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敬請網上「大德、法友」們斥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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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色緣、三者合和觸、心了知」有誤且不清
經上是說 眼無常,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無常。 既然秒秒在變 哪一秒時算是當下物 哪一秒時算是眼前物
Posted on: 2011/10/1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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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敬請網上「大德、法友」們斥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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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秒在變
哪一秒時算是當下物 哪一秒時算是眼前物
Posted on: 2011/10/18 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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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祖師禪與默照禪的同異及優劣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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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內回答
不應轉彎抹角
Posted on: 2011/10/14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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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敬請網上「大德、法友」們斥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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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引經論說明清楚
何謂當下物
Posted on: 2011/10/14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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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上本站一週,初步發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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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境無生滅,如水常通流,即名為彼岸,故號波羅蜜。
Posted on: 2011/10/1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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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禪宗系列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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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溪本壇經修行要點:
一切處所,一切時中,念念不愚,常行智慧,即是般若行。 若見一切法,心不染著,是為無念,用即遍一切處,亦不著一切處。
Posted on: 2011/10/14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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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禪宗系列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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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層次體會
【曹溪本】六祖大師法寶壇經 能偈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敦煌本】六祖壇經 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無臺,佛性常清淨,何處有塵埃? 又偈曰:心是菩提樹,身為明鏡臺,明鏡本清淨,何處染塵埃? 分析: 有的人認為此處身心二詞需互換!其實二詞不需互換! 心是菩提,指心要覺醒(智慧)。身為明鏡,指身、語要嚴謹(戒、定)。
Posted on: 2011/10/1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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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原始佛教與大乘佛教的輪迴因果觀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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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相同
Posted on: 2011/10/10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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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發起樂禪支後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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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感受進入滅苦
雜阿含466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 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 見、我慢、繫著、使?」 佛告羅睺羅:「有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此三受,何因?何集?何生?何轉? 謂此三受,觸因、觸集、觸生、觸轉。彼彼觸因,彼彼受生,若彼彼 觸滅,彼彼受亦滅、止、清涼、沒。 如是知、如是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得無有我、我所見、我 慢、繫著、使。」 佛說此經已,尊者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Posted on: 2011/9/1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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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極樂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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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可思議和不可思議
顯揚聖教論曰: 有九種事不可思議:一我,二有情,三世界,四業報,五靜慮者境界,六諸佛境界,七十四不可記事,八非正法,九一切煩惱之所引攝。 若有思惟如是九事,必定依止五種處所方起思惟:一見,二忍,三推尋,四利養,五散亂。 依止於見,思惟我及有情; 依止於忍,思惟世界; 依止推尋,思惟業報、靜慮者境界、諸佛境界及十四種不可記事; 依止利養,思惟非正法; 依止散亂,思惟一切煩惱之所引攝。 問:何因緣故,如是九事不應思議? 答:五因緣故: 一、我及有情無自相故,不應思議; 二、世界現成相故,不應思議; 三、業報及二境界甚深相故,不應思議; 四、不可記事非一定相故,不應思議; 五、非正法及諸煩惱之所引攝能引無義相故,不應思議。 若有思議如是等事,當知能引三種過失: 一起心亂過失,二生非福過失,三不得善過失。
