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攝事分˙緣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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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Thu 02 Feb 2006 by insights (3932 reads) | ||
卯二辨來往(分二)
辰一舉二類(分二) 巳一異生(分二) 午一由具雜染 此中異生,若在家品,若出家品,具二雜染。由諸纏故及隨眠故。 午二能招後有 因彼所緣,於四識住令心生起諸雜染已,招集後有,循環往來,不得解脫。 巳二有學(分二) 午一斷見雜染 有學見跡,妄見雜染已永斷故,唯有我慢依處習氣尚有餘故,不造新業,不欣後有。 午二有業愛染 業愛雜染,無有諸纏能為雜染,唯有隨眠依附相續能為雜染。因彼所緣,於諸識住雜染其心,招集後有。 辰二簡無學 若諸無學,二種雜染,纏及隨眠皆永斷故,即現法中,於諸識住其心雜染,及與當來所招後有,一切皆無。
【200】寅六「佛順逆門」(分二)【內286-290】 卯一出順逆觀(分二) 辰一舉諸如來(分二) 巳一意顯無量(分二) 午一思惟緣起 復次,過去諸佛為菩薩時,如理思惟緣起法已,證覺無上正等菩提。 今薄伽梵,亦於緣起正思惟已,證覺無上正等菩提。 午二現住安樂 如過去佛得菩提已,即於緣起作意攀緣順逆道理,方便隨修,現法樂住,已住安樂。 今薄伽梵亦復如是。 巳二結唯說七 彼雖無量,如說世間七劫相似,故唯說七。 辰二明證菩提 如是無上正等菩提,尚猶如實知緣起故,未證能證,證已獲得現法樂住,況餘下劣所有菩提! 卯二指斷方便 又為如實等覺緣起,攝受五支為斷方便,如前應知。 又此緣起總略義者,謂依轉品,有因諸苦。 又依還品,有因無漏所有諸法。 又有因苦因緣諸漏。 又彼諸漏所依止性,從無明觸所生諸受。 又有因法住立因緣,則現法中煩惱斷者,唯有依緣。
【緣性、緣起甚深:七種清淨】(分三)《中阿含˙七車經》 丑一總標甚深 丑二釋漸清淨(分二) 寅一徵列七種 云何名為:七種清淨? 一、戒清淨; 二、心清淨; 三、見清淨; 四、度疑清淨; 五、道非道智見清淨; 六、行智見清淨; 七、行斷智見清淨。 寅二明漸修集(分三) 卯一徵 云何名為:如是清淨漸次修集? 卯二釋(分二) 辰一明漸次(分七) 巳一戒清淨 謂有苾芻,安住具足尸羅,守護別解脫律儀,廣說應知如《聲聞地》。 巳二心清淨 彼由如是具尸羅故,便能無悔,廣說乃至心得正定,漸次乃至具足安住第四靜慮。 巳三見清淨 彼既獲得如是定心,漸次乃至質直調柔,安住不動,於為證得漏盡智通,心定趣向,於四聖諦證入現觀,斷見所斷一切煩惱,獲得無漏有學正見。 巳四度疑清淨 得正見故,能於一切苦、集、滅、道,及佛、法、僧永斷疑惑,由畢竟斷,超度猶豫,故名度疑。 巳五道非道智見清淨 又於正見前行之道,如實了知是為正道,由此能斷見所斷後修所斷惑。 又於邪見前行非道,如實了知是為邪道。 於道、非道得善巧已,遠離非道,遊於正道。 巳六行智見清淨 又於隨道四種行跡,如實了知。何等為四? 一、苦遲通; 二、苦速通; 三、樂遲通; 四、樂速通。 如是行跡,廣辯應知如《聲聞地》。 巳七行斷智見清淨(分三) 午一於初行跡 於此行跡,如實了知:最初行跡,一切應斷,超越義故,非由煩惱離繫義故。 午二於第二第三行跡 如實了知:第二、第三苦速、樂遲二種行跡,一分應斷。 午三於第四行跡 如是如實了知:初全及二,一分應當斷已,依樂速通,正勤修集。 辰二明究竟 從此無間,永盡諸漏,於現法中獲得無造究竟涅槃。 身壞已後,證無餘依般涅槃界。 卯三結 如是七種清淨,為依漸次修集,乃至獲得諸漏永盡,無造涅槃。 丑三釋具足(分二) 寅一應求一切 當知此中,由於如是七種清淨,一切具足,漸次修集,方乃證得無造涅槃,非隨闕一。 是故應求如是一切,於世尊所熟修梵行,非求隨一。 寅二具說一切(分二) 卯一明施設 又佛世尊由此因緣,亦具施設如是一切,為令證得無造涅槃,非隨捨一。 卯二明甚深 又於此中,依一一說,非唯由此,亦非離此,能獲無造究竟涅槃,如是應知此中緣性、緣起甚深。
