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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選單
B4攝事分˙道品
  Posted on Thu 02 Feb 2006 by insights (3895 reads)
A4攝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272】邪師、【273】住雪山;

【274】勸勉、【275】繫屬、【276】淨;

【277】漸次、【278】戒圓滿;

【279】穗、【280】成就為後。

 

【272】丑一「邪師門」(分二)【內423】

寅一明專自利(分二)

  卯一標

有諸外道,於弟子眾自立為師,專求利養,專求恭敬,專求自利。

  卯二釋(分二)

    辰一舉二言(分二)

      巳一外道師

遇緣和合,有族姓子投其出家,因而謂曰:汝之與我,先無一切資身眾具可共受用,汝應為我往詣他處,褒讚我德,掩藏我失,我亦為汝行如是事。我等二人迭相依護,當於諸王,若與王等,乃至一切大商主邊,多獲利養及以恭敬。

若作是言諸外道師,名專自利。

      巳二彼弟子

然其弟子便發抗言:勿為此見!如是護者,未名自護,往惡趣失。若防此失,乃名自護。是故汝應如前自護,我亦當自別為餘護;我既不能護汝,汝亦不須護我。

    辰二辨德失

於此義中,當知弟子是如理語者,是聰慧者,重當來故。

應知其師是非理語者,是愚癡者,重現在故。

寅二明不護失(分二)

  卯一標失

復有雜染觸惱於他,由雜染故不能自護,因此惱他,不名護他。

  卯二釋義(分二)

    辰一當自護

此中如前,由親近等斷諸煩惱,名當自護。

    辰二當護他(分二)

      巳一標名

從此已後,由斷為因不惱他等,名當護他。

      巳二釋義(分二)

        午一由無瞋無害

應知此中,無瞋、無害是無惱義。

        午二由一切哀愍(分二)

          未一正顯此意義

無緣而起利、樂二心,無緣而起慈、悲二心,當知如此是哀愍義。由哀愍故,不惱於他。

          未二出彼相違

是故當知一切哀愍,與彼相違。

 

【273】丑二「住雪山門」(分二)【內424】

寅一喻善解脫(分二)

  卯一標列三地

復次,應知雪山喻佛善說法毘奈耶。

此中略有三分可得:

一、無學地;

二、有學地;

三、異生地。

  卯二配釋其相(分三)

    辰一於無學地

猿猴喻彼非理作意諸相應心。

獵人喻魔。

於無學地俱不能行。

    辰二於有學地

於有學地乃至不還,唯有非理作意相應。

猿猴喻心獨一能往,非獵人喻魔所能行。

    辰三於異生地

於異生地二俱能行。

寅二出不解脫

又諸愚夫,要觀餘境,能出餘境;

追求餘境,餘境所縛,是故於境不得解脫。

【274】丑三「勸勉門」(分二)【內425-427】

寅一出四義

復次,由於正法聽聞、受持、觀察義理、法隨法行,如其次第,應知勸、化、安、立四義。

寅二廣三力(分三)

  卯一標列

復有三法,尚能斷餘一切勝妙婬欲貪纏,況乎鄙劣諸欲貪纏!

何等為三?

一、精進力;

二、不放逸力;

三、對治力。

  卯二配釋

由精進力,其已生者令不堅住;

由餘二力,其未生者令不得生。

  卯三結顯

如是行者勤修正行,為欲斷除已生惡故,及未生者令不生故。

 

【275】丑四「繫屬門」(分二)【內428-429】

寅一指修相

復次,於四念住殷重修習,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寅二明三界繫屬(分二)

  卯一繫屬魔

繫屬魔者,謂在欲界,此不還果即能超度。

  卯二繫屬死

繫屬死者,謂從欲界乃至有頂,此阿羅漢乃能超度。

 

【276】丑五「淨門」【內430-438】

寅一出差別(分三)

  卯一不清淨

言不清淨諸有情者,謂諸異生。

  卯二清淨

言清淨者,謂諸有學。

  卯三鮮白

言鮮白者,謂諸無學。

寅二廣清淨(分二)

  卯一出四證淨

復有三種證淨,未清淨者,能令清淨。

已清淨者,能令鮮白。

  卯二辨其分位

  卯一清淨

當知此中,上諸有學,說名清淨。

  卯二不清淨

下諸有學,名不清淨,彼由修道未清淨故。

  卯三鮮白

餘如前說(言鮮白者,謂諸無學)。

 

【277】丑六「漸次門」(分二)【內439】

寅一標列五種

復次,修四念住,應知略有五種漸次:

一、信增上力,清淨出家;

二、戒律儀;

三、根律儀;

四、樂遠離;

五、蓋清淨。

寅二簡非在家

諸在家者,雖復數數修諸念住,護得淨信,諸蓋清淨,然闕學處,當知所修不得圓滿。

 

【278】丑七「戒圓滿門」(分四)【內440】

寅一標

復次,由三因緣,具戒苾芻,當知禁戒淨命圓滿。

寅二徵

云何為三?