Posted on: 2011/9/19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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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如何參究公案話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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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究竟法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摘要 ◆究竟法 「此中敘述記載於阿毗達摩諸法義,於究竟法共有四,心、心所、色、涅槃。」 【助讀說明】 ▼於究竟法(paramattho): 根據《阿毗達摩論》,諦(sacca,真實)有兩種,即:世俗諦與究 竟諦。 世俗諦是指世俗的概念或觀念和表達方式。它包括組成我們世間還未受到分析的種種現象,如:有情、人、男人、女人、動物,以及看似恆常不變的事物。於《阿毗達摩論》的觀點,這些現象並沒有究竟實質,因為它們所代表的事物,在實際上並不是不可再分解的究竟法。它們的存在方式是概念化與不真實的。它們只是由心構想而成的產物,並非基於其自性而存在的究竟法。 反之,諸究竟法是基於它們各自的自性而存在之法。這些法是:最終存在而不可再分解的單位;由親身體驗、如實地分析而知見的究竟法。此等實際存在之法不能再分解為更小,而是已分析至最小最終的單位,是組成種種錯綜複雜的現象的成份。由此它們被稱為究竟法。 不單只是在本體學方面,究竟法是究竟存在的實質;在智理學方面,它們也是正智的究竟目標。 有如可以從芝麻提煉油,人們也可以自世俗諦當中「提煉」出究竟諦。 例如:「有情」、「男人」和「女人」諸概念給人的印象是,它們所代表的東西擁有不可再分解的究竟實體。然而,當我們以阿毗達摩的分解器,明智地探究這些事物時,我們發現它們並沒有其概念所代表的究竟實質,而只是由無常的名(精神)色(物質)過程所組成的現象。 如此,運用智慧分析世俗諦,最終我們將會達到藏在概念現象背後的究竟法。 在《阿毗達摩論》裡的究竟法,即是這些超越心的想像,而各有自性之法。 雖然究竟法是實際上存在的實質,但由於它們非常微細深奧,所以缺乏訓練的人無法覺知它們。這種人無法知見究竟法,因為他們的心受到把究竟法包裝成世俗現象的概念所矇蔽。唯有在運用如理作意之下,人們才能超越概念,直取究竟法為其智的目標。如是究竟法被形容為屬於究竟智範圍裡的目標。 ▼共有四: 在經教裡,佛陀一般上把有情或人分析為五種究竟法,即:色、受、想、行、識五蘊。 於論教(阿毗達摩),諸究竟法則歸納為四種類別。 首三種──心、心所與色──包含了一切有為法(因緣和合而成之法)。經教裡的五蘊相等於這三種(究竟法)。 識蘊在此列為心(citta);「心」此字通常是用於代表基於其相應心所而得以分門別類的諸「識」。 在論教方面,五蘊的中間三蘊(受、想、行)則被列入心所之內;心所與識同生(俱生),執行種種不同的作用。 在《阿毗達摩論》所列出的五十二心所當中: 受蘊與想蘊各是一種心所; 行蘊則再分為五十種心所。 而色蘊則當然是相等於《阿毗達摩論》裡的二十八「色」。 除了這三種有為究竟法之外,還有第四種究竟法,屬於無為的究竟法(不是由於因緣和合而成之法)。 這不包括在五蘊之內的究竟法即是涅槃:脫離諸有為法之苦,而達至最終解脫之法。 如是在《阿毗達摩論》裡一共有四種究竟法:心、心所、色、涅槃。
Posted on: 2011/9/15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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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發起樂禪支後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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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修行步驟
《顯揚聖教論》說: ◎云何次第能入現觀? 頌曰: 已成熟相續,或聽聞正法,自然極如理,作意故現觀。 繫念於所緣,精勤修靜定,增上善根力,證聖覺道分。 論曰: 修現觀者: 1先當成熟自相續已: 或復聽聞正法,謂聲聞乘; 或復自然,謂菩薩及獨覺。 於自內心極善作意,故能入現觀。 2次繫念於所緣者,謂四念住。 3精勤者,謂四正斷。 4修靜定者,謂四神足。 5增上善根者,謂先證得增上資糧,信等善根。 6力者,謂彼所治不信等障,所不能雜。 7證聖覺分者,謂依彼故,證遍覺支。 8證聖道分者,謂證八聖道支。 如是次第得入現觀。
Posted on: 2011/8/30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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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祖師禪與默照禪的同異及優劣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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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依據《金剛般若論》的正解是: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是探討如來的色身相,於第一義(勝義)中,如來的色身相(具足三十二相)是虛妄的。這是站在勝義諦的角度來看如來的色身相,色身不外是四大所成而無實性可言。