食相應/食攝
A5攝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201】安立與【202】因緣; 【203】觀察於食義; 【204】極多諸過患; 【205】雜染等為後。
【201】子一「安立門」(分四)【內291】 丑一略辨(分二) 寅一能長養法(分三) 卯一標 有四種法,於現法中最能長養諸根大種。 卯二徵 云何為四? 卯三列 一者、氣力; 二者、喜樂; 三者、於可愛事專注希望; 四者、氣力、喜樂、專注希望之所依止,諸根大種并壽并煖安住不壞。 寅二能為食法(分二) 卯一標 如是四法,隨其次第,當知別用四法為食: 卯二列 一者、段; 二者、順樂受觸; 三者、有漏意會思; 四者、能執諸根大種識。 丑二廣釋(分二) 寅一能令安住(分二) 卯一辨(分四) 辰一段食 當知此中,段於現法氣力為食,由氣力故,便能長養諸根大種。 辰二觸食 能順樂受諸有漏觸,能與喜樂為食,由喜樂故,便能長養諸根大種。 辰三意思食(分二) 巳一出意思名 若在意地能會境思,名意會思。 巳二釋為食義 能與一切,於可愛境專注希望為食。 由專注希望故,便能長養諸根大種。 辰四識食 由能執受諸根大種識故,令彼諸根大種并壽并煖,與識不離身為因而住,是故說識名彼住因。 由彼住故,氣力、喜樂、專注希望依彼而轉。 卯二結 如是四食,能令已生有情安住。 寅二能令攝益(分二) 卯一辨(分二) 辰一初三食(分二) 巳一舉由段食(分二) 午一作增長業 又由段故而有氣力,有氣力故諸根大種皆得增長。 由是因緣,諸有顧戀身命愚夫,為此義故有所追求,於追求時,造作種種新善、惡業亦令增長。 午二增長煩惱 又能增長種種煩惱。 巳二例由餘二 如說於段,觸、意會思,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辰二後識食(分二) 巳一能集後有 由此三門,能集後有業煩惱識。 巳二攝受後有 此於現法,由業煩惱所隨逐故,成其有取,便能攝受當來後有。 卯二結 如是四食,令求後有、愛樂後有,於其後有未能斷者,能攝後有,遍攝後有,隨攝後有。 丑三料簡(分二) 寅一第一義(分二) 卯一初段食 又諸段食,在欲界天名之為細,或處中有、母腹、卵〔殼〕,當知亦爾; 欲界餘位,段食名粗。 卯二後三食 觸、意會思及以識食,在無色界,當知名細,餘處名粗; 有色為依易分別故,無色為依難分別故。 寅二第二義 又此諸食,當知有異粗細義門: 謂若能使已生有情得安住者,說名為粗; 攝益求有諸有情者,當知是細。 丑四結 如是應知安立四食。
【202】子二「因緣門」(分二)【內291】 丑一流轉攝(分二) 寅一舉愛為緣(分二) 卯一於 已生有情 復次,如上所說諸根大種,由集諦攝先愛而生,為欲令彼得增長故,追求四食。由此道理,已生有情雖由四食而得安住,然本藉愛為緣故有。 卯二於求有有情 又有愛故,於現法中依諸食身,由三種門滋長業惑,能辦業惑,常所隨逐有取之識,於現法中攝受後有。 是故一切求有有情,雖由四食之所攝益,然復藉愛為緣故有。 寅二廣餘為緣(分二) 卯一舉受等 又即此愛,於現法中,由無明觸所生諸受為緣故起; 此無明觸所生諸受,由無明觸為緣故起; 此無明觸,由先串習諸無明界所隨六處為緣故起。 卯二釋邊際 此六處後更無餘因,於現法中唯此六處展轉相依: 有色諸根依止於識,識亦依止識所執受有色諸根,由此因緣,六處已後更無所說。 丑二還滅攝(分二) 寅一舉因緣 或復有時,聽聞正法為外支力,如理作意正勤修習為內支力,由是因緣正見生起。 