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4攝事分˙道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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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Thu 02 Feb 2006 by insights (4142 reads) | ||
《攝事分˙道品》
《瑜伽師地論》卷97-98 玄奘法師譯 林崇安編,內觀教育基金會出版 【內觀教育版】2003
1. 本版列出《瑜伽師地論.攝事分》論文並標出科判(主要依據韓清淨所編的科判)。【內x】表示內觀教育版的《雜阿含經˙道品》中之第x經。 2. 凡是對舊譯經論有所更正的字句,都用括號〔〕標出。
道品/菩提分法擇攝
如是已說緣起、食、諦、界擇攝,菩提分法擇攝,我今當說。
總嗢柁南曰:
A1,A2,A3,A4念住; 與A5正斷、神足; 及A6根,A7力,A8覺,A9道支; A10息念,A11學,A12證淨為後。
念處相應/念處攝
A1攝頌標列
別嗢柁南曰:
【247】沙門、【248】沙門義; 【249】喜樂、【250】一切法; 【251】梵行、【252】數取趣; 【253】超、【254】二染為後。 【247】丑一「沙門門」(分二) 《中阿含˙師子吼經》 寅一總標簡 依四念住修習增上,由四因緣,應知內法有沙門道及有究竟,外法決定無沙門 道亦無究竟,當知他論諸沙門道及以究竟,一切皆空。 寅二別釋相(分二) 卯一略釋一切(分四) 辰一四種因緣 云何名為四種因緣? 一者、依止四處得四證智故; 二者、解脫四種外隨煩惱故; 三者、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故; 四者、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故。 辰二內法沙門(分四) 巳一徵 云何名為內法沙門? 巳二標 謂諸沙門,略有四種: 巳三列 一者、勝道沙門; 二者、論道沙門; 三者、命道沙門; 四者、污道沙門。 巳四指 是四沙門,若略、若廣,如《聲聞地》已辯其相。 辰三內法道(分二) 巳一徵 內法道者,云何為道? 巳二釋(分二) 午一出體性 謂八支聖道。 午二明施設(分二) 未一唯內法有 若處施設八支聖道,是處施設污道為後四種沙門。 未二簡外法無 若有其道,自行邪行,非生道器,由是因緣容有污道。是故外法尚無污道,況得有餘! 辰四內法究竟 內法究竟者,云何究竟? 謂斷諸取,諸取斷已,當來畢竟無復相續。 卯二廣釋因緣(分四) 辰一第一因緣攝(分二) 巳一徵 云何名為依止四處?云何復名得四證智? 巳二釋(分二) 午一四依處 謂四處者: 一、三結永斷蘇息處; 二、無退墮法勢力處; 三、定趣菩提種類處; 四、極七反有隨行處。 午二四證智 依此四處,於佛、法、僧及於淨戒,得證淨智。 辰二第二因緣攝(分三) 巳一徵 云何名為解脫四種外隨煩惱? 巳二列 一者、解脫現法外隨煩惱; 二者、解脫後法外隨煩惱; 三者、解脫展轉互相違戾所作外隨煩惱; 四者、解脫於諸聖諦不能宣說、不能覺悟所作外隨煩惱。 巳三釋(分二) 午一辨煩惱(分四) 未一第一現法外隨煩惱 當知此中諸外道類,闕念住故,其念忘失,不正知住。 領納諸受,或樂、或苦、或非苦樂,於樂起染,於苦起恚,於非苦樂發起愚癡。如是名為第一現法外隨煩惱。 未二第二後法外隨煩惱 彼由如是染、恚、癡故,以受為緣生後有愛; 以愛為緣發生諸取; 有愛、取故,以取為緣成辦於有,廣說乃至純大苦聚積集增長。 如是名為第二後法外隨煩惱。 