Posted on: 2011/8/26 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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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南傳的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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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眾生,生起多少種心?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摘要 依人分析 ◆無因者與二因者 於此,對於結生心是二因或無因的人,唯作速行與安止速行不會生起。同樣地,在善趣裡,智相應果報心不會生起。但在惡趣裡,智不相應的大果報心也不會生起。 【助讀說明】 1若有情的結生、有分與死亡作用是由兩種捨俱推度心之一執行,該有情的結生心即是無因。 2若有情的結生、有分與死亡作用是由兩種智不相應大果報心之一執行,其結生心即是二因,即少了無痴因或慧根。 3對於這類有情,專只屬於阿羅漢所有的唯作速行是不可能生起於他們心中,而且也不可能證得禪那安止或道安止。 4以智不相應的結生心投生到人間或欲界天善趣者,在其心中不會生起三因大果報心,因為他們的結生心低劣之故;對於這些有情,其彼所緣只能是無因或二因果報心。 5在惡趣裡,結生心肯定是無因的;在其地連大果報心也不會生起為彼所緣,而只有無因心能生起為彼所緣。 ◆三因者 在結生心三因者當中,善與不善速行不會生起於阿羅漢。同樣地,唯作速行不會生起於有學聖者及凡夫。邪見相應及疑相應速行不會生起於有學聖者。瞋恚相應速行不會生起於阿那含。唯有聖者才能依各自的能力去體驗出世間速行。 【助讀說明】 1以智相應的結生心投生者是結生三因者。這些有情可以是凡夫、有學聖者或阿羅漢(當然是在投生過後才修成阿羅漢,不是依結生心之力而成為阿羅漢)。 2在須陀洹道(入流道)時,邪見及疑煩惱已被斷除,因此邪見相應及疑相應速行不會生起於有學聖者。 3阿那含(不還者)已斷除了瞋煩惱,因此不會再體驗到瞋根心。 ◆總結 如是說,根據情況,無學者體驗四十四種心,有學聖者五十六,其餘則五十四。於此,這是人之分析。 【助讀說明】 1結生心三因的凡夫最多能夠體驗五十四種心,即:十二不善心、十七善心(即不包括四道心)、廿三欲界果報心及兩個轉向心。 2然而,對於投生到惡趣的有情,其結生心是無因的,而只能體驗三十七種心,即:十二不善心、八大善心、十五無因果報心及兩個轉向心。 3對於以無因或二因結生心投生到善趣者,他們也能夠體驗到四種智不相應大果報心,所以一共能體驗到四十一種心。 4結生心三因者所能體驗的五十四種心則再包括了九種禪那善心;當然對於還未證得某禪那者則應減去該禪那心。 5在須陀洹道時,邪見及疑煩惱已被斷除,因此四種邪見相應心及一種疑相應心已被消除。若包括禪那心,須陀洹與斯陀含能夠體驗以下五十種心:七不善心、十七善心、廿三欲界果報心、兩個轉向心及一個果心;後者於須陀洹是須陀洹果心,於斯陀含則是斯陀含果心。 6阿那含又已斷除了瞋恚,所以不會再體驗到兩種瞋根心,而其所體驗的果心是阿那含果心;最多能夠體驗四十八種心。 7內文提到有學聖者能夠體驗五十六種心,這是把首三果心及四道心都包括在內的算法。 8在此稱為「無學者」的阿羅漢已完全斷除了一切煩惱,因此不會再體驗任何不善心。 他們所能體驗的四十四種心是:十八無因心、八大唯作心、五色界唯作心、四無色界唯作心及一個阿羅漢果心。這些數目是對於欲界有情而言。 9對於色界與無色界有情,該些數目則必須減去不能生起於該界之心。
Posted on: 2011/8/26 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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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南傳的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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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達摩概要精解》摘要
◎根據《阿毗達摩論》,外在世界是內心世界的反映。 這並不是指《阿毗達摩論》把外在世界說成只是由心想像所有。 外在世界是的確存在與真實的。 然而,諸心時常識知外在世界,而且各種不同的心能決定外在世界如何呈現。 心與世界互相依靠,且極其錯綜複雜地交織,直至宇宙的構成與心的層次相符。 由於它們是相符的,了解它們其中之一有助於了解另一者。 有情死後投生至某一界是因為他在前世造下了能導致投生至該界的業,或心的業力。 每一界與特定的結生心相符,而該種果報心則繼續在一世當中生起為有分心,直至死亡為止。 如是當欲界業成熟時,它即會引生欲界結生心,而產生了欲界生命; 當色界業成熟時,它即會引生色界結生心,而產生了色界生命; 當無色界業成熟時,它即會引生無色界結生心,而產生了無色界生命。如佛陀所說: 「業是田地,心是種子及渴愛是水份;而有情受到無明矇蔽、受到渴愛所縛的心將會導致投生到另一個低等、中等或上等的生命界。」(《中部》A.3:76/i,223) 由過去業所定,心之種子掉到相等的生存地、生根及依其潛在業力生長。