寅三列

一、所行圓滿;

二、攝取圓滿;

三、受用圓滿。

寅四釋(分三)

  卯一所行圓滿

所行圓滿者,謂從買賣乃至害縛、斷截、撾打、揣摩等事,皆悉遠離。

  卯二攝取圓滿

攝取圓滿者,謂於攝取象、馬等事,乃至攝取生穀等事,皆悉遠離。

  卯三受用圓滿

受用圓滿者,謂衣僅蔽身,食纔充腹,便生喜足,於餘長物、非時食等,皆悉遠離。

 

【279】丑八「穗門」(分二)

寅一標差別

復次,身等四法,如四大路。【內612】

於彼所生非理作意,如邪祈願稻穀、麥穗;

於彼所生如理作意,如正祈願稻穀、麥穗。

寅二明有漏

當知欲界是不定地,猶如其皮;

色、無色界俱是定地,猶如其肉;

無明如血;

於三界中由三種漏,有淋漏義。

 

【280】丑九「成就門」(分三)

寅一總標簡
復次,如先所說,所有貪等種種無量惡不善法,由二因緣,若成就者,不能修習四種念住,非是一切汎成就者。

寅二別列相

云何為二?

一、有貪等纏現前故;

二、於此纏不見過故。

寅三釋所以(分二)

  卯一由雜染心

纏現在前,雜染心故,不能修習。

  卯二由性染著(分二)

    辰一辨相

雖暫遠離,性染著故,非無戀故,於能隨順貪等諸法,其心散動,常逐漂淪,種種尋思恒隨擾亂,是故不能修習念住。

    辰二遮非

若不爾者,諸有其性不深染著,皆應不能修習念住。

若如是者,無容有能修四念住。

 

 

 

 

 

 

 


正斷、神足相應/正斷、神足攝

 

A5攝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281】勇:

【282】力、【283】修、【284】等持、【285】異門,【286】〔神通〕後。

 

正斷相應/正斷攝

 

應知建立四種正斷,如《聲聞地》已廣分別。【內443-448】

 

【281】子一「勇門」(分二)

丑一出第五句  

此中宣說勇第五句。

丑二釋得勇名

云何名勇?謂如前說,堪能忍受發勤精進所生眾苦,諸淋漏苦,界不平苦,他麤惡言損惱等事所生眾苦。非此因緣,退捨修習正斷加行,故名為勇。

 

神足相應/神足攝

 

復次,應知建立四種神足,如《聲聞地》已廣分別。

 

【282】子二「力門」(分五)【內449-450】

丑一標

若略說者,由四種力,持心令定,是故建立四種神足。

丑二徵

云何為四?

丑三列

一、淨意樂力;

二、勤務力;

三、心喜樂力;

四、正智力。

丑四釋(分四)

寅一由第一力

當知此中,由第一力,於三摩地發生樂欲。為證得故,修習勤務。

寅二由第二力

由第二力最初住心,令其安定。

寅三由第三力

由第三力,已住定心,無復散動,不令於外更復飄轉。

寅四由第四力

由第四力,觀察等持所治煩惱,於斷未斷如實了知;

又於等持入、住、出相,能善了別;

如是復於奢摩他等所有諸相,若奢摩他、毘缽舍那諸隨煩惱及隨煩惱能對治等,皆如實知。

丑五結

樂等持者,於等持中但有爾所等持作事,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283】子三「修門」(分四)【內449-450】

丑一略標列

復次,由五因緣,當知神足略修習相:

一、由遠離奢摩他品隨煩惱故;

二、由遠離毘缽舍那品隨煩惱故;

三、於毘缽舍那品所緣境界繫縛心故;

四、於奢摩他品所緣境界繫縛心故;

五、俱於二品所緣境界繫縛心故。

丑二別釋相(分二)