未三第三外隨煩惱 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種種見趣意各別故,彼此展轉互相違戾。 是名第三外隨煩惱。 未四第四外隨煩惱 又諸外道,遍於一切四聖諦中,尚無有能施設其教,況當覺悟! 是故彼於自師宗智雖得增上,而實無知,墮無明趣。 是名第四外隨煩惱。 午二明解脫 住內法者,於是一切皆能解脫。 辰三第三因緣攝(分二) 巳一徵 云何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 巳二釋(分二) 午一外道弟子 謂外道弟子,或墮有見常邊,或墮無見斷邊,長夜積集,深起藏護;由聞親近,由思染著,由修染著。 午二內法弟子 內法弟子行處中行,遠離二邊。 辰四第四因緣攝(分三) 巳一徵 云何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 巳二釋(分二) 午一外道師(分三) 未一標 謂外道師,於一切取,雖同宣說斷 遍知論,而於諸取不能施設正斷遍知。 未二釋(分二) 申一由未全斷(分四) 酉一能於欲取立斷遍知 由彼本契出家捨欲,故於欲取立斷遍知,非於自見、自戒、我語。 酉二於分見取立斷遍知 若有與他諸餘沙門、婆羅門等見不同分,戒禁同分,彼於見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非於戒禁、我語二取。 酉三於分戒禁立斷遍知 若有戒禁亦不同分,於戒禁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 酉四不於我語立斷遍知 其我語取,於一切時,一切外道悉皆共有,是故外道於自於他我語取中,皆不施設斷遍知論。 申二由未永斷 又彼雖能分捨諸取,而於當來還復能取,未永斷故。 未三結 如是外道於諸取中未全斷故,未永斷故,不得究竟。 午二內法大師 內法大師,當知一切與上相違。 巳三結 如是應知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
【248】丑二「沙門義門」(分二) 《中阿含˙分別六界經》 寅一標 復次,依四念住修習增上,略由三處、三地、三種補特伽羅,當知普攝諸沙 門義。 寅二釋(分二) 卯一列種類(分三) 辰一三處 云何三處? 一、境; 二、智; 三、證。 辰二三地 云何三地? 一、正加行攝異生地; 二、有學地; 三、無學地。 辰三三種補特伽羅 云何三種補特伽羅? 一、正加行異生補特伽羅; 二、有學補特伽羅; 三、無學補特伽羅。 卯二釋彼相(分二) 辰一三處攝(分二) 巳一釋得名(分三) 午一境 云何名境? 謂地等六界,與六觸處為所依體; 此六觸處,與十八意行為所依體; 十八意行能雜染心。 午二智 云何名智? 謂心清淨,增上慧依處。 午三證 云何名證? 謂即慧依處增上,若諦依處,若捨依處,若寂依處。 巳二成依處(分四) 午一別辨相(分四) 未一慧依處 云何慧依處? 謂慧為依處,於正加行異生地中,正修善法為因緣故,能無放逸。 入有學地,若慧為依處,證阿羅漢。 無學地中,得盡智故,如實了知我生盡等,若學、無學出世智,後諸世間慧。 未二諦依處 云何諦依處? 謂已獲得八支聖道,斷諸煩惱。由此依處,當來眾苦畢竟不生;由此畢竟無忘失故,名諦依處。 未三捨依處 云何捨依處? 謂斷彼事;由此依處,於已斷事無雜染行,現法樂住。 未四寂依處 云何寂依處? 謂為斷滅所餘結事,方便勤修,如已得道;此為依處,於所餘結及所餘事能捨無餘。 午二攝要義 如是一切,以要而言,為欲得證故修其智;既得證已,便獲聖道及聖道果。果有二種,謂煩惱斷及與事斷。 午三明施設(分二) 未一出應作 此中一種,證所未證; 第二依處,捨未來苦; 第三依處,能隨習近現法樂住; 第四依處,斷未圓滿能令圓滿。 