Posted on: 2011/8/25 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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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南傳的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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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證初果?先覺察自己的內心世界,時時分辨不善心所和善心所。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摘要 十二不善心 ◆八貪根心 「當中屬於欲界心的是什麼? 1.悅俱邪見相應無行一心。 2.悅俱邪見相應有行一心。 3.悅俱邪見不相應無行一心。 4.悅俱邪見不相應有行一心。 5.捨俱邪見相應無行一心。 6.捨俱邪見相應有行一心。 7.捨俱邪見不相應無行一心。 8.捨俱邪見不相應有行一心。 這八類心名為貪俱。」 【助讀說明】 ▼不善心: 分析不善心時,《阿毗達摩論》首先依最顯著的「根」(mula, hetu)把它們分類;在此的三不善根是貪(lobha)、瞋(dosa)、痴(moha)。 根據《阿毗達摩論》,貪與瞋是不共存的:它們不能共存於同一心。 由此,以貪作為主根的心名為「貪根心」;這類心共有八個。 以瞋作為主根的心名為「瞋根心」;這類心共有兩個。 作為第三不善根的痴根存在每一個不善心裡。由此貪根心與瞋根心裡也都有痴,作為潛在之根。儘管如此,在有些心裡,也有痴是不與貪瞋俱行的;這類心共有兩個,稱為「痴根心」。 ▼貪根心: 分析三類不善心時,《阿毗達摩論》以分析貪根心為始,因為在提及不善根時,都是先提及貪。巴利文lobha(貪)包括一切不同程度的貪,從極強的慾望或貪婪,至極其微細的喜愛或執著。 依據三個成對的原則,貪根心可分為八種。 第一是視與其相應的「受」是悅受或捨受; 第二是視其心是否與邪見相應; 第三是視其心是有行或無行。 從這三個因素所變化出來的心一共有八種。 ▼悅俱: 巴利文somanassa源自su(愉悅)與manas(意);因此直譯其義則是「愉悅的意境」。悅是一種感受,專指心的樂受。一切心都與某種受相應,而此受則可能是身或心的感受;是樂,或苦,或捨受。 悅受是心的感受,不是身的感受;是樂受而不是苦或捨受。此受與這種心「俱行」是因為它與心不可分離地交織在一起,有如二河之水會合之後,融為一體而不能分別。 《阿毗達摩論》解說四種貪根心為悅俱,另外四種貪根心則是「捨俱」。 在巴利聖典裡,upekkha一詞常用以代表殊勝的捨心或平等心,即不會受到不平等或偏愛動搖的心。然而,在此這一詞純粹用以代表「捨受」,即心不傾向於愉悅或不樂的感受。捨受與感受目標兩端的樂受和苦受相反,它以中庸的方式感受目標。由此捨受也稱為「不苦不樂受」。 ▼邪見相應: 依受(悅俱或捨俱)把貪根心分為兩類之後,那些心又可依據是否與邪見相應而再分類。 巴利文ditthi意為「見」;除非加上前綴詞「正」(samma),它即是指邪見。 與貪根心俱行的邪見是(不正確的)深信、信仰、意見或觀念。這邪見可以提供此心理論上的肯定,因而加強它的執著;或者這邪見也可以成為執著的對象。邪見一共與四種心相應:兩個悅俱,另兩個捨俱。 另外四種貪根心則是邪見不相應;這種心的貪在執行其作用時,並沒有受到邪見的肯定。 ▼「無行」或「沒受到慫恿」: 第三個分別貪根心的原則是有沒有受到慫恿。具有多層面含義的「行」(sankhara)這一詞在此是專指慫恿、煽動、激起或採取某種「方便或方法」。 這慫恿可以是來自他人或自己;可以是身、語或純屬意識的慫恿。 當他人通過身體行動激使我們生起某心,或進而依該心行動時,該煽動即是屬於「身」。 當他人採用命令或勸說的方法時,它即是屬於「語」。 當我們通過思慮或意志壓制內心的抗拒,而刻意激起某種心時,它即是屬於「意」。 沒有受到慫恿或以某種方法刺激,而自動生起的心稱為「無行」。 有受到慫恿或以某種方法刺激,而後才生起的心稱為「有行」。 對於貪根心,有四種心是無行或自動;另四種心是有行或有受到慫恿。 ◆二瞋根心 「憂俱瞋恚相應無行一心。 憂俱瞋恚相應有行一心。 這兩種名為瞋恚相應心。」 【助讀說明】 ▼瞋根心: 《阿毗達摩論》裡所分析的第二種不善心是瞋根心;此根是三不善根的第二根。此心共有兩種,之間的差異只在於無行(不受慫恿)或有行(受慫恿)。 跟能與悅或捨兩種感受之一生起的貪根心相反,瞋根心只能與一種感受同生,即:憂受。 再者,跟貪根心不一樣的是,瞋根心並不會與邪見相應地生起。 雖然邪見能夠鼓動發怒,但根據《阿毗達摩論》,邪見並不能與瞋恚同時在同一心裡生起;而只能在不同的時候,於不同的心裡生起。 ▼憂俱: 與瞋根心俱行的受是憂受。巴利文domanassa源自du(惡)與manas(意),指「心的苦受」。此受只與瞋根心俱行,而這類心也必定與此受俱行。 由此「憂」或「心的苦受」永遠是不善的;於這方面,它跟在業上屬於無記的「身的苦受」不同,也跟在業上可以是善、不善或無記的悅受與捨受相異。 ▼瞋恚相應: 貪根心的名稱已表明該心是與貪相應;然而在命名瞋根心時,卻用與瞋同義的「瞋恚」或「厭惡」(patigha)。