寅二釋滅相(分二) 卯一轉依 正見生故,能斷無明,能生於明,彼現法中「諸無明界所隨六處」,皆得除滅,「明界所隨六處」得生,名為「轉依」。 卯二永滅 彼品粗重皆止息故。 六處既滅,漸次乃至愛亦隨滅; 由愛滅故,諸食亦滅; 能取後有諸法滅故,當知後有亦復隨滅。 是故應知,處於明者,不求後有。 【203】子三「觀察食義門」(分二)【內292】 丑一初食義(分二) 寅一徵 復次,無有少法生已安住,亦無有我能食所食,由此因緣,彼何名食? 寅二釋 然唯約與未生諸法作生緣理,唯法引法,說為食義。 丑二名食者(分三) 寅一標唯假 但由法假,於其識上,假想施設補特伽羅,望此四食,說為食者。 為欲隨順世間言說,約世俗諦,說有如是補特伽羅能食四食,非約勝義。 寅二釋所以(分二) 卯一明非理 所以者何? 若說:有識,生已安住,體是真實補特伽羅名能食者,不應立識為其食性,未曾見有補特伽羅,還自能食補特伽羅,一相續中定無二識同時安住,是故立識體是真實補特伽羅為能食者,不應道理。 卯二記二問(分二) 辰一斥他 由有如是不應理故,若作是問:「誰食識食?」當知此問為非理問。 辰二顯自 若作是問:「誰是能食識食因緣?」當知此問為如理問,能令悟入緣起理故。 寅三明緣起(分二) 卯一辨流轉(分二) 辰一標列二有 復有二有: 一者、生有; 二者、業有。 辰二釋其相續(分二) 巳一由業有趣生有(分二) 午一業有 若為當來後有生起,今現法中諸業、煩惱所隨逐識為因,能引當來生有,即彼曾有前行業性,說名業有。 午二生有 於現法中有此有故,能令當來生有所攝後有生起,於命終時,前際六處纔無常滅,後際六處尋復續生。 巳二由生有處業有 即此六處,識於先時為能引緣,復於今時為結生緣。如是由識入母胎故,得有名色; 名色為緣,便有六處; 由無明界所隨六處以為緣故,有相似觸; 漸次乃至取為緣故,令後際業轉成其有。 如是諸法,先未曾有,一切新從別別緣起。 卯二結略義(分二) 辰一簡無補特伽羅 當知此中,都無觸者乃至有者,能有所觸,乃至有有。 辰二顯唯諸法假立(分三) 巳一標因果 唯有諸法別名所食,別名能食。 是故因果墮在諸行,相續流轉,無有斷絕。 巳二釋相續 由其先際業有,往趣後際生有;復由後際業有,還趣先際生有。 如是緣起,輪迴不絕,從此世間往彼世間,自彼世間還此世間。 巳三結食義 是故唯法能引法義,當知此中說為食義。
【204】子四「極多諸過患門」(分三)【內293】 丑一標列苦因 復次,三食為因,能令三種內苦生起: 一者、界不平等所生病苦; 二者、欲希求苦; 三者、求不允苦。 初苦,段食為因; 第二苦,觸食為因; 第三苦,意會思食為因。 丑二正觀過患(分二) 寅一於前三食(分二) 卯一辨(分三) 辰一於段食 段食因緣,生內病苦,是故苾芻當觀段食,如子肉想,不應貪著。 辰二於觸食(分二) 巳一標當觀 隨順樂受觸食因緣,能生於內欲希求苦,是故苾芻當觀順彼六種觸處,如無皮牛。 巳二釋觀相(分二) 午一舉出觸處(分二) 未一觀生眾苦 應作是觀:若我依於六種觸處,發起種種欲希求貪,便為依止諸色而住。 依止色故,令我發起種種諸惡不善尋思,如無皮牛,觸處諸蟲之所唼食,多生眾苦,不安隱住。 未二結無雜住 如是觀已,於初觸處深見過患,無染而住。 午二例餘觸處(分二) 未一例生苦 如依於色,如是依聲、香、味、觸、法,當知亦爾。 未二例無染 如於初觸處深見過患無染而住。 如是乃至於第六觸處,當知亦爾。 辰三於意思食(分二) 巳一出觀苦 有漏意會思食因緣,能生於內求不允苦,是故苾芻當觀有漏意會思食,如一分火,觀察如是所求不允,能引身心大熱惱故。 巳二結住樂 彼作如是正觀察已,終不希望衣食等事往詣他家,是故不為所求不允所生苦觸,其心坦然安樂而住。 卯二結 由是因緣,應正觀察如是三食,所謂段、觸、意會思食。 寅二於後識食(分三) 卯一出觀苦 即由如是三食因緣,生如所說依識內苦,是故苾芻當觀識食,如三百鉾之所鑽刺。 卯二釋所以 所以者何?段食因緣,能令非一種種眾多品類病苦依識而起; 隨順樂受觸食因緣,能令倍增欲希求苦依識而起; 有漏意會思食因緣,能令種種求不允苦依識而起。 卯三結勝利 如是行者,於識食中,正觀諸食以識為依,多生過患,由是因緣,不顧身命。 丑三結能永斷 如是如理,於四種食審正觀察,審觀為依,能於現法永斷諸食;食永斷故,得至當來後有苦際。