寅一初二相(分二)

  卯一出體(分二)

    辰一奢摩他品隨煩惱

應知此中,奢摩他品隨煩惱者,謂懈怠俱行欲等,及惛沈、睡眠俱行欲等;

當知懈怠俱行欲等,是惛沈、睡眠俱行欲等所依止性。

    辰二毗缽舍那品隨煩惱

毘缽舍那品隨煩惱者,謂掉舉俱行欲等,及妙欲散動俱行欲等;

當知掉舉俱行欲等,是妙欲散動俱行欲等所依止性。

  卯二料簡(分二)

    辰一於奢摩他

又於此中,由懈怠俱行欲等,於奢摩他品令住雜染,然不能令諸奢摩他皆悉滅沒;由惛沈、睡眠俱行欲等,於奢摩他品令住雜染,亦復能令諸奢摩他皆悉滅沒。

    辰二於毗缽舍那

由掉舉俱行欲等,於毘缽舍那品令住雜染,而不能令毘缽舍那一切滅沒;

妙欲散動俱行欲等,於毘缽舍那品令住雜染,亦令一切毘缽舍那皆悉滅沒。

寅二後三相(分三)

  卯一毗缽舍那品所緣境

毘缽舍那品所緣境者,謂前後想,此想分別,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卯二奢摩他品所緣境

奢摩他品所緣境者,謂上下想,此亦如前應知其相。

  卯三俱品所緣境

俱品所緣境者,謂光明想,彼於俱品由動搖故,有諸光影俱行心修。

丑三隨難釋

又非如欲等與餘懈怠相應說名懈怠俱行,精進亦爾得有懈怠共相應義,然即精進墮在慢緩,不正發勤精進相續,說名懈怠俱行。

丑四結總攝

又此五相,當知總攝一切種修,樂等持者,由此等持速得成滿。

 

【284】子四「等持門」(分二)【內449-450】

丑一總標

復次,於五解脫處,如其所應,當知欲等增上四種三摩地。

丑二別辨(分四)

  寅一欲增上三摩地

若有苾芻,依淨意樂及猛利欲,為欲證得最勝通慧,從諸如來及佛弟子,殷重恭敬聽聞正法,從聞無間,漸次證得勝三摩地,當知是名欲增上三摩地。

  寅二精進增上三摩地

復有苾芻,如所聞法,如所得法,起大功用,發大精進,或正為他宣說開示,或以勝妙音詞讀誦,從此無間,漸次因緣能隨獲得勝三摩地,當知是名精進增上三摩地。

  寅三心增上三摩地

復有苾芻,於諸賢善三摩地相,善取思惟,觀青瘀等,乃至骨鎖以為邊際,由此所緣,次第生起勝三摩地,當知是名心增上三摩地。

  寅四觀增上三摩地

復有苾芻,如所聞法,如所得法,獨處空閑,思惟籌量,審諦觀察,由此因緣,漸次生起勝三摩地,當知是名觀增上三摩地。

 

【285】子五「異門門」(分三)【內449-450】

丑一總標列

復有差別,謂由四門起三摩地:

一、由如前從他生起猛利樂欲聞正法門。

二、由從他獲得無倒教授教誡,無間殷重發起加行,未入根本勝三摩地,為欲趣入正教授門。

三、由已入根本勝三摩地,為欲轉得所餘上位勝三摩地心喜樂門。

四、由多聞聞持,自能於法如理觀察平等觀門。

丑二別配屬

當知此中,由第一門起欲增上三摩地;

由第二門,起精進增上三摩地;

由第三門,起心增上三摩地;

由第四門,起觀增上三摩地。

丑三指餘相

所餘分別義,及分別斷行,如《聲聞地》應知其相。

 

【286】子六「神通門」(分二)

丑一總標簡

復次,修諸神足以為依止,能正引發諸聖神通,無有外道修諸神足,能正引發諸聖神通。

丑二別釋相(分二)

寅一舉最勝

又諸聖者引發所有最勝神通,隨所願樂,延諸壽行,或住一劫,或一劫餘。

謂過一劫,不淨種性補特伽羅,名為物類,當知此類唯住內法。

寅二簡無能(分三)

  卯一於四事

又諸聖者變化神通,於其四事不能變化:

一者、根;

二者、心;

三者、心所有法;

四者、業及業異熟。

  卯二於辨性(分二)

    辰一轉令改受(分二)