齊爾所處,諸瑜伽師於所應作,皆得究竟: 未二釋應知 謂於未證,由初能證; 於未來苦,第二能捨; 於現法樂,第三能住; 於上斷滅所未圓滿,第四能滿。 如是一切,由四依處應當了知。 午四簡所證 此中先所獲得聖道,名寂靜道,為斷上位煩惱事故,正修習時,於其事斷倍趣增益,於煩惱斷防未得退。 辰二三地及三補特伽羅攝(分二) 巳一明智觀察(分二) 午一徵 此中云何由智觀察所知境界,證所應證? 午二釋(分三) 未一異生位(分三) 申一住循身觀(分三) 酉一出其觀相 謂正加行異生地中,正行異生補特伽羅,由內、外別,觀察五界,於所有身住循身觀,謂心解脫及慧解脫為增上故。彼起如是如理加行,於諸界中住唯界想,觀唯有界,都無有我。 酉二明斷未斷(分二) 戌一標 依思擇力,於諸色界已遠離貪,而於所緣猶未能斷。 戌二釋 於未來世不希望故,於現在世不耽著故,名已離貪,未能永害彼隨眠故,名於所緣猶未能斷。 酉三結應修治 彼於其貪已遠離故,由心解脫為增上力,遠離貪故,心得清淨;而於所緣未能斷故,有餘上位,應更修治。 申二住循受觀(分二) 酉一明斷未斷(分二) 戌一總標簡 從此已後,於六觸處所攝境界,無倒觀察,於諸受中住循受觀。彼如前說,依思擇力,於諸受界亦遠離貪,歷觀緣生無常性故。即如前說,而於所緣猶未能斷。 戌二隨難釋 彼於無明已遠離故,由慧解脫為增上力,依諸明觸所生如理作意相應所有善受,於一切受所生雜染厭捨而住。 酉二結應治修 由於無明觸所生受為緣起貪,已遠離故,名得清淨,而於隨眠未永斷故,有餘上位應更修治。 申三住循心法觀(分三) 酉一總標 從此已後,於十八意行無倒觀察,俱於心法同時安住循心法觀。 酉二別釋(分二) 戌一於心住循心觀(分二) 亥一釋相(分二) 天一思惟妙捨 彼作是思:此十八意行最第一者,謂諸所有寂靜、解脫,超過諸色,在於無色,於能順捨起諸意行。 天二思令清淨 復作是思:若我依此勝妙意行,於清淨捨,若定、若生,耽著係憶,因此我心便成雜染。如是知已,捨而不憶。 亥二結名 是名於心住循心觀。 戌二於法住循法觀 復於諸處觀無常性,是名於法住循法觀。 酉三結簡 彼於爾時,於三想定,及以非想非非想處所有諸行,餘第一有,已離貪故,名於想界及行界貪亦得遠離,餘如前說。 未二有學位 如是彼於正加行攝異生地中,淨修心已,為欲證會學心解脫,復於一切身、受、心、法,觀唯有法,都無有我。於一切有深心厭捨,不起加行,謂我當有,或我當無,如實了知:此中,無有有者、無者。 未三無學位 彼由如是如實知故,漸於見、修所斷三漏心得解脫。得盡智故,觀察一切當來諸受,不復流轉。此不流轉,由身滅故。彼於爾時,依諸漏盡所獲盡智,為最第一。有學異生諸慧依處,猶有垢故,今此所得定無垢故。 巳二料簡依處(分二) 午一成就第一(分四) 未一慧依處 又即此慧,於諸煩惱斷滅諦中,以寂靜行攀緣而住;暫時失念,亦不能動。 未二諦依處 如是所有心、慧解脫,不為忘念之所陵雜。如前異生及有學位,以彼尚有忘失法故,諦不圓滿;在無學位,於一切時如實性故,其諦圓滿,故諦依處成就第一。 未三捨依處 由能棄捨一切依事,故捨依處成就第一。 未四寂依處 一切道果所集成故,名善修道,非如異生及諸有學,故寂依處成就第一。 午二問答因緣(分二) 未一問 問:何因緣故,唯在無學,四種依處說為第一,非在異生及有學位? 未二答(分二) 申一一切位相(分二) 酉一料簡差別 答:在此位中,微細淋漏亦不可知,況有中、上!在異生地,淋漏彌多;有學位中,少可知有。 酉二釋名淋漏 此中何等名為淋漏? 應知如前諸動舉等,說名淋漏。 申二無學位相(分三) 酉一永斷淋漏 於彼一切皆永斷故,趣向圓滿牟尼性故,說名牟尼最極寂靜。 酉二盡 苦邊際 又已永害當來因故,於初、中、後,生、老、死苦永止息故。 酉三行住永寂 現法行時,於諸世法,四種貪愛永寂靜故,四種瞋恚永寂靜故。 又於住時,不悅諠雜,永寂止故。