【205】子五「雜染等門」(分二)【內294-298】 丑一喜貪過患(分二) 寅一略標列 復次,若不如實觀此四食,便為喜、貪之所染污。 若為是二所染污者,當知希求二種過患: 一者、當來; 二者、現法。 寅二隨別釋(分二) 卯一釋名喜貪 於四食中,有漏意會思食因緣,專注希望俱行喜染,名喜; 隨順樂受觸食因緣,於能隨順喜樂諸食,多生染著,名貪。 卯二釋二過慮(分二) 辰一當來過患 此二煩惱,於現法中能染於識,令其安止四種識住,增長當來後有種子。 既增長已,生起後有生等眾苦。 當知是名喜、貪二種煩惱所作當來過患。 辰二現法過患 彼由如是,於四食中安住喜、貪二種煩惱,便於現法有諸塵染; 由塵染故,食若變壞,於現法中便生悲歎、愁憂、萎頓、懷慼而住。 當知是名喜、貪二種煩惱所作現法過患。 丑二喜貪依處(分二) 寅一緣境煩惱依處(分二) 卯一舉未斷(分二) 辰一〔譬喻〕入住 復次,諸有於此四種〔食〕中,喜、貪未斷,彼六處攝有識之身,猶如臺觀。 六度窗牖,能與緣境煩惱日光作入依處,是光於此,或住上地,或住下地。 辰二顯生苦 既得住已,如前所說,於四識住能染於識,生起當來後有眾苦。 卯二翻能斷 若有能斷如是喜、貪二種煩惱,與彼相違,緣境煩惱尚不得起,況依此入而當得住! 寅二煩惱彩畫依處(分二) 卯一未斷已斷(分二) 辰一舉未斷 又復若有補特伽羅,喜、貪未斷,便為魔羅來詣其所,以其種種猶如彩色可愛境界,彩畫如是補特伽羅,令其變生種種煩惱相貌顯現。 當知如是補特伽羅,喜、貪未斷,譬如其地,能為種種煩惱彩畫作所依處。 辰二翻已斷 已斷喜、貪補特伽羅,魔詣其所,如前廣說。 當知如是補特伽羅,喜、貪已斷,猶若虛空,非為種種煩惱彩畫作所依處。 卯二過患功德 當知是名於諸食中,喜、貪未斷,如其次第所有過患; 當知是名於諸食中,喜、貪已斷,如其次第所有功德。
諦相應/諦攝
A6攝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206】如理、【207】攝、【208】集諦; 【209】得、【210】相、【211】處、【212】業、【213】障; 【214】過、【215】黑異熟等; 【216】大義、後【217】難得。
【206】子一「如理門」(分三)《中阿含˙漏盡經》 丑一標智別 若於諦智增上,如理及不如理不如實知,不能盡漏; 與此相違,如實知故,能盡諸漏。 丑二釋智名(分二) 寅一不如理 當知此中,聞不正法,不為寂靜,不為調伏,不為涅槃所起諸智,名不如理。 寅二知理 聽聞正法,與上相違,當知如理。 丑三辨彼類(分二) 寅一不能盡漏(分二) 卯一辨(分二) 辰一出邪行(分三) 巳一由住惡法 又於此中,住惡說法補特伽羅,於此正法,佛、佛弟子真善丈夫,不樂瞻仰。於別解脫尸羅律儀,密護根門,正知而住,如是等類賢聖法中,不自調伏,不受學轉。 於諸聖諦,無聞、思、修照了通達。 巳二由起邪解 又即於彼諸惡說法毘奈耶中,聞不正法,起邪勝解,於不如理生起如理顛倒妄想,於不如理不如實知是不如理。 又於聽聞正法如理,不如實知是其如理。 巳三由邪作意(分二) 午一略(分二) 未一辨差別 由不知故,於諸所有惡說、惡解、有縛、無脫,不應思惟顛倒法中,不能解了而故思惟; 於諸所有善說、善解,有脫、無縛,應可思惟無顛倒法,所謂契經及應頌等,乃至廣說,不能解了而不思惟,如是亦名非理作意。 未二釋非理 由此作意,不欲寂靜,不為調伏,不為涅槃,故名非理。 