      巳一舉樂受望苦受

又諸聖者變性神通,不能轉變順樂受業,令自性改成順苦受;

      巳二例苦受望樂受

如順樂受望順苦受,順苦受業望順樂受,應知亦爾。

    辰二轉令無受(分二)

      巳一舉順非苦受

若業能順非苦樂受,當知畢竟順非苦樂。

又諸聖者住持神通,不能住持順非苦樂受業,令成無受。

      巳二例餘苦樂受

餘亦如是。

  卯三於變時

又諸聖者變時神通,不能轉變順現法受業,令成順後法受業;及順後法受業,令成順現法受業。

 

 

 

 

 

 

 

 

 

 

 

 

 

 

根相應/根攝

A6攝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287】安立、【288】所行境;

【289】慧根為最勝;

當知後【290】安住外異生品等。

 

【287】子一「安立門」(分三)【內451-454】

丑一標列

略由六處增上義故,當知建立二十二根。何等為六?

一、能取境界增上義故;

二、繼嗣家族增上義故;

三、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士用增上義故;

四、受用先世諸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增上義故;

五、趣向世間離欲增上義故;

六、趣向出世離欲增上義故。

丑二配釋(分六)

寅一眼等六根

當知此中,眼根最初,意根為後,如是六根,於取境界有增上義。

寅二男女二根

男、女二根,於能繼嗣家族子孫有增上義。

寅三命根

命根一種,於愛命者活命因緣,各別事業加行、士用有增上義。

寅四樂等五根

樂最為初,捨為其後,如是五根,於其受用先業所作愛不愛果,及造新業有增上義。

寅五信等五根

信為最初,慧為其後,如是五根,於能趣向世間離欲有增上義。

寅六三無漏根

未知當知、已知、具知三無漏根,於能趣向出世離欲,最極究竟有增上義。

丑三結攝

一切世間所現見義。其唯此量,當知是義能究竟者,無出於此二十二根,故一切根二十二攝。

 

【288】子二「所行境門」(分三)【內455-462】

丑一出邪分別

復次,或有一類作是思惟:若無內我託六根門,行六境界,如是六根各別所行,各別境界;然此六根唯能領受自所行境,誰能領受如是六根所行境性?

當知此由不能了達緣起道理,故於諸行起邪分別。

丑二明緣起理(分二)

寅一辨應修(分三)

   卯一修四念住

緣起理者,謂若有時,修瑜伽師於內六根如理攀緣,精勤加行修四念住,即於爾時,此四念住領受六根所行境性;即此於彼由清淨故,名為出離。

   卯二得七覺支

又即勤修四念住故,初達諦理,得七覺支,即於爾時,此諸覺支真故、實故,領受念住所行境性。

   卯三起於明脫

又由修習覺支因緣,起於明、脫,即於爾時,如是明、脫領受覺支已善修習。

寅二顯究竟

從此已後,不復應修所行境性。

如實已斷一切煩惱,即於爾時,於諸煩惱斷滅涅槃,離增上慢,即由遠離增上慢故,此現實有究竟明、脫,如實領受已得明脫所行境性。

由此出離一切所有有為法故,當知明、脫亦得出離。

丑三辨正施設(分三)

寅一簡非涅槃

於涅槃中,能取、所取二種施設皆無所有,一切戲論永滅離故。

寅二釋其差別

是故乃至諸有為法,可得展轉問答施設,能取、所取言論差別,究竟涅槃無為法中,一切問答言論差別皆不如理。

寅三結唯染淨

是故當知於無我中,應正顯示唯有雜染,唯有清淨。

 

【289】子三「慧根最勝門」(分二)【內459-464】

丑一辨(分二)

寅一最初所作

復次,若有黠慧,諸根猛利種類士夫補特伽羅,由思擇力如理作意,思惟諸法,乃於涅槃得正信解。

寅二次後所作

由此增上,發勤精進;

此增上故,能於身等所緣境界,安住正念;

此增上故,能於所緣,令心一趣;

此增上故,於一切法如實了知,如實觀見。

由是因緣,能到究竟。

丑二結

是故此慧若初、若後,多有所作,故說慧根最為殊勝。

 

【290】子四「安住外異生品等門」(分三)【內465-469】

丑一外異生品

復次,若依諸佛無上菩提所得正信,乃至正慧,於此世間亦無有者,當知此住外異生品。

丑二內異生品

即於此法,唯有世間無出世者,當知此住內異生品,非外異生。

丑三別住餘品

若於此法有出世者,當知一切別住餘品,非彼品類。


力相應/力攝

A7攝頌標列

 