【249】丑三「喜樂門」(分二) 《中阿含˙善法經》 寅一標列七法 復次,依修所有菩提分法圓滿增上,由七因緣,當知建立七種正法。 何等為七? 一、聞所成作意所緣故; 二、思所成及修所成作意所緣故; 三、即此三種作意加行時差別故; 四、於受用財、遍受用財,善通達故; 五、受用財、法,於時時間從他得故; 六、於究竟時,內離上慢無失壞故; 七、亦於他所,離增上慢無失壞故。 寅二隨釋後五(分二) 卯一指釋初二 此中依諸止、舉、捨相、修習知時,如《聲聞地》及《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 食飲等義,如《聲聞地》應知差別。 卯二別釋後三(分三) 辰一受用財法等(分六) 巳一受用財 又於此中,受用財者,謂於剎帝利、婆羅門、長者等眾。 巳二受用法 受用法者,謂於沙門眾。 巳三應如是行 我應如是行者,謂善護於身,善守諸根,善住正念。 巳四應如是住 應如是住者,謂至門首,若不聽許則不應入;或得入已,若不聽許,不應自專就座而坐。 巳五應如是坐 應如是坐者,謂不應寬縱一切身分,乃至廣說。 巳六應如是語嘿(分二) 午一標列二相 應如是語者,謂五種語: 一、應時語; 二、應理語; 三、應量語; 四、寂靜語、 五、正直語。 應如是默者,謂於五時應當宴默:謂或紛擾故,或相誹撥故,或違諍而住故,或延請故,或談論故為待言終所以宴默。 午二別釋五語(分五) 未一應時語(分三) 申一徵 云何應時語? 申二釋(分二) 酉一遮非 謂非紛擾,或遽尋思,或不樂聞,或不安住正威儀時而有所說。 酉二顯正 又應先序初時所作,然後讚勵,正起言說。又應待他語論終已,方起言說。 申三結 如是等類,一切當知名應時語。 未二應理語 云何應理語?謂依四道理,能引義利,稱實而語,名應理語。 未三應量語 云何應量語?謂文句周圓,齊爾所語決有所須,但說爾所不增不減,非說雜亂無義文辭,如是等類名應量語。 未四寂靜語 云何寂靜語?謂言不高疏,亦不喧動,身無奮發,口不咆勃而有所說,名寂靜語。 未五正直語 云何正直語?謂言無詭詐,不因虛構而有所說;離諂曲故,發言純質,如是當知 名正直語。 辰二於究竟時內離上慢(分二) 巳一名自知 於己所無信等善法,不起上慢,謂為自有; 於其狹小,亦不增益以為廣大。 唯於實有,乃至所有如實了知,自稱言有,故名自知。 巳二顯漸次(分二) 午一出五法 又信為先,受持淨戒; 持戒為先,求多聞法; 由此為先,捨諸過失,普於一切資財、身命無所顧戀; 由此為先,心得靜定,證如實智。 午二釋因緣 如是五法,由四因緣之所顯發: 一、由他教故; 二、教增上力自內證故; 三、俱生尋思勝辯才故; 四、由先串習獲得俱生功德相應善男子故。 辰三亦於他所離增上慢(分二) 巳一約補特伽羅辨(分二) 午一雙標二種 略有二種補特伽羅者,雙標二種。 午二分別二種 如是二種者,分別二種。 巳二約法勝利辨(分二) 午一標二種 此二為勝者,當知簡擇二種差別。修七善法,得二勝利。 午二釋二相 謂現法中得輕安樂,覺境實性,發生勝喜,由是因緣,多住喜樂。安住是已,能如理思,速疾證得諸漏永盡。
【250】丑四「一切法門」(分二) 《中阿含˙諸法本經》 寅一諸學學果攝一切法(分三) 卯一總標 復次,依修菩提分法增上,於善說法毘奈耶中,略由諸學及諸學果,攝一切法。 卯二別釋(分二) 辰一出體性(分三) 巳一諸學 云何諸學? 謂三種學: 一、增上戒; 二、增上心; 三、增上慧。 巳二學果 云何學果?謂有餘依及無餘依二涅槃果。 巳三一切法(分九) 午一善法欲 當知此中一切法者,謂善法欲,清淨出家,為證涅槃,先受持戒,由是漸次,乃至獲得究竟涅槃,是故宣說一切諸法,欲為根本。 午二觸 又依淨戒,引求正法,攝受多聞;由聞正法增上力故,能速集證增語明觸,是故說彼以為觸集。 