午二廣(分二) 未一出計實我 又復聽聞不正法故,依三言事增上緣力,顯示過去、未來、現在計我品類。 即由如是增上力故,於三世境起不如理作意思惟:謂於過去,分別計我,或有、或無。 未來、現在,當知亦爾。 未二釋其見處(分二) 申一辨相(分二) 酉一總標 彼既如是不如正理作意思惟,或緣所取事,或緣能取事,此不如理作意思惟,或即諸行分別有我,或離諸行分別有我。 酉二別辨(分二) 戌一即行分別有我(分二) 亥一辨(分二) 天一緣所取事(分二) 地一成常見 彼於所計得決定時,若緣所取事分別為我,或成常見,由此見故,作是思惟:我有其我,於現法中是實、是常。 地二成斷見 或成斷見,由此見故,作是思惟:我無其我,於現法中是實、是常。 天二緣能取事(分二) 地一計有我見 若緣能取事計有我見,分別為我,作是思惟:我今以我觀察於我; 或謂我我先有今無,作是思惟:我今以我觀察無我。 地二計無我見 或復既緣能取之事,計無我見,於現法中,以其無我分別為我,作是思惟:我今以其無我,隨觀昔曾有我。 亥二結 如是且說所取、能取差別五相,不如正理作意思惟五種見處,謂即三世所有諸行分別有我。 戌二離行分別有我(分二) 亥一標非理 又復由於不如正理比度作意,離於諸行分別有我。 亥二明所計(分二) 天一出異名(分六) 地一能作者等作者 彼謂如是所計實我,或自能作感後有業,名能作者。 或他令作,名等作者。 地二能起者等起者 或自能起現法士用,名能起者。 或他令起,名等起者。 地三能生者等生者 或自己作後有業故,或他令作後有業故,感果異熟,名能生者。 或自能起現士用故,或他等起現士用故,得士用果,名等生者。 地四能說者(分二) 玄一第一義 或由自見,或由他見,隨起言說; 如是或由自聞、覺、知,或由他聞、覺、知,隨起言說,名能說者。 玄二第二義 或於妻子及奴婢等所有家屬,隨其所應,施設教敕,令住其處,如是亦復名能說者。 地五能受者等受者 或復當來業果已生,名能受者。 或於現法諸士夫果,已現等生,名等受者。 地六領受者等 或於過去彼彼生中,造作種種善、不善業,今於現法領受種種彼果異熟,名領受者。 或有乃至壽量減盡而便夭喪,能捨此蘊,能續餘蘊。 天二結邪執 若異此者,既無有我,云何得成!如上所說諸所作事,是名第六不如正理作意思惟所攝見處。 申二釋名(分七) 酉一名見處 如是諸見,且說皆以薩迦耶見為其自性,能生其餘。 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所有見趣,故名見處。 酉二名見稠林 由能障礙能取真實微妙慧故,名見稠林。 酉三名見曠野 損善法故,名見曠野。 酉四名見厭背 勞役他故,名見厭背。 酉五名見行歷 欲求、有求所行歷故,名見行歷。 酉六名見動搖 詰責他論,免脫己論而動搖故,名見動搖。 酉七名見結 能善結構後有苦故,名為見結。 辰二明生苦 習行如是諸邪行者,於現法中未現前漏,令起現前; 既現前已,令依下品起其中品,令依中品起其上品; 由此為因,生起當來老病死等一切苦法。 卯二結 如是當知,由於如理及不如理不實知故,造作苦諦、集諦雜染。 寅二能盡諸漏(分二) 卯一出因緣 與此相違,聽聞正法,起正勝解,於其如理,無不如理顛倒妄想; 於其如理,如實了知是其如理,廣說乃至於應思惟無顛倒法,能正思惟。 卯二明斷漏(分二) 辰一於見斷 由此因緣,於三世行并其所取及以能取,如實隨觀無我、我所。 當於聖諦入現觀時,於見所斷所有諸漏,皆得解脫。 辰二於修斷(分二) 巳一標列因緣 得此事已,於上修道所斷諸漏,為令無餘永斷滅故,精勤修習四種因緣。何等為四? 一、善護身故; 二、善守根故; 三、善住念故; 四、如先所得出世間道,以達世間出沒妙慧多修習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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