復次,嗢柁南曰:

 

【291】思擇、【292】覺慧等;

【293】國等及諸王;

【294】阿羅漢、【295】有學;

【296】質直最為後。

 

【291】子一「思擇門」(分二)【內470-475】

丑一標的名

略於一切現法、後法諸惡行中,深見過已,能正思擇,息諸惡行,修諸善行,名思擇力。

丑二辨業用(分三)

寅一能成二事

當知此力,能成二事:

一者、能往人、天善趣;

二者、能往現法涅槃。

寅二能正修習

又此能與修習力攝,修諸念住為所依止,由此為依,能正修習四念住等菩提分法。當知此修,名修習力。

寅三能伴羞恥(分三)

    卯一標

又思擇力,能與三處羞恥為伴。

    卯二徵

何等名為三處羞恥?

   卯三釋(分二)

    辰一別辨相(分三)

      巳一他處羞恥

一者、他處羞恥,謂作是思:若我作惡,當為世間有他心智,諸佛世尊,若聖弟子、若諸天眾信佛教者共所呵毀。

是名第一處思擇力。

      巳二自處羞恥

二者、自處羞恥,謂作是思:若我作惡,定當為己深所呵毀,何有善人為斯惡行!是名第二處增上力。

      巳三法處羞恥

三者、法處羞恥,謂作是思:我若作惡,便為障礙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所修梵行;此法若有,便壞梵行。

是名第三處思擇力。

    辰二結略義

如是羞恥,當知三處以為增上:

一、世增上;

二、自增上;

三、法增上。

 

【292】子二「覺慧等門」(分二)【內476-481】

丑一標列

復次,由自利行及利他行為增上故,當知建立有四種力:

一、覺慧力;

二、精進力;

三、無罪力;

四、攝受力。

丑二配釋(分二)

寅一於自義(分二)

    卯一標差別

能往現法涅槃,名為自義;

能往人、天善趣,亦名自義。

    卯二配建立(分二)

      辰一能起方便

當知此中,依第一自義,建立覺慧、精進二力,由是二力,能有方便發起正勤。

      辰二能得究竟

依第二自義,立無罪力;由此三力,一切自義皆得究竟。

寅二於他義(分二)

    卯一明建立

樂利他者,他義有餘,由此增上立攝受力。

    卯二指攝事

當知攝事,如《菩薩地》已辯其相。

 

【293】子三「國及王等門」(分二)【內504-507】

丑一標建立

復次,依國及王,若男、若女,若夫、若妻,若愚、若智,若處居家,若出家眾,當知建立有十種力。

丑二指經說

謂諸國王有自在力,如是等力,廣說如經。

 

【294】子四「阿羅漢門」(分二)【內495-503】

丑一總標

復次,諸阿羅漢成就八力,如實領受貪、瞋、癡等永盡無餘,不造諸惡,修習諸善。

丑二別釋(分二)

寅一不造諸惡(分二)

    卯一由厭後有

謂心趣向遠離、出離、般涅槃故,厭背後有;厭背因緣,不造惡業。

    卯二由厭諸欲

又見諸欲,猶如一分熱炭火故,厭背諸欲;厭背因緣,不造惡業。

寅二修習諸善(分二)

    卯一標

由此二力,不造諸惡,不造惡故,復由六門修習諸善。

    卯二列

謂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

 

【295】子五「有學門」(分二)【內482-494】

丑一出佛說

復次,諸佛如來依自利行及利他行,為欲顯己與諸弟子有差別故,說如是言:諸有學者成就五力,唯有如來成就十力。

丑二顯彼義(分二)

寅一於諸有學

若有成就有學五力,行自利行,諸聖弟子獲得最上阿羅漢果,從此無間一切自義皆得究竟。

寅二於諸如來(分二)

    卯一略辨相(分二)

      辰一成就二行

如來獲得阿羅漢已,成就十力,行利他行,即用利他以為自義。

設於是時,一切所化其事究竟,入無餘依般涅槃界,當知爾時,於所作事方得圓滿。

      辰二顯其殊勝

若所修行阿羅漢行,若為利他,即自義行,此二因緣,於諸弟子皆為殊勝。

    卯二指廣說

如來十力,如《菩薩地》已廣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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