午三受 又彼皆為流趣明觸所生諸受,乃至有餘依般涅槃界為其後際,為求安樂而發起故,此樂一向無罪性故,是故說彼學所攝法為受流趣。 午四作意 又彼為求所有明觸,及依明觸所生諸受,起聞、思、修所成作意,是故說彼為作意生。 午五念 又於爾時,於四念住,由觀品念,以觀為依,與內心止為其增上,是故說彼念為增上。 午六定 又念增上起奢摩他,與後聖諦現觀妙智為上首轉,是故說彼定為上首。 午七慧 又於聖諦,諸現觀中慧為最勝,謂能無餘永盡諸漏,是故說彼慧為最勝。 午八解脫 又由一切漏永盡故,獲得究竟明觸生受俱行解脫。即此解脫,非由一切學所攝法數數隨得,唯由頓得,由此解脫,一切樂中為最第一,無罪性故,是故說彼即用解脫以為堅固。 午九涅盤 又彼如是善解脫心,若諸明觸所生受等,若學所攝所有諸法,并所依身,於無餘依般涅槃界,任運自然究竟寂滅,是故說彼皆以涅槃為其後際。 辰二別配屬(分二) 巳一配諸學(分二) 午一別配(分三) 未一增上戒學 應知此中,欲為增上,受持淨戒,名增上戒學。 未二增上心學 依止觸、受增上心、慧,任持方便所有作意、若念、若定,并其加行,名增上心學。 未三增上慧學 慧為最勝,名增上慧學。 午二總結 如是應知名為三學。 巳二配學果 及彼依持解脫堅固,是有餘依般涅槃界第一學果; 涅槃後際,是無餘依般涅槃界第二學果。 卯三總結 如是略說學及學果,攝一切法。 寅二諸學學果能證資糧(分二) 卯一總標 又此諸學及諸學果,能證資糧,當知對治八種過患,修集九想。 卯二別釋(分二) 辰一釋八過患 云何名為八種過患? 所謂耽著利養恭敬; 愛藏一切後有諸行; 懈怠懶惰; 薩迦耶見; 貪著美味; 於諸世間種種妙事欣、欲、貪愛; 依止放逸惡行方便; 依止邪願修習梵行。 辰二釋修九想(分二) 巳一出種類 云何名為修集九想? 一者、修集出家想; 二者、修集無常想; 三者、修集無常苦想; 四者、修集苦無我想; 五者、修集厭逆食想; 六者、修集一切世間不可樂想; 七者、修集死想; 八者、修集世間平等、不平等想; 九者、修集有、無、出、沒、過患、出離想。 巳二隨難釋(分二) 午一釋名平等不平等 應知此中所有如法,平等行攝,能往善趣;善身、語、意業,說名平等。 所有非法,不平等行攝,能往惡趣;不善身、語、意業,名不平等。 午二釋名有無出沒等 又住於此,若生、若長,能生後際所有眾苦,說名為有。 從其前際、於現法中有死滅苦,說名為無。 餘出、沒等,應知如前已廣分別。
【251】丑五「梵行門」(分二) 《中阿含˙達梵行經》 寅一舉外道(分二) 卯一出不實知(分二) 辰一於集苦諦(分二) 巳一別辨相(分二) 午一初三處 復次,諸外道輩,聞不正法增上所生,不如理想為依止故,發起無明所生諸受 ,由此為依發生諸漏。而諸外道,於是諸漏不如實知,亦於無明觸所生受不如實知,亦於聽聞諸不正法增上所生所有邪想不如實知。 午二後三處 於是三處不實知故,發起欲求,發起有求,亦復發起邪梵行求及無有求。彼於諸欲不如實知,於後有業不如實知,於其眾苦不如實知。 巳二結配屬 此中前五是集諦處,最後一種是苦諦處,如是外道於此集諦及以苦諦不如實知。 辰二於染淨相(分二) 巳一標列 又即於此集諦、苦諦,略由二相不如實知: 一、雜染故; 二、清淨故。 巳二別廣(分二) 午一雜染 此中雜染,復有四相: 一、自性故; 二、因故; 三、果故; 四、因果差別故。 午二清淨 此中清淨,復有二種; 一、集苦滅; 二、趣滅行。 卯二斥彼梵行 彼於如是四聖諦中,闕乏正智,不能修習菩提分法,由是因緣,彼所修行所有梵行,不得名為最極究竟;即由此緣,不名究達,不盡漏故。 寅二翻內法 住內法者,與彼相違,所修梵行最極究竟,名為究達,盡諸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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