、於二諦理 復有一類,不如實知世俗勝義二諦道理,違二諦理,作如是言:諸蘊無我,云何無我造作諸業,令我觸證?應知亦名像似正法。 午二、於修止觀 復有一類,本性愚癡多行謗毀,彼於九種內正住心不如實知,於諦觀行、念住觀行不如實知,由不知故,為他宣說唯信解作意是奢摩他品,唯信解作意是毘缽舍那品,唯信解作意能得究竟,自亦習行。如是相行,當知亦名像似正法。 辰三、非處惡作等(分六) 巳一、都不思惟 復有一類,非處惡作而不思惟。當知亦名像似正法。 巳二、樂著僧事 復有一類,於其讀誦、觀行作意,皆有堪能,而樂僧事,亦於其中見勝功德,為他宣說。當知亦名像似正法。 巳三、見施為勝 復有一類,於戒、於修有所堪能,而於惠施見勝功德,遊歷諸方,於自禁戒所遮止處多有毀犯,集諸財物奉佛法僧。當知亦名像似正法。 巳四、聞為究竟 復有一類,於善說法毘柰耶中,既出家已,展轉相引專以聽聞為其究竟。當知亦名像似正法。 巳五、捨莊嚴法 復有一類,見諸苾芻大族大福多獲衣等所有利養,捨少欲等而往其所恭敬敘慰現親誨喻,令新苾芻邪心動作。當知亦名像似正法。 巳六、樂順世間 復有一類,棄捨如來所說甚深空性相應所有經典,專樂習學隨順世間文章咒術,而不自察懷聰明慢,又欲令他知己聰敏。當知亦名像似正法。 辰四、暴惡戒等`(分五) 巳一、作不饒益 復有一類,折伏暴惡及諸犯戒,為欲於彼暴惡犯戒作不饒益發起惡思。當知亦名像似正法。 巳二、詐現威儀 復有一類,搆集種種矯詐威儀。當知亦名像似正法。 巳三、因獲利養 復有一類,以解世間文章咒術,多求多獲所有利養。當知亦名像似正法。 巳四、作有罪福 復有一類,損惱於他,以其非法積聚財寶作有罪福。當知亦名像似正法。 巳五、開顯無義 又即於彼能引無義像似正法,以諸因緣開示建立。當知亦名像似正法。 丑三、結 如是一切像似正法,應知皆是違逆學法。 子三、惡友(分二) 丑一、指廣說 惡友性相,廣說應知如《聲聞地》及《菩薩地》。 丑二、明略說 又略說者,若於放逸或於惡行,或於下劣諸善功德,而相勸勵,應知是類總名惡友。 子四、愚戇煩惱熾盛 若諸昧劣愚癡種類,所有猛利長時煩惱,是名愚戇煩惱熾盛。 子五、宿世資糧其力薄弱 若於宿世信等善法不修習故,於現法中信等微弱,雖極精懇,然無力能即於現法獲得涅槃,當知是名宿世資糧有所闕故於現法中其力薄弱。 癸四、結 是名五種違逆學法。 壬二翻隨順(分二) 癸一、例相違 與此相違,應知五種隨順學法,成就彼故於毘柰耶勤學苾芻,能正修集一切所學。 癸二、廣隨順(分三) 子一、標 成就如是隨順法者,復有五法能防戒蘊。 子二、列 一、正出家; 二、善請問; 三、審觀察; 四、修對治; 五、任持信。 子三、釋(分二) 丑一、釋五法(分五) 寅一、正出家 不厄於債而求出家,如前廣說,唯求涅槃愛樂所學而求出家,當知如是名正出家。 寅二、善請問 既出家已於犯無犯及還淨中,若有苾芻持經律論,其所未了躬往請決彼便開曉,當知如是名善請問。 寅三、審觀察 於自尸羅三時觀察,或初日分或中日分或後日分,若見無犯便生歡喜,晝夜精勤隨學而住,若見有犯即便速疾如法悔除,當知如是名審觀察。 寅四、修對治 於時時間初夜後夜或晝日分,思惟修習所有貪等煩惱對治,非唯聽聞尸羅言教便生喜足,當知如是名修對治。 