厭惡包括了各程度的反感,從最強烈的暴怒,至極微細的煩躁。patigha(厭惡)的意義是「反擊」,顯示它是心反抗、排斥或毀滅的態度。 雖然憂與瞋恚時常都相應俱行,但應明了它們之間相異的素質。 憂是體驗不好的感受; 瞋恚是心厭惡或煩躁的態度。 對於五蘊,憂是屬於受蘊;而瞋恚則屬於行蘊。 ◆二痴根心 「捨俱疑相應一心。 捨俱掉舉相應一心。 這兩種心名為純粹涉及痴。 如是總結所有十二不善心。」 【助讀說明】 ▼痴根心: 這最後一組不善心包含了缺少貪瞋二不善根的不善心。一般上愚痴會導致貪或瞋也隨之生起。然而,儘管貪根和瞋根心裡也有痴,但它在其中的作用是次要的。相反地,在這最後兩種不善心,痴是唯一的不善根,因此它們被列為痴根心。 痴最為顯著的心有兩種:其一與疑相應,另一者則與掉舉相應。 ▼捨俱: 即使是面對可喜所緣(目標),若生起的是痴根心,該目標的體驗則不再是可喜,由此悅受也就不會生起。同樣地,當不可喜所緣不被體驗為可厭時,憂受也不會生起。再者,當心受到疑或掉舉困擾時,它無法對目標下個正面或負面的判斷,由此它不能與悅受或憂受相應。基於這些原因,與這兩種心俱行的受是捨受。 ▼疑相應: 對於巴利文vicikiccha,諸論師提出兩個詞源學的說明: 一、由於思緒紛雜困亂而致的困惑;二、缺少智慧解決問題。 這兩項解釋皆顯示「疑」是指由於顯著的愚痴而致的困惑、懷疑或猶豫不決。與此疑相應的心是第一種痴根心。 ▼掉舉相應: 掉舉是不平靜、心散亂或煩躁;而受此掉舉困擾的心是第二種痴根心。 根據《阿毗達摩論》,掉舉心所存在所有十二種不善心裡,但在其他十一種心當中,其力相對地微弱,而其作用也就屬於次要。然而,在這最後一種的不善心裡,掉舉成為最主要的因素;所以只有此心稱為「掉舉相應」。 應注意這兩種痴根心是沒有「無行」或「有行」的分別。對於這點,諸論師給與不同的解釋。 不善心之總結 「貪根心有八,瞋二及痴二;如是不善心,共有十二種。」 【助讀說明】 對於八種貪根心,可通過下列的例子加以說明: 1.一位認為偷盜無罪的男孩,高興與自動地,從水果店偷了一粒蘋果。 2.一位認為偷盜無罪的男孩,在受到朋友慫恿之後,高興地從水果店偷了一粒蘋果。 3-4.各與第一和第二項相似,差異只在於該男孩並沒持有任何邪見。 5-8.這四項各與第一至第四項類似,差異只在於該男孩偷盜時的心是平捨的。 對於兩種瞋根心,可以下列的例子加以說明: 9.某位男人在暴怒之下,毫不思慮地殺了另一人。 10.某位懷恨的男人在思慮之後殺了另一人。 對於兩種痴根心,可以下列的例子加以說明: 11.由於愚痴,某人懷疑佛陀的證悟,或懷疑佛法對於導向涅槃是否有效。 12.由於散亂的心,某人無法專注於任何目標。
Posted on: 2011/8/2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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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祖師禪要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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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蘊足論說:
所言佛者,謂於如來無學智見明鑒覺慧照現觀等,已能具起及得成就;故名為佛。 且如有一大婆羅門,來詣佛所,以妙伽他讚問佛曰: 稽首世導師,名最上覺者。何緣父母等,號尊名佛陀? 世尊哀愍彼婆羅門,亦以伽他而告彼曰: 婆羅門當知,我如去來佛,成就覺者相,故我名佛陀。 婆羅門當知,我觀三世行,皆有生滅法,故我名佛陀。 婆羅門當知,我於應知斷,證修事已辦,故我名佛陀。 婆羅門當知,我於一切境,具一切知見,故我名佛陀。 婆羅門當知,我於無量劫,修諸純淨行,經無量死生。 今於最後身,離塵垢毒箭,證得無上覺,故我名佛陀。
Posted on: 2011/8/2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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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南傳的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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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出世間心