寅五、任持信 深信有犯當不愛果,深信無犯當來愛果,當知如是名任持信。 丑二、釋防護(分二) 寅一、出無犯 又正出家為所依止作餘四事,由正請問終不毀犯,無知故犯,由審觀察終不毀犯,放逸故犯,由修對治終不毀犯,煩惱熾盛故有所犯,由任持信終不毀犯,輕慢故犯。 寅二、結能防 依止如是五種法故,能防戒蘊,名善防護。 庚六、〔能寂靜門〕(分四) 辛一、標 復次,於毘柰耶勤學苾芻,由有五種寂靜法故,能滅諸惡。 辛二、徵 云何為五? 辛三、列 一者、柔和易可共住; 二者、斷; 三者、斷支; 四者、敬事; 五者、滅諍。 辛四、釋(分二) 壬一、出種類(分五) 癸一、柔和易可共住 何等柔和易可共住? 謂如《經》說,略有六種可愛樂法。 癸二、斷 何等為斷? 謂諸人天所有四輪。 癸三、斷支 何等斷支? 謂五斷支。 癸四、敬事 何等敬事? 謂敬事大師,廣說乃至無有放逸。 癸五、滅諍 何等滅諍? 謂七滅諍法。 壬二、廣彼相(分五) 癸一、六可愛法(分二) 子一、舉不可愛 當知此中,由依身等於同梵行現行非愛。又於僧祇共有財物不平受用。又有戒、見不同分法,由依此故難可共住,性不柔和,心常展轉互相輕構,如是名為:可愛樂法之所對治。 子二、建立可愛(分二) 丑一、例相違(分二) 寅一、總標 與此相違,由其白品三種因緣,當知即是建立六種可愛樂法。 寅二、配屬 由其第一建立三種,由其第二建立第四,由其第三建立第五及以第六。 丑二、別釋相(分二) 寅一、釋六法(分四) 卯一、身等諸業 又於此中所有令他獲得可愛利益安樂,正現在前身等諸業,名慈善友。 卯二、平等受用(分二) 辰一、明受用(分四) 巳一、如法利養 若物可令清淨受用,此物名為如法利養。 巳二、如法所得 若物不依邪命非法方便獲得,此物名為如法所得。 巳三、名墮缽中 若物已置在於缽內,當知此物,名墮缽中。 巳四、名缽所攝 若物雖未置於缽中而將欲置,當知此物名缽所攝。 辰二、顯平等 若所受食不偏精妙,亦不偏多,共食所食,顯露而食不私密食,乃至唯有可充腹食亦共分布終不故思隱障處食,亦不閉門,而有所食恐他飢乏來至希求不得分給,當知是名平等受用。 卯三、戒同分法 聖所愛戒差別分別,如《攝異門》應知其相。 卯四、見同分法 出世正見差別分別,即《攝事分》應知其相。 寅二、釋可樂(分二) 卯一、標列差別(分二) 辰一、可樂相 又由二相成可樂性: 一、體彼有德而尊重故; 二、荷彼有恩而慰意故。 辰二、可樂性 又可樂性有二差別: 一者、未生令其得生; 二者、生已當倍增廣。 卯二、廣釋其相(分三) 辰一、尊重增上 應知此中尊重增上,謂體彼有德。 辰二、慰意增上 慰意增上,謂財法二攝。 辰三、彼二增上(分五) 巳一、善和合 彼二增上謂善和合。 巳二、無擾惱 和合增上,謂心無擾惱。 巳三、無違 遠離貪等所有擾惱,名曰:無違。 巳四、無諍 和合方便共為一事,名曰:無諍。 巳五、一趣性 和同水乳,名一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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