◆四出世間善心 1.須陀洹道心。 2.斯陀含道心。 3.阿那含道心。 4.阿羅漢道心。 這四種名為出世間善心。 ◆四出世間果報心 5.須陀洹果心。 6.斯陀含果心。 7.阿那含果心。 8.阿羅漢果心。 這四種名為出世間果報心。 如是總結所有出世間善與果報心。 ◆出世間心之總結 依四道分別,善心有四種,果報亦如是,故知八無上。 【助讀說明】 ▼出世間心: 出世間心是「超越」(uttara)由五取蘊組成的世間(loka)之心。 此心導向脫離生死輪迴,及證入涅槃:苦的止息。 一共有八種出世間心。這些心屬於證悟的四個層次:一、須陀洹(入流);二、斯陀含(一還);三、阿那含(不還);四、阿羅漢。每一層次皆有兩種心:道心與果心。 一切出世間心所緣取的目標都是無為究竟界,即:涅槃。但依各自不同的作用,而分別為道心與果心。 道心的作用是斷除(或永遠地減弱)諸煩惱;果心的作用則是體驗因相符的道心所帶來的某種程度解脫。 道心是善心;果心則是果報心。 每一道心皆只生起一次,且只維持一心識剎那;它不能重複地出現於已證悟該道者的心流裡。相符的果心起初只隨道心之後出現兩三次,即只維持兩三個心識剎那。但過後果心能夠重複地生起,而且能在屬於出世間定的「果定」當中持續地出現許多次。 諸道與果是通過修習觀禪(毗婆舍那)而證得。這種禪法涉及提昇慧根。通過持續地觀照名法與色法的生滅,禪修者得以知見它們的無常、苦、無我真實相。當這些觀智完全成熟時,它們即會導致道心與果心生起。 ▼須陀洹道心: 進入趣向解脫的不退轉之道是為入流,而體驗此道之心則名為入流道心或須陀洹道心。 「流」(sota,音譯:須陀)即是八聖道分: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如恆河之水不斷地從喜瑪拉雅山流向海洋,出世間八聖道分亦從正見之生起不斷地流向證悟涅槃。 雖然八聖道分也能在具備德行的凡夫的世間善心中生起,但它們的結果卻還未肯定,因為凡夫的性格還有可能會改變,而捨棄正法。但對於已達到入流的聖弟子,這些道分的終點已肯定,必定會有如河水之流般趣向涅槃。 須陀洹道心的作用是斷除首三結:一、身見或我見;二、對三寶的懷疑;三、執著地相信實行儀式能夠趣向解脫(戒禁取)。它也斷除了一切強得足以導致投生至低於人道之處(即:四惡道)的貪瞋痴。此心也永遠地根除了其他五心,即:四個與邪見相應的貪根心,以及與疑相應的痴根心。 已證得入流者肯定會在最多七世的時間內證得最終的解脫,而且肯定不會投生至任何惡道。 ▼斯陀含道心: 此心是與八聖道相應而屬於一還界之心。 此心沒有斷除任何「結」,但滅除了較粗的欲欲(對欲樂的欲求)與瞋恚。 已達到此境者最多只會再回到人間一次即證得最終的解脫。 ▼阿那含(不還)道心: 已證得第三道者將不會再次投生到欲界。 若這類人在今世不能證得阿羅漢果,他即會在來世投生到色界天,以及在其地證得最終的解脫。 阿那含道心斷除了欲欲與瞋恚二結,也永遠地根除了兩個瞋根心。 ▼阿羅漢道心: 阿羅漢是已完全解脫者;他已「破除」煩惱「敵」。阿羅漢道心是令到直接證得阿羅漢果、完全解脫的心。 此心徹底斷除了五個微細「結」,即:對色界生命之欲求、對無色界生命之欲求、我慢、掉舉、無明。 它也斷除了剩餘的不善心:四個邪見不相應貪根心,以及一個掉舉相應痴根心。 ▼果心: 每一個道心都會令到與之相符的果心,自動地緊接著道心之後在同一心路過程裡生起。過後,當聖弟子進入果定時,果心即會連續地生起許多次。 如前所述,果心是屬於果報心。 當阿羅漢入果定時,於該定中生起的是果報心,是出世間道之果。
Posted on: 2011/8/23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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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南傳的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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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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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傳的「阿賴耶識」和南傳的「有分識」
▼《成唯識論》說: 「餘部經中,亦密意說阿賴耶識有別自性,謂: 大眾部《阿笈摩》中密意說此名「根本識」,是眼識等所依止故。譬如樹根是莖等本,非眼等識有如是義。 上座部經分別論者,俱密意說此名「有分識」,有謂三有,分是因義,唯此恒遍為三有因。」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說: ○有分(bhavanga):巴利文bhavanga的意思是「生命」(有)的「成份」或「因素」,即是生存不可或缺的條件。 心的有分作用是:保持在一世當中,從投生至死亡之間的生命流不會中斷。 在結生心生滅之後,緊接著生起的是有分心;此有分心與結生心是同一種果報心,但執行不同的作用,即保持生命流不會中斷。每當沒有心路過程發生時,有分心即會於每一剎那中生滅;最為明顯的即是在無夢熟睡的時候,但在清醍的時候,它也在諸心路過程之間出現無數次。 當某個目標撞擊根門時,有分心即會被中止,而活躍的心路過程也就生起,以識知該目標。一旦心路過程結束,有分心就會即刻再生起,直到下一個心路過程發生為止。 如此,在不活躍的階段,有分心即會在每一個心識剎那裡生滅,就有如河水之流一般,它絕不會連續保持靜止於兩個心識剎那。 ○轉向:當目標撞擊任何一個根門或意門時,即會有一個名為「有分波動」的心識剎那發生,有分心於此「波動」了一個心識剎那。繼之而來的心識剎那名為「有分斷」,有分心之流於此被截斷。 緊接而生起的心即轉向五門或意門的目標。這轉向於目標的作用名為「轉向」。
Posted on: 2011/8/23 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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